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叶集区民政事业和残疾人保障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叶集区民政局征集时间:[ 2026-09-01 00:00 ] 至 [ 2026-10-01 00:00 ]状态:进行中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区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编制实施工作指引》的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六安市叶集区民政事业和残疾人保障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为叶集区民政事业和残疾人保障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按照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征集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18室,邮编:237431;
4、电子邮箱:lansyjqmz@163.com;
5、联系电话:0564-6488209。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叶集区民政事业和残疾人保障发展“十五五”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为叶集发展提出宝贵建议!
                                                                            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
                                                                               2026年9月1日

为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安徽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六安市民政事业和残疾人保障发展“十五五”规划》《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聚焦叶集版“三地一区”发展定位,紧扣“增速居前列、总量上台阶”和“三个往前赶”目标,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配、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契合的现代化民政事业体系。到2030年,民政和残联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政和残疾人领域法治、标准、智慧化建设全面提质,温心民政、活力叶集品牌效应充分彰显,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多元优质,社会救助体系更加精准高效,社会福利水平更加普惠可及,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更加规范便民,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协同共享,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为加快建设活力叶集、开放叶集、和美叶集、文化叶集提供坚实民生支撑。

1:叶集区民政事业与残疾人保障发展“十五五”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现状

2030年目标值

属性

1

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城市:30-40

农村:40-50

约束性

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不低于本区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指标的1.3倍,就高不就低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约束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70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6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73

约束性

8

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预期性

9

城内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0

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覆盖率

%

 

5020家)

约束性

11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m2

 

35

预期性

12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万人

 

2.3

预期性

13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预期性

14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70

预期性

15

节地生态安葬率

%

 

100

约束性

1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8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

%

 

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19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500

预期性

2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率

%

 

100

约束性

2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2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23

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预期性

24

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预期性

25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100

约束性

26

残疾人基本康养服务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27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100

约束性

28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30

约束性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深化老残康养融合发展

(一)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强化区级统筹枢纽功能。以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引领,持续加强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统筹推进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完善区养老数据库与调度管理中枢,统筹推进区养老资源高效统筹与智能监管等核心板块建设。夯实养老服务从登记备案、日常运营到质量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拓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补贴发放、救助直通等综合功能。

提升乡镇(街道)养老与残疾人服务能力。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及残疾人康复等存量资源,加快推进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覆盖集中日间托养、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助浴以及资源链接等综合功能的服务综合体,实现专业服务上下贯通和供需精准匹配。推进乡镇“农村互助养老联合体”建设,统筹辖区内基层养老与残疾人康复设施和人力资源,组建跨村专业互助服务与流动服务小分队,提升偏远地区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与实效性。在满足机构集中养护需求的同时,强化中心对辖区内村级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资源调配支持,推动照护服务、康复指导和医疗资源协同下沉。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残疾人健康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随访管理和社区康复。

完善村(社区)养老与残疾人服务设施站点。发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深化“中心+站点”联动运营模式,加强中心对辖区内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业务指导与资源支持作用。促进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助残等公共设施的共享复用,着力打造“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发挥村(社区)站点贴近家庭、链接资源的天然优势,建立养老服务需求与资源的及时收集、快速转介机制,确保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老年人与重度残疾人就近享受精准便捷的养老服务。推动助餐、助浴、健康指导、事务代办等基础服务在村(社区)层面规范覆盖,逐步拓展康复护理、短期托养、助行、助急等延伸功能。

(二)大力推进养老与助残供给能力

加大服务建设力度。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运营步伐,拟定完成7处农村幸福院建设及时发放高龄津贴和社会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继续抓紧抓牢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家庭自主养老能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为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访视照料和生活照料。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养老设施运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收住重度残疾人。通过新建或扩建等方式,实现至少有一所能够提供集中托养照护服务的机构。加强托养照护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护理型床位供给结构,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共同入住照护机制,推动机构专业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增加康复服务供给。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推进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深入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

深化医疗康养融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办好“医中办养、养中设医、签约合作”模式,畅通双向转诊与急救绿色通道,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一体发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延伸服务。强化老年健康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常见慢性病早期筛查与干预,实施失能高危人群预防干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养老机构,鼓励中医师在养老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优先保障重度失能老年人与残疾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并做好与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政策衔接。探索在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中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站点,促进康复辅具进家庭。

