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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26988/201901-00037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通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19-01-01 00:00
文  号: 叶政办〔2016〕13号 词: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9-01-01 00:0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信息公开网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叶集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12


六安市叶集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六安市叶集区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六安市叶集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指挥部。

  长:汪宏军

副组长:韦能武

  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和科技局、区经济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委员会(林业局、水利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重点工程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旅游局、区供电公司、六安电信叶集分公司、移动叶集营业部、各乡镇办主要负责人。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王启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区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利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区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住建、水利、电力、旅游等部门和乡镇办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和乡镇办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计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等部门和乡镇办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民政、住建、水利、交通、气象、经安等部门和各乡镇办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准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人民武装部队、乡镇办(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针对性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办事处必须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与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办事处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宣传与培训

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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