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总结实施《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对上述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修订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征集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
二、征集方式
1. 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政务南区四楼411室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237431; 信件请注明“姓名(或单位)+《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4.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件至lasyjqwnb@126.com,邮件请注明 姓名(或单位)+《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
5.联系人:陶友权,联系电话:0564-6559125。
附件:1.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以实施产业帮扶为抓手,在总结实施《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对上述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修订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起草目的
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作为起草修订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分析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情况,在严格贯彻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基础上,于2024年3月29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
五、修订、删除内容及原因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相比之前《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把“奖补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奖补对象)”修改为“奖补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同时删除了奖补对象中“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的农业经营主体”,相应一并删除“主体带动标准”“主体带动奖补标准”“主体带动奖补程序”。上述修改部分是依据区乡村振兴局根据上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享受巩固脱贫成果政策对象范围的最新界定的反馈意见,上述删除部分是参照其他县区的调整做法。
六、主要内容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主要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大力实施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部分:奖补对象。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
第三部分:奖补条件。
1.蔬菜产业。每户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或露地蔬菜种植2亩以上。
2.畜牧产业。每户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或养殖肉牛1头以上,或养殖肉羊6只以上,或养殖肉禽100羽以上。
3.渔业产业。每户精养鱼塘3亩以上,或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或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
4.农业特色产业。(1)水果,种植人均0.8亩以上。(2)中药材,种植人均0.6亩以上。
5.林业特色产业。(1)木本油料,人均栽培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0.8亩以上。(2)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3)林下经济产业,奖补对象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4)其他林业特色产业,奖补对象人均栽种0.8亩以上。
6.休闲农业。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的能力,或人均经营果园、菜园等采摘园0.5亩以上,或人均经营鱼塘等垂钓园1亩以上,或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7.其他特色农业产业。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如通过发展该产业,该户人均年增加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视为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四部分:奖补标准。
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上述产业的,且至少有一项产业达到相应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第五部分:奖补程序。
1.申报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社)核实资格,核实结果公示并告知发展产业户。2.验收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级初验→村(社)组织人员现场核实产业规模和数量,验收人员至少2人,同时采集照片,本级同批次初验合格户由村(社)申请乡级全面验收→乡镇街组织人员全面验收,验收人员至少2人,本级同批次验收合格户申请区级抽验→区级按10%的比例进行抽验,村、乡两级验收均合格且抽验无异常,该乡(镇/街)本批次视为全部验收合格,纳入拟奖补对象,村级、乡级、区级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进入奖补资金申请拨付程序。3.资金拨付程序。乡镇街根据验收结果,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级报账申请表并附村级报账申请表、乡级汇总到村封面、乡级汇总到户清册),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依据相关资料按“一卡通”程序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
第六部分: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鼓励联农带农。各乡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户(指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及时指导申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技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做好帮扶工作。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把联农带农作为主体资质评定、主体奖补申报的前置性条件之一。(二)积极组织申报,属地主责。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涉及面广、原则性强、要求高、程序严。各乡镇街、村(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指导拟奖补对象据实积极申报,把好审核关,对奖补项目真实性负责。大户代养或非本户发展的产业项目不得申报奖补,同一个项目当年不能重复申报奖补。乡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好政策关和程序关。(三)认真组织验收,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准确无误。验收工作中,如出现把关不严、验收不实、奖补不公、虚报规模、套取奖补资金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各乡镇街、村(社)、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的档案管理,乡级主责,对拟奖补对象申报、验收、公示等环节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第七部分:附则。
(一)本方案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二)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同时废止。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以实施产业帮扶为抓手,在总结实施《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并继续严格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帮扶项目,结合实际对以上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新方案如下。
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
二、奖补条件
1.蔬菜产业
每户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的,或露地蔬菜种植2亩以上的。
2.畜牧产业
每户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的,或养殖肉牛1头以上,或养殖肉羊6只以上,或养殖肉禽100羽以上。
3.渔业产业
每户精养鱼塘3亩以上,或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或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
4.农业特色产业
(1)水果
种植人均0.8亩以上。
(2)中药材
种植人均0.6亩以上。
5.林业特色产业
(1)木本油料
人均栽培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0.8亩以上。
(2)苗木花卉产业
人均培育0.8亩以上。
(3)林下经济产业
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4)其他林业特色产业
人均栽种0.8亩以上。
6.休闲农业
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的能力,或人均经营果园、菜园等采摘园0.5亩以上的,或人均经营鱼塘等垂钓园1亩以上,或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7.其他特色农业产业
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如通过发展该产业,该户人均年增加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的,视为达到相应的标准。
三、奖补标准
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上述产业的,且至少有一项产业达到相应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四、奖补程序
1.申报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社)对核实资格,核实结果公示并告知发展产业户。
2.验收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级初验→村(社)组织人员现场核实产业规模和数量,验收人员至少2人,同时采集照片,本级同批次初验合格户由村(社)申请乡级全面验收→乡镇街组织人员全面验收,验收人员至少2人,本级同批次验收合格户申请区级抽验→区级按10%的比例进行抽验,村、乡两级验收均合格且抽验无异常,该乡(镇/街)本批次视为全部验收合格,纳入拟奖补对象,村级、乡级、区级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进入奖补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3.资金拨付程序。乡镇街根据验收结果,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级报账申请表并附村级报账申请表、乡级汇总到村封面、乡级汇总到户清册),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依据相关资料按“一卡通”程序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鼓励联农带农。各乡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户(指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及时指导申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技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做好帮扶工作。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把联农带农作为主体资质评定、主体奖补申报的前置性条件之一。
(二)积极组织申报,属地主责。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涉及面广、原则性强、要求高、程序严。各乡镇街、村(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指导拟奖补对象据实积极申报,把好审核关,对奖补项目真实性负责。大户代养或非本户发展的产业项目不得申报奖补,同一个项目当年不能重复申报奖补。乡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好政策关和程序关。
(三)认真组织验收,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准确无误。验收工作中,如出现把关不严、验收不实、奖补不公、虚报规模、套取奖补资金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各乡镇街、村(社)、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的档案管理,乡级主责,对拟奖补对象申报、验收、公示等环节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六、附则
(一)本方案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2.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汇总表
3.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表
4.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汇总表
附件1
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单位:亩、头、只、羽、元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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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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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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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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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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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不达标不予填写)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规模(亩、头、只) |
