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征集单位:叶集区人社局征集时间:[ 2022-03-25 00:00 ] 至 [ 2022-04-25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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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为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促进各类人才投身我区乡村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区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于2022年4月25日前,就《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宝贵意见。

一、征集时间:

按照工作安排,征集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501室,邮编:237431;来信请注明《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4.联系人:徐磊,联系电话:0564-6496544。

5.电子邮件请发送1010140723@qq.com。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关于《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促进各类人才投身我区乡村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区人社局牵头起草《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为了更加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确保《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能够聚人气,接地气,切切实实为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提供规划与指引,区人社局对各级出台的支持人才发展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孙岗、平岗、洪集等地召开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会,召开6个乡镇街及相关区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3月初形成《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期间多次组织内部讨论与沟通对接,逐步修改完善政策文本。同时也多次征求区局领导及内部各股室单位意见,对反馈的合理建议,我们都予以了采纳。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主要内容

(一)积极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对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50万元的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对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个体户、企业,给予300万元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的一次性奖补;对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分别不超过50万元。对上述种养大户、企业聘用的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支付年薪的6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为10万元,补助时间最长3年。

(二)积极引进乡村人才。对来叶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五类人才”给予工资外补助,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为9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为6万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为3万元,分3年兑现。

(三)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收集乡村培训需求,免费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对参加农业种养专业中等学历双证制教育的,实行学杂费全免;对农民参加定向农业类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学费的80%给予补助。对参加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取得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助。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乡村人才氛围。每年评选全区十佳产业发展带头人,给予每人5万元的奖励;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含优秀合作社)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省级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每个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促进各类人才投身我区乡村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积极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1、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对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50万元的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对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个体户、企业,给予300万元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牵头单位:区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内各银行、易汇融资担保公司)

2、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的一次性奖补;对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分别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对上述种养大户、企业聘用的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支付年薪的6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为10万元,补助时间最长3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积极引进乡村人才

4、对来叶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五类人才”给予工资外补助,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为9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为6万元,“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为3万元,分3年兑现。(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五类人才”在叶集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具有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本科、大专、中职学历人才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人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分2年兑现。“五类人才”在叶集没有住房的,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或员工宿舍;无法安排人才公寓或员工宿舍的,给予租房补贴,具有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副高级职称)、本科、大专、中职学历人才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的租房补贴;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人才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叶集区在招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时,对在叶集生活工作超过2年的“五类人才”,每年分别拿出不少于1个职位。对乡镇事业单位男年满55周岁具有中、高级职称资格的,女年满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女年满5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或连续工作满3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占用单位相应指标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以不占岗位结构比例先期聘用并兑现待遇,逐步消化过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编办)

三、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7、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收集乡村培训需求,免费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对参加农业种养专业中等学历双证制教育的,实行学杂费全免;对农民参加定向农业类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学费的80%给予补助。对参加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取得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

8、鼓励农业人才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含电商直播大赛),对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1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对在区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含电商直播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区级、市级及以上立项的农业创业创新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的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区内各银行等)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乡村人才氛围

9、每年评选全区十佳产业发展带头人,给予每人5万元的奖励;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含优秀合作社)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省级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每个给予1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大力宣传优秀乡村人才故事,对十佳产业发展带头人、优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发布,及向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推送等,宣传报道先进人物、优秀企业、典型事迹,并在城区、所在乡镇街主要道路打造宣传一条街,集中宣传展示。积极推荐优秀“五类人才”进入“两代表一委员”。(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区融媒体中心)

本政策意见与我区现有农业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区人才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6496544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501室
其他渠道
电子邮箱:1010140723@qq.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截止意见征集结束时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0条,其中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有关单位(或企业)反馈意见10条,采纳与否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人

反馈途径

反馈时间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原因

及理由

1

区委组织部

邮箱

2022年4月15日

建议将第6项“叶集区在招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时”修改为“叶集区在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时”;该项中“乡镇事业单位”全部修改为“乡镇街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编办”修改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依据六人才〔2022〕2号文件有关内容

2

区委宣传部

邮箱

2022年4月17日

将四大类10项措施进行提炼,每一个措施用首括句先概括,然后具体介绍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3

区商务局

邮箱

2022年4月17日

第一类、第二类措施基本是针对同一对象,不必每一段都说明享有措施的对象,可一并说明,简练文字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4

区委组织部

邮箱

2022年4月17日

将第6项“叶集区在招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时,对在叶集生活工作超过2年的“五类人才”,每年分别拿出不少于1个。”修改为“在招考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时,每年提供不少于1个职位,专门面对在叶集工作超过2年的“五类人才”。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5