(三)建设老年与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营造助老助残社会氛围。常态化开展老龄化国(省、市)情教育,将孝亲敬老纳入文明乡风、家庭建设指标,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选树。推进区环境适老、适残化改造,重点加快老旧小区出入口、公共通道、活动场地等无障碍设施改造,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优化政务服务助老通道,服务中心保留传统服务窗口与人工服务方式,推广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辆,在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景区周边增设“一键叫车”候客点。普及语音提示、大字版等适老、助残功能,消除数字鸿沟。严格执行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政策。推动公共交通场所优化无障碍通道、提供爱心服务,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出行等提供便利。完善残疾人景区门票减免政策。推动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对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停车收费减免。

丰富老年与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四级老年教育网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地拓展老年教学点覆盖面。优化老年体育设施布局,推动公园、广场、社区健身路径适老化改造,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推动文体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区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文化获得感。大力弘扬“平等、融合、共享”理念,深入挖掘宣传残疾人自强和扶残助残典型。改造提升无障碍文体活动点位,支持残疾人文艺体育苗子发掘与参赛展示。把文体活动作为连接社会的入口,消除对残疾人的社会消除偏见。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集中展示残疾人创作成果与体育风采。

拓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参与渠道。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志愿服务网络,深化“银龄行动”品牌建设,支持健康老年人参与政策宣传、文明监督等基层治理事务。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重点储备医疗卫生、教育教学、传统技艺等领域有专长的退休人员,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技术指导、技能传承、决策咨询等工作。坚持残健共融发展理念,积极搭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广阔舞台。

(四)促进康养事业协同发展。

统筹养老机构改扩建、照料护理区建设和设施环境改造,建设叶集区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力争打造一家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的新型养老院。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齐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养老服务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购置配装系列智能健康监测产品,推广使用智能家居,推进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找准养老产业定位,发展“旅居养老”和“季节性康养”等养老文旅产业,培育市场主体,打造面向长三角的旅居康养城镇和健康养老果岭基地。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打造专业护理人员、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师等队伍,到2030年底,力争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80%

专栏1 养老助残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行动。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70%,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达到50%

康养医疗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行动。投资5000万元建设江淮果岭度假·康养医疗康复中心二期,配建医疗康复中心用房、康复理疗床位、医疗设备与康复器械等固定资产投资,打造长三角旅居康养基地。

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工程。完成道路、公共交通及医院、政务大厅等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政务APP、自助终端适老化适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广智能辅具。

三、织密社会救助网络,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一)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精准识别监测。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监测预警等功能,提升监测精准度。建立数据核查机制,确保数据真实性。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渠道,深化“皖救一点通”、微信公众号等申请方式应用,提升救助及时性。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主动发现机制和线下信息员队伍作用,形成救助闭环管理,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推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聚焦残疾人特殊需求,精准识别低收入残疾人,开展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刚性支持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将残疾康复支出按规定计入刚性支出范围,切实增强其保障能力。

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强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应用。规范低保、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保障标准动态调整与审核认定,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延伸覆盖更多困难群众。健全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机制,深化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夯实基层应急救助根基。

构建多元救助格局。深化“物质+服务”救助,推动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与服务救助相结合转变,发展生活类、照护类、支持类和资源链接类等服务救助。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村级救助队伍与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指导推进“救急难”互助社规范运行,打通救助服务“最后一公里”。聚焦一户多残、以老养残、老残一体、失能失智、孤寡独居等特殊困难家庭,实施精准综合帮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入户调查、需求评估等工作。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慈善项目、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提升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效能。谋划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提升救助服务标准化、精细化。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务工不着(遇困)人员等群体救助帮扶,确保应救尽救。完善人员信息登记与寻亲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动跨区域信息共享,力争实现查明身份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精神智力残疾人等人员的照料服务、急病救治和寻亲安置。优化医疗救治、生活照料等基础保障,推动救助管理服务由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型升级。