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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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收 |
(发展以上产业该户年增收预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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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脱贫户签字(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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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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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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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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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村、乡镇各一份。
2.所有种植业品种规模折算到亩。
附件2
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乡镇街 |
村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产业规模 (亩/头/只) |
申报 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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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表
单位:亩、头、只、羽、元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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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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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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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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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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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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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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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产业类型 |
具体产业 |
规模(亩、头、只) |
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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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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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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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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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种自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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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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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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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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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意见(验收):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主管部门意见(抽验):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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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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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抽验原件需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4
叶集区2024年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 期:
序号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乡镇街 |
村 |
产业 类型 |
产业名称 |
验收结果 |
奖补 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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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 (亩/头/只) |
是否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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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收到乡村振兴局意见2条:
1.建议将“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奖补对象)”,修改为“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
2.将“三、奖补标准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上述产业的,对任一项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修改为“三、奖补标准 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上述产业的,对任一项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反馈时间:2024年4月11日
反馈渠道:邮箱
采纳情况:采纳
注:2024年4月21日召开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邀请了4家企业对该文件提意见,分别为叶集区权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胡明权、铭诚养殖有限公司 乔家俊、圆梦羊业 卢伟、安徽路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遵跃,四家企业均未提出意见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5月11日 11时41分
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及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将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通过网络渠道、信件、邮箱、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本次收到意见建议2条,其中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0条,有关单位(或企业)反馈意见建议2条(乡村振兴局意见2条)。2024年4月21日,召开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邀请四家企业列席审议《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四家企业分别为叶集区权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胡明权、铭诚养殖有限公司 乔家俊、圆梦羊业 卢伟、安徽路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遵跃,会上共收到企业意见0条。
具体意见与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途径 |
反馈时间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原因及理由 |
1 |
六安市叶集区乡村振兴局 |
邮箱反馈 |
2024年4月11日 |
1.建议将“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奖补对象)”,修改为“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
2.将“三、奖补标准 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上述产业的,对任一项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修改为“三、奖补标准 全国信息系统中未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上述产业的,对任一项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
已采纳 |
符合实际情况,且表达更准确 |
文件
叶政办〔20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以实施产业帮扶为抓手,在总结实施《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帮扶项目,结合实际对以上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新方案如下。
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
二、奖补条件
1.蔬菜产业
每户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或露地蔬菜种植2亩以上。
2.畜牧产业
每户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的,或养殖生猪3头以上,或养殖肉羊6只以上,或养殖肉禽100羽以上。
3.渔业产业
每户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或精养鱼塘3亩以上,或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
4.农业特色产业
(1)水果
种植人均0.8亩以上。
(2)中药材
种植人均0.6亩以上。
5.林业特色产业
(1)木本油料
人均栽培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0.8亩以上。
(2)苗木花卉产业
人均培育0.8亩以上。
(3)林下经济产业
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4)其他林业特色产业
人均栽种0.8亩以上。
6.休闲农业
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的能力,或人均经营果园、菜园等采摘园0.5亩以上的,或人均经营鱼塘等垂钓园1亩以上,或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7.其他特色农业产业
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如通过发展该产业,该户人均年增加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的,视为达到相应的标准。
三、奖补标准
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上述产业的,有一项产业达到相应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1500元,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达标产业增加奖补500元(上述所列产业项目有小项的按小项计产业项目数,无小项的按大项计产业项目数,不重复计算),一次性申报,年度内每户享受奖补总金额以2500元为限。
四、奖补程序
1.申报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社)核实资格,核实结果公示并告知发展产业户。
2.验收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级初验→村(社)组织人员现场核实产业规模和数量,验收人员至少2人,同时采集照片,本级同批次初验合格户由村(社)申请乡级全面验收→乡镇街组织人员全面验收,验收人员至少2人,本级同批次验收合格户申请区级抽验→区级按10%的比例进行抽验,村、乡两级验收均合格且抽验无异常,该乡(镇/街)本批次视为全部验收合格,纳入拟奖补对象,村级、乡级、区级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进入奖补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3.资金拨付程序。乡镇街根据验收结果,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级报账申请表并附村级报账申请表、乡级汇总到村封面、乡级汇总到户清册),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依据相关资料按“一卡通”程序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鼓励联农带农。各乡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户(指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及时指导申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技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做好帮扶工作。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把联农带农作为主体资质评定、主体奖补申报的前置性条件之一。
(二)积极组织申报,属地主责。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涉及面广、原则性强、要求高、程序严。各乡镇街、村(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指导拟奖补对象据实积极申报,把好审核关,对奖补项目真实性负责。大户代养或非本户发展的产业项目不得申报奖补,同一个项目当年不能重复申报奖补。乡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好政策关和程序关。
(三)认真组织验收,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准确无误。验收工作中,如出现把关不严、验收不实、奖补不公、虚报规模、套取奖补资金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各乡镇街、村(社)、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的档案管理,乡级主责,对拟奖补对象申报、验收、公示等环节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六、附则