区农业农村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5日

一、积极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第一项修改为:“1.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20万元以上的,给予10-5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及同期LPR利率水平贴息;对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个体户、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及同期LPR利率水平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享受对象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实行‘白名单’管理,申办贷款应符合担保、信贷政策,已享受区级信用担保贷款或风险补偿金贷款的,享受额度予以剔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易汇融资担保公司、区内各银行)”

不采纳,该项已取消

6

区农业农村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5日

将“三、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中第八项修改为:“对区级、市级及以上立项的农业创业创新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同期LPR利率水平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7

区农业农村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本《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很多奖补支持内容重复,有的奖补标准也不一致,其中第1、2、3、8、9等项奖补支持内容与现代农业奖补办法重重,建议删除,不宜重复叠加奖补,有的也不具有操作性。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8

区人社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第5条内容与《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内容重复,且标准不一致,建议删除。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9

区财政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建议出台涉及追加预算的文件时,提前要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与财政局相关领导和股室人员做好沟通会商,提供奖补标准和依据、资金测算和资金来源、上级要求、周边县区做法等支撑材料。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10

企业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第一条第一项中: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对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50万元的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对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个体户、企业,给予300万元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我行建议应充分考虑各行信贷政策要求,将“给予10-50万元的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修改为“给予5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或信用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将“给予300万元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修改为“给予3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或信用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以符合各金融机构信贷政策。

不采纳,该项已取消

11

公众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4月26日 14时54分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0条,其中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有关单位(或企业)反馈意见10条,采纳与否情况见下表:

序号

反馈人

反馈途径

反馈时间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原因

及理由

1

区委组织部

邮箱

2022年4月15日

建议将第6项“叶集区在招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时”修改为“叶集区在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时”;该项中“乡镇事业单位”全部修改为“乡镇街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编办”修改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依据六人才〔2022〕2号文件有关内容

2

区委宣传部

邮箱

2022年4月17日

将四大类10项措施进行提炼,每一个措施用首括句先概括,然后具体介绍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3

区商务局

邮箱

2022年4月17日

第一类、第二类措施基本是针对同一对象,不必每一段都说明享有措施的对象,可一并说明,简练文字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4

区委组织部

邮箱

2022年4月17日

将第6项“叶集区在招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时,对在叶集生活工作超过2年的“五类人才”,每年分别拿出不少于1个。”修改为“在招考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时,每年提供不少于1个职位,专门面对在叶集工作超过2年的“五类人才”。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5

区农业农村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5日

一、积极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第一项修改为:“1.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20万元以上的,给予10-5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及同期LPR利率水平贴息;对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个体户、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及同期LPR利率水平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享受对象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实行‘白名单’管理,申办贷款应符合担保、信贷政策,已享受区级信用担保贷款或风险补偿金贷款的,享受额度予以剔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易汇融资担保公司、区内各银行)”

不采纳,该项已取消

6

区农业农村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5日

将“三、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中第八项修改为:“对区级、市级及以上立项的农业创业创新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同期LPR利率水平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7

区农业农村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本《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很多奖补支持内容重复,有的奖补标准也不一致,其中第1、2、3、8、9等项奖补支持内容与现代农业奖补办法重重,建议删除,不宜重复叠加奖补,有的也不具有操作性。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8

区人社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第5条内容与《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内容重复,且标准不一致,建议删除。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9

区财政局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建议出台涉及追加预算的文件时,提前要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与财政局相关领导和股室人员做好沟通会商,提供奖补标准和依据、资金测算和资金来源、上级要求、周边县区做法等支撑材料。

已采纳,有关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

10

企业

书面材料

2022年4月19日

第一条第一项中:对种植粮食、果园、稻虾种养,面积100亩以上的;对畜牧养殖、特色产业种植,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50万元的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对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个体户、企业,给予300万元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我行建议应充分考虑各行信贷政策要求,将“给予10-50万元的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修改为“给予5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或信用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将“给予300万元无担保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修改为“给予3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或信用贷款及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以符合各金融机构信贷政策。