强化源头治理与回归稳固。加大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畴。强化与流入地、流出地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协作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协同帮扶机制。深入排查流浪乞讨人员产生的家庭根源、社会成因,联动相关部门提供救助帮扶、就业支持和心理疏导,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常态化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救助机构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流程规范等方面的监管,推动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帮扶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完善政府资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有效衔接。推动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残疾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加强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重度残疾、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帮扶。面向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残疾人通过土地经营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增收。

专栏2 基层社会救助升级行动

救助体系与能力建设。构建“区级主战、乡镇联动”二级救助管理架构,形成区乡村三级救助体系。推动服务社会化运营,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强化专业服务水平。

深化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规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发展,健全资金多元筹资机制,统筹全区运转管理和考核评价。强化资金监管与部门协同,推动“救急难”与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衔接,形成综合性救助合力。

健全残疾人保障制度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基于必要的救助措施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服务

(一)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水平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推动儿童福利从孤弃儿童基本保障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延伸。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服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人身安全保护、法定监护责任“六个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机制,实现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一件事”一站式办理。健全困境儿童监护评估制度,强化监护缺失儿童家庭监护指导,保障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基层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落实“皖美护童”儿童福利工作品牌打造,切实推进关爱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效。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帮扶,完善全周期关爱服务链条。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助医助学政策。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儿童工作专业化水平。深化“党建+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模式,鼓励支持专业社工、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推动服务内容从物质保障为主向社会服务和精神关爱兼顾转变。

(二)加强残疾人保障政策落实

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按叶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确保应补尽补。加快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福利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和监护补贴发放的监管。持续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鼓励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护服务。

强化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供给。优化辅具适配服务,完善区、乡、村三级辅具服务支撑网络,强化乡镇(街道)服务窗口与村(社区)专职委员联动,精准摸排需求。升级“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模式,努力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办理,依托叶集区有关服务中心提供线下咨询体验服务。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残疾人基本型辅具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推进辅助器具租赁与共享服务。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相关专业人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康复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构建普惠均等、专业高效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健全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落实高中及以上阶段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与随班就读;完善资源教室、巡回指导教师与个别化支持计划(IEP);推动学前康复教育与中职、高中阶段职教扩容,走文化融合技能路线。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强化融合教育、孤独症儿童教育、教育康复等领域师资培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障。贯彻落实第三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

专栏3 社会福利提升工程

“精康融合行动”提质扩面工程。建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强化站点标准化与人员专业化建设,完善生活技能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全链条服务。

残疾人保险福利提升工程。落实“两项补贴”动态调整,将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至14岁,落实免费乘公交、景区免票等优待。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依法推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切实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积极作用。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民营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督促用人单位不低于员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推进辅助性就业,规范发展盲人按摩、辅助性就业等特色业态。扶持残疾人创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帮助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农村残疾人“种养+”就业质量。加大对重度残疾人家庭参与生产经营项目的指导帮扶力度。

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实施新一轮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按照“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开发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新业态培训,提高残疾人数字素养与技能,强化数智赋能残疾人就业,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品牌。

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就业环境。将残疾人就业服务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免费提供招聘服务。开展走访脱岗促就业行动,挖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潜力和意愿。依托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就业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就业招聘、政策宣传等。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开展“一人一策”就业服务、“一对一”结对帮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专业水平。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为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就业奖励等政策,推进残疾人就业帮扶税费减免政策“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

专栏4 残疾人就业增收赋能行动

实施就业渠道拓宽工程。落实按比例就业年审公示,奖励超比例企业,扶持集中就业基地,开发乡村公益岗与社区便民岗,支持自主创业。

深化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依托院校基地开展盲人按摩、电商等特色培训,推行“三单式”模式,建强创业孵化平台。

强化就业权益护航工程。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与劳动争议绿色通道,投诉结案率100%,消除歧视,规范用工,保障合法权益。

五、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基本殡葬便民服务

(一)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优化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巩固“跨省通办”成果,加快历史档案电子化,夯实“全国通办”数据基础,完善异地档案调阅流程。优化“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流程,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对标5A级标准优化登记服务环境,扩大特殊群体上门服务。加强政策解读,谨防虚假婚姻登记。依托公园、景区建设户外颁证基地,探索“婚登+文旅”融合发展。推广特邀颁证师制度,将登记过程转化为家风传承课堂。

