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征集时间:[ 2025-02-28 00:00 ] 至 [ 2025-03-30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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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为该政策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按照起草工作安排,征集时间为2025228日至2025330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16室,邮编:237431;

4、电子邮箱反馈:yjqspjgg@163.com

5、联系人:张洪歌,联系电话:0564-6556268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为叶集发展提出宝贵建议!


附件:1.关于《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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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

“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但目前,国内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较为严峻,各地经常发生较大乃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几年我区虽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通过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隐患,亟需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二、起草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旨在“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加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全面探索创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形成可感知、可复制的食品安全各领域全链条工作经验。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宣传,努力创先争优,争取申报并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三、研判与起草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紧抓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我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在深入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区市场监管局拟定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228日至20253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分别从“一专”、“多强”、“齐联动”三个方面予以阐释强化。

一专: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性和权威性。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学法释法,严格执法办案,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多强:强化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举措落实,从源头、生产、流通、消费等多各领域全链条入手,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包括:强化食品产地环境、食品生产源头、粮食质量安全、食品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特殊食品环节治理;深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宗教场所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加强信用惩戒运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齐联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增强联动性。

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分别对区委组织部等32个部门单位职责予以进一步强化,协同推进、共同发力,推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

“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保安全,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方案的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水平,形成可持续的食品安全各领域全链条工作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专业性,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权威高效

建立一支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越位、不缺位加强执法培育,定期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推进以案释法、以案促学,快速适应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办理案件。强化惩戒力度,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案件督查督办,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二)强化系统性,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全链覆盖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主动履职尽责,推动食品安全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施治,保障我区食品全链条安全。

1.狠抓从源头到餐桌治理。强化食品生产源头治理。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举措,聚焦豇豆、韭菜15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规范畜禽养殖用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治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一企一策”精准监管行动依法查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治理。严查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重点查处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规范标签标识不规范、追溯体系不完善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强化食品消费环节治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合规经营巩固提升“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小摊贩。强化特殊食品环节治理加强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特殊食品安全“母婴守护”专项行动。

2. 狠抓特殊场所食品安全。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严格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100%。区级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不少于4次。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等培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健全集中用餐单位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优势,及时报送信息,形成“乡、村吹哨,部门报道”的监管机制。鼓励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农村集体用餐点,最大限度消除集体用餐安全隐患。强化宗教场所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加强清真食品等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集体聚餐,必须在办餐前48小时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乡镇(街道)对操作人员、卫生环境、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事项进行监督。

3.狠抓违法违规行为惩加强违法行为惩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刑衔接,对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强化信用惩戒运用。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将食品领域相关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加大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4. 狠抓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强化食品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扎实做好收购和库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库存粮食质量良好。强化食品产业品牌建设持续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开展“食安安徽”“食安名坊”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品牌故事大赛深入推进“文明菜市”建设。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5狠抓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宣传。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强化舆情应对和处置。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加强部门协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提高联动性,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多方协同发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形成高效联动、协同发力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局面。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人员和职责。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和监管。

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包保干部每年对包保的一般主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现场督导,对包保的学校高风险主体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现场督导。

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等25个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按承担的食品安全职责开展工作,共同促进全区食品工作安全稳定。(具体分工见附件2)

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

2.职责分工

3.名词解释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时限

 

1

一、健全领导机制

召开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联席会议,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研究解决本区域食品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进度。

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长期坚持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具体承办。

2

二、食品安全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加案卷互审互评频次,持续推进以案释法、以案促学,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执法规范水平,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快速适应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规范处理,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或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依法免罚轻罚;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持续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企业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违法性质恶劣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惩重处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酌情予以年度工资1-10倍的处罚,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案件督查和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开发布食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长期坚持

 

3

三、强化食品产地环境治理

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加强农用地土壤、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推动重点地区开展涉重金属遗留固体废物调查和整治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长期坚持

 

4

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和遥感监测,有效防范违规种植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5

四、强化食品生产源头治理

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举措,聚焦15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推动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牛蛙6个品种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推行农药购销台账和溯源管理,严格执行农药施用范围要求。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对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的培训指导,敦促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要求用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防止超范围、超剂量、超频次使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氯化苦、磷化铝限制使用措施。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规范畜禽养殖用药。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6

五、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政策性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国家、省市对主要粮食品种监测样品数量和代表性要求,扎实做好收购和库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管控,定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确保库存粮食质量良好。

区发改委

长期坚持

 

7

六、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治理

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一企一策”精准监管行动,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排查食品生产者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以及生产环境、生产布局、生产过程控制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情形,依法查处和纠正行为。严查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和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治理食品标签虚假标注标识、宣传治疗疾病、虚假宣传和肉类产品、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问题,消除行业“潜规则”,护航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8

七、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治理

严查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把关不严、索证索票不全或缺失,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农批(贸)市场内散装白酒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批发企业、连锁销售企业追溯体系不完善,大型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销售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状况,全面完成辖区内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加强“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运用管理,提升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确保检查实效。持续推动“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和“重点产品信息公示活动”走深走实,加强宣传引导,组织集中承诺,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销售企业诚实守、屡诺践行,合法合规经营。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9