不采纳,该项已取消

11

公众

文件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11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叶集乡村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五类人才”,引导流出人才、城市人才、外地人才返乡、下乡、留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为我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600人次,培养产业带头人发展到70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发展到140人,引进高校毕业生400名,探索实施优秀村(社)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无事”找书记等基层治理措施。到2025年,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15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7600人次,培养产业带头人平均每个村不低于3名,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160人,培养农村定向教师80名,农村定向医学生35名,引进高校毕业生、流出人才、外地人才不少于1000名,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1.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围绕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收集乡村培训需求,等额补贴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同时对参加区内中职学校农林牧渔等涉农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实行学费等额补助;对参加高等学校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学费的80%给予补助;对参加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取得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助。2022年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3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600人次。到2025年,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15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7600人次。(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建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及农业农村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2年每个乡镇街培养、引进产业带头人不低于10名,引进本科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人才2名。到2025年,各乡镇街培养产业带头人平均每个村不低于3名,培养、引进本科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不低于10名。(1)人才补贴。对来叶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或个人补助,其中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9万元,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其他高校毕业生分别为12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分3年兑现。同时,享受购房、租房补贴,子女义务教育,配偶、子女区内就业等政策,具体参照《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叶办发〔2020〕31号)执行(下同)。对农业经营主体柔性引进的,推动我区稻虾、水果、山羊、蔬菜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或高层次人才,由所在乡镇街承担薪酬的60%。(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2)创业奖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来叶集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及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连续生产经营1年以上、年产值超过200万元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创业奖补;入驻区返乡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园的,给予3年免租金,三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职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10%给予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区人社局、经济开发区、区易汇担保公司、区内各银行)

(二)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

3.培育农业创业创新人才。鼓励农业人才、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等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含电商直播大赛),对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1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对在区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含电商直播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区级、市级及以上获奖的农业创业创新项目新办贷款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同期LPR利率水平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每个乡镇街选送区级大赛参赛项目每届(不得重复)不低于2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

4.实施“名徽厨”培育工程。传承、培养、壮大我区特色餐饮技艺及行业,打造“叶集羊肉”“名徽厨”培育项目品牌。免费培训劳动者,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专项职业能力及技能等级证书。推荐区内知名餐饮企业及商家为定点培训单位,实行动态“挂牌”管理。举办羊肉美食大赛,择优推荐评选“六安名厨”,挂牌“叶集羊肉名店”,打造“叶集羊肉”创业街区。2022年,“名徽厨”培训100人,推荐2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挂牌“叶集羊肉名店”2家。到2025年,累计“名徽厨”培训不低于400人,新增取得专项能力及技能等级证书师傅300人,推荐至少2家餐饮企业或商家为定点培训单位,推荐10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评选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1家,挂牌“叶集羊肉名店”不少于10家,打造1个“叶集羊肉”创业街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局)

(三)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实施“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和全员培训,重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好义务段城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6.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实行“区级统筹、乡镇所有、区管乡用”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共体”。推进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区招乡聘村用”村医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应聘到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服务3年以上的,享受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村卫生室工作满6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对乡镇在职医生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以不占岗位结构比例先期聘用并兑现待遇,逐步过渡消化,聘用3年内只能在乡镇之间流动。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022年,全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2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4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配备6名以上公共卫生医师,累计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35名,引进本科及以上医生90名。(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7.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扶持区内文艺表演团队及民间艺人,对从事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艺术表演的团队,可申报区一、二、三级群众文艺表演团队,申报成功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从事曲艺、木偶、皮影、杂技等民间艺术演出活动人员,每年参与基层公益性文化活动4次以上,申报并经批准的,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每个演艺班组申报不超过4人。鼓励专业院团文化艺术人员、文化管理志愿者到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文化站开展志愿服务,服务一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设立基层公益文化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上岗,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发放3600元岗位补贴。新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且在区内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加强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扶持乡村建立健身站点,鼓励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乡镇街开展服务。2022年,全区培养乡村文化能人150名,注册志愿者850名,每个乡镇街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名,建立健身站点不少于1个。到2025年,全区培养乡村文化能人750名,注册志愿者2000名,每个乡镇街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0名,实现村社健身站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四)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

8.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街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选配熟悉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等工作的干部。健全从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落实乡镇工作补贴,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区直单位同职级人员。在招考公务员时,乡镇机关可“空编即补”,根据省市招考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的设置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以及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9.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跨村任职。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制度,在全区选拔优秀村(含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职化管理,挂任乡镇街党(工)委委员,不占乡镇街党政领导班子职数,选拔名额按照全区村(社区)总数的10%左右确定,每3年选拔一期,每期有效时间3年,纳入专职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在专职化管理期间身份不变,各项待遇比照当地新提拔副科级干部标准执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两届,且任职期间连续纳入专职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可不再担任原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参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具体参照《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22〕10号)执行。区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