健全完善婚姻家庭辅导体系。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室持续向乡村延伸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辅导服务站,持续开展辅导服务“五进”活动。加强婚前辅导,强化离婚冷静期干预,探索婚后支持服务。建强“心理咨询师+律师+社工师+志愿者”专业队伍,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培育向上向善的现代婚俗文明。推广“婚俗文化馆”“新风堂”等基层经验。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青年婚恋观教育,鼓励依托革命旧址、生态景区等资源开展以红色文化、绿色生态为主题的集体婚礼,打造“婚礼+蜜月”主题线路,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婚庆品牌。持续开展“婚俗改革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将反对高价彩、大操大办等纳入村规民约。

(二)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将殡葬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补齐公益殡葬设施短板。未来五年,逐步推进三元镇、孙岗乡加快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姚李镇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属性、洪集镇推进青龙山公墓二期建设,推进莲花山公墓扩增工作,加大莲花山绿色智慧安息堂建设。全面落实《殡葬管理条例》,不再新设营利性殡葬机构。

健全普惠殡葬服务。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安徽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叶集区公墓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主导,突出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服务功能,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管护,加快构建统筹城乡的殡葬服务体系。推动乡镇街道政府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改造,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全覆盖。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管控与治理能力。

推进绿色文明殡葬。深化殡葬改革,提升遗体火化率,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丧葬习俗,大力推行环保、文明、绿色殡葬,倡导树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持续改造老旧墓区,推行敬献鲜花、网络悼念等低碳祭扫方式。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有序推行火葬。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开展跨层级联合执法。重点查处黑车违规接运遗体、违规收费、公墓违规批建经营等行为,稳妥推进硬化大墓、散埋乱葬整治,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打击中介违法行为。加强经营性公墓收费管理,将收费管理作为经营性公墓年检重要内容,建立信用记录和联合处置机制。

专栏5 社会事务事业提升行动

实施婚俗风气提升工程。在“5.20”“9.9”等节点举办集体领证仪式,倡导文明简约婚俗新风,强化婚姻家庭责任担当。

殡葬项目建设提升工程。投资2700万元建设莲花山殡葬服务综合体,实施绿色智慧安息堂二期提升,新建公墓循环道路800米,改造景观塘及停车场。

六、夯实社会治理根基,维护残疾人平等参与权益

(一)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

强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其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其法人备案制度。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开展城乡社区协商,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坚持“四议两公开”,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引导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本区域公共事务决策管理。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等试点,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治理效能。

(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与加强地名管理

合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善地名工作程序,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依法整治不规范地名,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挖掘红色地名文化,助力文化繁荣。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建立健全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加强和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推进全区地名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坚持依法治界管界,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三)推进慈善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慈善多元化帮扶模式。引导慈善组织在项目、资金、服务方面向民生领域倾斜,在传统捐赠基础上,拓展“慈善+服务”“慈善+技术”等帮扶模式。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活动,推进省外慈善工作联络站、社区慈善等创新性工作。健全慈善工作管理体系,规范慈善募捐、使用、投资等环节,强化信息公开与审计监督。加强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依法行善、依法兴善意识。

促进福彩事业稳步壮大。严格销售网点管理与培训,规范资金、兑奖、票务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拓展多元销售渠道,优化票种结构,加大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提升福彩公信力,开展“福彩+”多业态融合,推动福彩文化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激发市场活力。

推进民政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有序推进民政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与残疾人帮扶相关机构中广泛开展社工服务。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推动落实社工人才薪酬激励制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

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完善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强化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项目的协同推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

(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实施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探索“总对总”等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运用好“六尺巷工作法”,将涉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对未成年残疾人、残疾妇女、残疾老年人的保护,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动残疾人事业重大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相关专项规划。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细化落实规划重点任务。

(二)推进清廉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民政、残疾人领域政策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深化清廉民政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强化要素支撑保障。统筹资金、用地、人才等核心要素,加大财政投入与向上争取力度,盘活存量资源,建强专业化民政、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格局。

(四)深化信息化支撑赋能。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抓好民政系统内部业务条线间数据贯通、共享和比对,提高残疾人工作数智化水平。

(五)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民政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统一纳入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养老、殡葬、残疾人等服务机构隐患排查整治与应急演练,预防化解事故。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6488209
来信来访渠道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18室,邮编:237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