八、强化食品消费环节治理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按《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合规经营,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对照风险管控清单,严把原料采购、健康培训、环境设施、消毒保洁、加工制作等关键关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保证餐食安全卫生。聚焦“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外卖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无堂食外卖餐厅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提升“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严查小餐饮、小摊贩等餐饮服务经营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采购原材料把控不严,使用禁用、限用食材加工餐食,用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三防措施不全、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以及个别企业投诉举报集中等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0

加强对食品小摊贩管理力度,关注重点时间(上下学时间点)、重点区域(校园周边),督催小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范经营,坚决取缔无证小摊贩。

区城管局

长期坚持

 

11

九、强化特殊食品环节治理

严查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特殊食品混放销售、婴配乳粉标识标签不规范和违规分装销售等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特殊食品安全“母婴守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婴配乳粉、特医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2

十、深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

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堂承包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许可准入,严格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区级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至少4次。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3

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人员大培训、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等重点任务,完善“建账销号、会商调度、约谈通报、刑纪衔接”等工作机制。以病媒生物防治、食堂环境卫生治理、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学校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推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4

十一、深化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优势,广泛动员基层工作者(延伸至村民组、居民组)及时逐级上报农村集体用餐情况,信息包括举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日期等,及时报送信息,形成乡、村吹哨,部门报道的监管机制。

各乡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5

指导和督促农村集体用餐举办方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来提供用餐,严查操作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无资质处购进大宗食材等问题;向举办方宣导各项食品安全知识和集体用餐注意事项。鼓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设立固定农村集体用餐点,通过固定场所、固定操作人员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16

十二、深化宗教场所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

加强清真食品等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统计辖区内宗教场所集体用餐情况,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集体聚餐,必须在办餐前48小时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

区委统战部、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17

对辖区宗教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操作间布局流程、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情况等全覆盖摸排,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验收、食品留样等制度;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餐用具清洗消毒、防鼠(虫)“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求。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8

十三、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打击宣称镇痛、安眠等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加强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案件查办工作,做好挂牌案件督办和跟进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9

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紧盯农村、养老机构、校园及周边地区和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依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犯罪,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长期坚持

 

20

十四、深化信用惩戒运用

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归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依法将食品领域相关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大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1

十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积极参与“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2

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23

深入推进“文明菜市”建设。

区商务局

长期坚持

 

24

十六、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参与度。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长期坚持

 

25

十七、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加强部门协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新媒体运用,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区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长期坚持

 

26

十八、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对生产、销售、餐饮、特殊食品等不同领域企业的分类指导,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为基础,分环节分领域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参考模板,指导企业结合日常管理实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按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随机监督抽考,确保年度监督抽考覆盖所有食品企业。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7

十八、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28

持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

区发改委

长期坚持

 

29

十九、全面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快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强化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研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各包保干部每年对包保主体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督导,对高风险包保主体(例如学校、生产企业等)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现场督导,立足“六有六无”“五有五无”明白纸,提高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质量,在重大活动、节日等时间节点加强对属地食品安全内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向属地市场监管所通报处理。区食药安委积极运用“三书一函”制度举措,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

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附件2

 

   

 

“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发力。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加强食品安全新闻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清真等涉及少数民族聚集场合集中用餐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清真食品标志使用的规范管理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食品安全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协调因食品安全引发的维稳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办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协同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落实区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区食品安全督查、考核评价工作。

区人民法院负责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犯罪案件。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指导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参与调查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区发改委(区粮食物资局)负责牵头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推进食品安全领域重要经济体制改革。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负责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负责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供餐企业、个人的食品安全检查。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区科技工信局负责食品安全科研项目建设,指导申报食品安全科研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食品安全领域规划和食品安全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协助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科研技术攻关、成果验收与应用工作。鼓励开展科技提升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研究,促进食品安全技术成果转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负责指导食品生产工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开展食品生产工业企业运行分析。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涉及食品违法犯罪的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负责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养老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负责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参与实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协调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依法办理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律师等为较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区财政局参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牵头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区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监管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建立和完善食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并协同做好食品安全领域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区交通局负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汽车站等场所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协同做好涉及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紧急事件等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区商务局负责拟定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及措施。牵头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和互联互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

区文旅体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旅游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文化建设。

区卫健委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配合省卫健部门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及标准宣传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并报告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与联合处置机制。参与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提出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行实施。制定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协调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建立覆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法做好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和食品行政许可。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和监管,保护食品商标,依法查处食品违法广告、侵权(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负责受理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街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地摊点规划设置。负责户外公共场地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执法管理;负责户外公共场地流动摊贩未按规定的方式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的执法管理。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城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负责加强公安机关涉刑食品安全侦办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负责保护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现场,配合调查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含产地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无公害经济林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预警,定期发布土壤生态环境信息。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研究落实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负责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集中用餐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除上述职责外,各相关单位还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建立衔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附件3

 

     

 

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针对食用农产品中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的专项行动。