10.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等,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或到高等学校参加乡村治理、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相关补助参照第1条执行。落实选调生到村任职管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1.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乡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建立健全乡村社会工作人才制度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培养和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新乡贤”扎根乡村一线,投身基层事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切实发挥乡村“五老人员”作用,引导积极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各项工作。2022年,在1个乡镇街试点建设社会工作站,每个乡镇街至少有2个村社有社会工作者。到2025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都有社会工作站,所有村社都有社会工作者,实现“新乡贤”全覆盖。落实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叶集税务局、各乡镇街)

12.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乡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实施农村“法律 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参与乡村人民调解机制。组织开展“一村(社)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2022年,每个乡镇街司法所配备1名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配备2名乡镇人民调解员,每个行政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1户,村社人民调解员不少于1人,法律明白人不少于1人。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法律顾问,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5户,法律明白人不少于5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五)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13.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加强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皖西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聘请专家,引进技术,培育本土农业科技人才,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健全农业农村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农业科技领域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政策。2022年,选聘“三区”科技人才15人,对接行政村,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培养30名以上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动态建设5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主推技术20项次以上(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2项以上),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到2025年,全区累计聘请“三区”科技人才60人,培养120名以上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稳定保持在5个以上,推广主推技术30项次以上,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牵头单位:区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

14.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农技人员职称评聘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对乡镇在职农技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对在乡镇工作的农技人员为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以不占岗位结构比例先期聘用并兑现待遇,逐步过渡消化,聘用3年内只能在乡镇之间流动。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2022年,招募特聘农技员5人以上。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不低于5个科技示范户。加强培训,全区1/3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集中培训,85%以上科技示范户、专家、特聘农技员,90%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到2025年,全区所有基层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开展“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等乡土人才评选活动,由区农业农村局颁发证书,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各乡镇街)

15.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2022年,全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40人,组建科技特派团1个,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2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个。到2025年,全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60人,组建科技特派团4个,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8个。落实科技特派员兼职取酬、离岗创业、补助发放、职称评审等激励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利益共同体,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把乡村人才振兴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动认领任务,找准工作定位,精心谋划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分头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调度。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乡村人才振兴年度成效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考核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通过定期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力、实际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乡村人才振兴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及优惠政策,宣传报道先进人物、优秀企业、典型事迹,积极推荐优秀“五类人才”进入“两代表一委员”等,不断提升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22-2025年主要任务年度分解表


附件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22-2025年主要任务年度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2022年任务

2023年任务

2024年任务

2025年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一)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

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3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1600人次。

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3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

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3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

全区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不低于1500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7600人次。

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平均每个乡镇街培养产业带头人10名,引进本科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人才2名。

平均每个乡镇街培养产业带头人12名,引进本科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人才2名。

平均每个乡镇街培养产业带头人12名,引进本科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人才2名。

各乡镇街培养产业带头人平均每个村不低于3名,每个乡镇街累计引进本科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不低于10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金融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区易汇担保公司、区内各银行、各乡镇街

3

(二)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

培育农业创业创新人才。

鼓励农业人才、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含电商直播大赛),每个乡镇街选送区级大赛参赛项目每届(不得重复)不低于2个。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

4

(二)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

实施“名徽厨”培育工程。

“名徽厨”培训100人,推荐2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挂牌“叶集羊肉名店”2家。

“名徽厨”培训100人,推荐1家餐饮企业或商家为定点培训单位,推荐2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推荐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挂牌“叶集羊肉名店”2家。

“名徽厨”培训100人,推荐3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推荐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挂牌“叶集羊肉名店”3家。

累计“名徽厨”培训400人,新增取得专项能力及技能等级证书师傅300人,推荐2家餐饮企业或商家为定点培训单位,推荐10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认定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1个,挂牌“叶集羊肉名店”不少于10家,打造一个羊肉美食街区。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局

5

(三)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各乡村中小学编制及在职教师满足师生比要求。实现全区70%的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全区累计引进硕士以上教师54名,所有中小学教师实现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全区累计引进硕士以上教师57名。

全区累计引进硕士以上教师60名。每所乡村小学至少有1名音体美专业教师。

区教育局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6

(三)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全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2名以上全科医生。

全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2.5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配备2名以上公共卫生医师。

全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3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配备4名以上公共卫生医师。

全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4名以上全科医生,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配备6名以上公共卫生医师。累计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35名,引进本科及以上医生90名。

