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一)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二)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安排、专项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区财政要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基金。对当年未使用完的,滚存到下一年度,对于超支的,由区财政及时弥补。
(三)应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原则。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