(一)本方案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2.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汇总表
3.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表
4.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汇总表
附件1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单位:亩、头、只、羽、元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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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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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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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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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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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不达标不予填写)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规模(亩、头、只) |
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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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收 |
(发展以上产业该户年增收预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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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脱贫户签字(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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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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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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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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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村、乡镇各一份。
2.所有种植业品种规模折算到亩。
附件2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乡镇街 |
村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产业规模(亩/头/只) |
申报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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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表
单位:亩、头、只、羽、元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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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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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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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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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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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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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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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产业类型 |
具体产业 |
规模(亩、头、只) |
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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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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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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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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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种自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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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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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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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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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意见(验收):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主管部门意见(抽验):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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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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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抽验原件需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4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乡镇街 |
村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验收结果 |
奖补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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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亩/头/只) |
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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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近期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该《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特色产业帮扶对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以“两强一增”行动为统领,以实施产业帮扶为抓手,在总结实施《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并继续严格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帮扶项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方案》的制定,以制度形式规范了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等流程,有利于资金合理使用。根据实际,因户施策指导实施优质高效的自种自养项目,鼓励引导有条件户(指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持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户项目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加强技术支持、政策扶持,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在承接好上级任务基础上,结合区情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量化。2024年4月,根据省、市部署和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集。2024年4月9日至5月9日在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同步向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到了区直有关部门修改建议2条,并根据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形成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4年10月,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1条,农业农村局收到意见后进行了相应修改。
(四)会议审定。2024年4月28日,经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5月5日,提请区委第98次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5月15日,文件正式以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分析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情况,为继续帮助全区约3200户扶持对象实施自种自养项目且达标,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引导有条件户(指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发展产业项目,达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
五、主要修订内容
《方案》主要是对于《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内容进行修订,主要变化有:
(1)奖补对象变化。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0号)要求,“‘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除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安排参保缴费资助、兜底保障以及产业奖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等到户帮扶政策”,因此对奖补对象作出了调整,将老方案中的“奖补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的农业经营主体”,修改为了“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相应一并删除了奖补条件中的“主体带动标准”、奖补标准中的“主体带动奖补标准”,与奖补程序中的“主体带动奖补程序”。
(2)奖补标准更加科学。“老方案”规定:“对任一项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2000元(每户仅限1项达标产业)”,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这种标准较为死板,因为一些发展户不只有一项产业,这种奖补标准无法使奖补金额与达标项目数挂钩。为了使奖补标准更加科学,使达标产业不止一项的发展户获得更多的奖补,本次“新方案”设置了“阶梯式”奖补标准:有一项达标产业的奖补1500元,在这个基础之上,每增加一项达标产业增加奖补500元,最高限额为2500元。
(3)奖补程序更加细化。“新方案”中对申报、验收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了申报过程中由村(社)负责核实,且验收要求更加明确,规定了村(社)、乡镇街验收时,验收人员至少为2人,且提出了采集照片的要求,此项调整细化了奖补程序,使奖补程序更加规范,也更加有可操作性。
六、创新举措
(一)明确目标对象。此次实施方案立足于我区特色产业发展现状,明确将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作为特色产业帮扶对象,将蔬菜、畜牧、渔业等七大类种养产业作为奖补标准,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清单化。所列举的措施涵盖全面、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分调动了我区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
(三)促进多元发展。通过差异化分类分档补助方式,鼓励奖补对象多元化发展产业,丰富我区产业多样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加大宣传,紧紧瞄准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有条件户(指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对于有条件户加强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二是做好流程管理。做好申报管理,在鼓励有条件户积极申报的同时,依照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做好验收管理,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无误。如出现奖补不公正、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做好档案管理,对奖补对象的各环节文件资料,做好留存归档。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陶友权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4-6559125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政务南区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