区卫健委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7

奖励扶持全区文艺表演团队及民间艺人不少于8个。每个乡镇街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名,重点体育项目裁判员不少于1名,建立健身站点不少于1个。全区培养乡村文化能人150名,注册志愿者850名。

累计奖励扶持全区文艺表演团队及民间艺人不少于10个。累计每个乡镇街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名,重点体育项目裁判员不少于2名,建立健身站点不少于3个。全区累计培养乡村文化能人350名,注册志愿者1200名。

累计奖励扶持全区文艺表演团队及民间艺人不少于12个。累计每个乡镇街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5名,重点体育项目裁判员不少于3名,建立健身站点不少于5个。全区累计培养乡村文化能人550名,注册志愿者1600名。

累计奖励扶持全区文艺表演团队及民间艺人不少于14个。累计每个乡镇街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0名,重点体育项目裁判员不少于4名,实现村社健身站点全覆盖。全区累计培养乡村文化能人750名,注册志愿者2000名。

区文旅体局

各乡镇街

8

(四)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

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乡镇街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工)委书记。2.健全从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3.落实乡镇工作补贴,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区直单位同职级人员。4.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5年内不得调动交流,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5.在招考公务员时,乡镇机关可“空编即补”,根据省市招考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的设置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以及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

区委组织部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9

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村社“两委”组成人员,特别是村社党组织书记。2.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3.建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制度,在全区选拔优秀村(含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职化管理,挂任乡镇街党(工)委委员,选拔名额按照全区村(社区)总数的10%左右确定,每3年选拔1期,每期有效时间3年,纳入专职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在专职化管理期间身份不变,各项待遇比照当地新提拔副科级干部标准执行。4.区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

10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

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等,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或到高等学校参加乡村治理、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落实选调生到村任职管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工作。

区委组织部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1

(四)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

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个乡镇街试点建设社会工作站,每个乡镇街至少有2个村社有社会工作者。

各乡镇街均建设社会工作站,40%的村社有社会工作者。

各乡镇街70%的村社有社会工作者。

全区所有乡镇街都有社会工作站,所有村社都有社会工作者,实现“新乡贤”全覆盖。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叶集税务局、各乡镇街

12

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每个乡镇街司法所配备1名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配备2名乡镇人民调解员,每个行政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1户,村社人民调解员不少于1人,法律明白人不少于1人。

累计每个行政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2户,法律明白人不少于2人。

累计每个行政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3户,法律明白人不少于3人。

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法律顾问,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5户,法律明白人不少于5人。

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

13

(五)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培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

加强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皖西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聘请15“三区人才”专家,培养30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遴选2名受培人员到高校交流学习,引进技术,建设5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主推技术20项次以上,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累计聘请30“三区人才”专家,培养60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遴选4名受培人员与高校交流学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稳定保持在5个,推广主推技术23项次以上。

累计聘请45“三区人才”专家,培养90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遴选6名受培人员与高校交流学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稳定保持在5个,推广主推技术26项次以上。

累计聘请60“三区人才”专家,培养120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遴选8名受培人员与高校交流学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稳定保持在5个以上,推广主推技术30项次以上,全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

区科技经信局

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

14

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

1.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不低于5个科技示范户。2.组织基层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3.建立“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人才库,定期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进行技能培训,明确其具体服务职责,切实发挥相关作用。4.每年开展“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等乡土人才评选活动,由区农业农村局颁发证书,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

区农业农村局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各乡镇街

15

(五)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全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40人,组建科技特派团1个,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2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个。

全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45人,累计组建科技特派团2个,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4个。

全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50人,累计组建科技特派团3个,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6个。

全区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60人,累计组建科技特派团4个,建设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8个。

区科技经信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x

解读

近日,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部署,指导加快推进我乡村人才振兴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 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只有抓住人才这个关键,选优配强“领头雁”、发展壮大“生力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人才队伍,才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以来,国家、省、市分别印发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提出了乡村人才振兴建设的总体规划,对乡村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招才引智,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区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依据

1.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

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7号)》

4.六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大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六人才〔2021〕2号 )

5.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叶发〔2022〕13号)

6.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22〕9号)

7.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22〕8号)

8.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基层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民间艺人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叶政办〔2022〕11号)

9.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工业企业招工稳岗扶持政策(试行)》(叶政办秘〔2022〕12号)

10.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11.六安市叶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叶集区第二届创业创新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叶就〔2022〕1号)

