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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26988/201711-00069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2-09-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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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转发六安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制度》解读

转发六安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制度》解读

2022-09-07 10:06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信息公开网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审计厅关于服务脱贫攻坚强化审计监督的意见》和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近日,六安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促进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通知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务必须高度重视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要充分认识扶贫资金审计监督,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性,审计机关要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要准确把握精准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要紧紧围绕扶贫资金、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审计,围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审计工作,重点把握扶贫资金是否向连片特困地区、重点乡镇和贫困村倾斜,集中用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是否用于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和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增加直接扶贫到户资金规模。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遵循“市局牵头、上下联动、统一计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实现精准扶贫资金审计常态化、制度化。将扶贫资金审计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把扶贫资金的审计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结合起来,探索和创新专项资金审计的有效方法。要依法要求各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定期报送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资金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电子数据,加大信息数据资源的集中和整合力度,不断提高扶贫审计信息化水平。凡建设项目投资超过20万元的,由当地审计机关对竣工的扶贫项目开展决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市审计局。

四要加大审计力度,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成效。要按照市委关于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的要求,将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批等作为审计重点,在计划安排、力量调配、任务分配等方面做好有效衔接,确保审计监督作用有效发挥。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的,审计机关应提出审计建议,由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案件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处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要追究责任。对精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结果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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