号: 01182401000/201907-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01-04 15:36
文  号: 词: 城乡居民医保
名  称: 【资金来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资金来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4-01-04 15:36   浏览量:    信息来源:医保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医保秘〔2019〕36号)规定:

1.个人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原则上在上一年底前按照个人220元完成缴费,鉴于广大农村居民春节期间务工返乡的实际,筹资可延长到2019年2月底。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的政府代缴政策。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只缴纳个人部分)政策,新生儿在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财政补助。2019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520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55号)精神,其中: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区),中央财政补助416元,省财政补助104元;对其他县(区),中央财政补助312元,省财政补助156元,县(区)财政承担52元。

同时,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暂定每人每年520元,其中:省属高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312元,省财政承担208元;市属高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312元,省财政承担156元,市财政承担52元。

3.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机制,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市级统筹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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