二、 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着力扩大乡村人才总量,提高乡村人才质量,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五类人才”,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智力保障,《方案》围绕“五类人才”,从外来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育、构建人才支持发展体系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规划部署,确保“五类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下。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了更加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确保《方案》能够聚人气,接地气,切切实实为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提供规划与指引,前期,区人社局对各级出台的支持人才发展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孙岗、平岗、洪集等地召开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会,召开6个乡镇街及相关区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方案》拟定后,于5月26日至5月30日向6个乡镇街、 23家区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29家单位反馈意见,其中9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10条,2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6月8日,雷鸣副区长主持召开10家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座谈会,会后各单位再次报送了修改意见,人社局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吸收和完善。6月30日,司法局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 工作目标

2022年,逐步完善乡村人才振兴发展体系,突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重点,明确支持乡村人才发展举措,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名徽厨”培训、市级科技特派员等技能人才培养取得初步成效,分别达到1600人次、300人、100人、140人。培养产业带头人70人。引进高校毕业生400名。选优配强乡镇“领头雁”队伍,探索实施优秀村(社)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在乡村教师队伍、医疗队伍、文化旅游体育队伍、法律队伍等方面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2025年,全区乡村人才发展体系趋于完善,支持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举措进一步优化,乡村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愈加合理,素质稳步提升,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名徽厨”培训、市级科技特派员等技能人才分别达到7600人次、1500人、400人、160人。平均每个村养产业带头人不低于3名,累计引进硕士以上教师60名,培养农村定向医学生35名,引进本科及以上医生90名,培养乡村文化能人750名,注册志愿者2000名。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任务分为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五类人才15条:

1. 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重点围绕高素质农民队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开展。一是支持参加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高素质农民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于自主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林牧渔等涉农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且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助和学费减免。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到叶集就业创业。对于符合条件的来叶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给予2万元-15万元不等的补助,同时享受购房、租房等补贴,允许农业经营主体柔性引进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所在乡镇街承担部分薪酬。来叶集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信用担保贷款、利率贴息、一次性创业奖补、免租金等优惠政策,同时鼓励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2. 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一是鼓励农业创业创新人才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贷款贴息。二是“名徽厨”培育。通过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推荐评选“六安名厨”、挂牌“叶集羊肉名店”等方式,推动我区餐饮行业发展。

3.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一是教师队伍建设。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聘要求,落实义务段城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周转宿舍建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是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放宽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职称评聘条件,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享受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对区内文艺表演团队、民间艺人、基层公益文化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奖补、基层公益性文化活动补助岗位补贴等一系列补助,加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乡村文化能人等群体培养,大力推进乡村健身站点建设。

4.培养乡村治理人才一是乡镇党政人才队伍。突出乡镇领导干部选拔特点,鼓励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驻村工作队等群体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提升乡镇公务员招录针对性,鼓励招录乡村旅游、电商营销、优秀村(社区)干部等领域专业人才。二是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村致富能手等群体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落实优秀村(含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三是“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鼓励退役军人、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参与乡村治理、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教育减免。四是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培养和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新乡贤”扎根乡村一线,引导“五老人员”参与乡村基层治理。五是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加大乡镇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人民调解员 、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基层法律人才服务队伍。

5.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一是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通过聘请专家学者,引进技术,培育本土农业科技人才,重点做好“三区”科技人才选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工作。二是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放宽农技人员职称评聘要求,促进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体系融合,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三是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做好科技特派团、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载体建设,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落实科技特派员兼职取酬、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等激励政策。

六、创新举措

1. 政策的集成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制定了诸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许多人才政策,但这些政策大都散落在各个文件之中,在乡村人才服务管理上存在资源分散和人才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在此前提下,区人社局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形成了《方案》。

2. 部分突破的地方。确保对乡村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政策可操作性强,更接地气,在综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对部分政策进行了新增,部分条款的适用条件和范围进行了调整,如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中“对参加区内中职学校农林牧渔等涉农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实行学费全免;对参加高等学校农林牧渔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学费的80%给予补助”,是借鉴外地做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中“给予用人单位或个人补助,其中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9万元,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其他高校毕业生分别为12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分3年兑现。”增加了学历型人才补助,“入驻区返乡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园的,给予3年免租金,三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新制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压实工作责任。《方案》明确了每项政策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政策兑现过程中所需材料、申报程序均由责任单位进行明确。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

2.建立考核机制。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成效纳入人才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同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致力乡村人才振兴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深入挖掘和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上下营造识才、引才、懂才、爱才的良好氛围。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徐磊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96544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社保大楼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