15个重点品种: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鲫鱼、黄鳝、牛蛙、甲鱼。

一企一策:针对不同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改进提升方法。

一企一档:每个企业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风险隐患档案。

一域一档:每个县区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风险隐患档案。

一品一策:针对不同的品种制定相应的整治举措。

黑工厂  黑窝点  黑作坊:指无照无证违规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潜规则: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企业心照不宣的行为,例如油罐车混装运输食用油。

网红餐厅:指在网络上很出名或者单月外卖销售量较高的餐厅。

母婴守护:指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婴幼儿特殊食品开展的专项行动。

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视频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对餐饮单位后厨进行实时直播,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监管人员和公众可实时查看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六有六无: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乡级督导重点。六有为有制度,有人员,有三防措施,有台账,有记录,有培训学习材料;六无为无加工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无食品虚假宣传,无过期食品,无未持证或健康证过期员工,无上班时佩戴首饰、未戴发帽、口罩员工,无食品直接接触地面、墙体存放现象。

五有五无: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村级督导重点。五有为有食品安全员(员工持有效健康证),有三防措施,有台账,有记录,有培训学习资料;五无为无加工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无食品虚假宣传,无过期食品,无上班时佩戴首饰、未戴发帽、口罩员工,无食品直接接触地面、墙体存放现象。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6556268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16室,邮编:237431)
其他渠道
电子邮箱:yjqspjgg@163.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征求各方意见,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2月28日《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期间其他渠道反馈意见0条。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5年3月27日 12时4分

为征求各方意见,叶集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30日通过网络渠道、信件、邮箱、电话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本次收到意见建议1条。

序号 反馈人 反馈途径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1 ZL 网络留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这个表述暂时还不能用。改革开放以来,根据有关规定,每一届中央委员会(五年)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一般每年最少一次),即“一中全会”到“七中全会”。其中,一中全会主题是党的主要人事安排,二中全会讨论国家机构领导人建议人选,三中全会研究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四中全会惯例以党建专题为主,五中全会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六中全会主题不固定,七中全会一般为下一届党代会做准备。基于以上主题及“历次”应包指各次等原因,我们一般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具体根据相应时间节点)。据观察,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央媒首次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是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故,应在党的二十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才可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文件



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

“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任务是:

(一)培育专业性,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权威高效

建立一支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越位、不缺位。加强执法培育,定期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推进以案释法、以案促学,快速适应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办理案件。强化惩戒力度,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案件督查督办,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二)强化系统性,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全链覆盖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主动履职尽责,推动食品安全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施治,保障我区食品全链条安全。

1.狠抓从源头到餐桌治理。强化食品生产源头治理。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举措,聚焦豇豆、韭菜等15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规范畜禽养殖用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治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一企一策”精准监管行动;依法查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治理。严查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重点查处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规范标签标识不规范、追溯体系不完善、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强化食品消费环节治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合规经营。巩固提升“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小摊贩。强化特殊食品环节治理。加强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特殊食品安全“母婴守护”专项行动。

2.狠抓特殊场所食品安全。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严格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100%。区级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不少于4次。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等培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健全集中用餐单位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优势,及时报送信息,形成“乡、村吹哨,部门报道”的监管机制。鼓励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农村集体用餐点,最大限度消除集体用餐安全隐患。强化宗教场所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加强清真食品等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集体聚餐,必须在办餐前48小时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乡镇(街道)对操作人员、卫生环境、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事项进行监督。

3.狠抓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加强违法行为惩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行刑衔接,对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强化信用惩戒运用。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将食品领域相关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加大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4.狠抓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强化食品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扎实做好收购和库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库存粮食质量良好。强化食品产业品牌建设,持续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开展“食安安徽”、“食安名坊”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品牌故事大赛,深入推进“文明菜市”建设。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5.狠抓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宣传。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强化舆情应对和处置。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加强部门协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提高联动性,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多方协同发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积极履行管理责任,形成高效联动、协同发力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局面。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人员和职责。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和监管。

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包保干部每年对包保的一般主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现场督导,对包保的学校等高风险主体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现场督导。

四、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等25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按承担的食品安全职责开展工作,共同促进全区食品工作安全稳定。(具体分工见附件2

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责任清单

2.职责分工

3.名词解释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时限

 

1

一、健全领导机制

召开食品安全“一专多强齐联动”联席会议,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研究解决本区域食品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进度。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长期坚持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具体承办。

2

二、食品安全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加案卷互审互评频次,持续推进以案释法、以案促学,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执法规范水平,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快速适应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规范处理,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或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依法免罚轻罚;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持续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企业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违法性质恶劣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惩重处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酌情予以年度工资1-10倍的处罚,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案件督查和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开发布食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长期坚持

 

3

三、强化食品产地环境治理

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加强农用地土壤、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推动重点地区开展涉重金属遗留固体废物调查和整治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长期坚持

 

4

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和遥感监测,有效防范违规种植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5

四、强化食品生产源头治理

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举措,聚焦15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推动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牛蛙6个品种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推行农药购销台账和溯源管理,严格执行农药施用范围要求。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对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的培训指导,敦促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要求用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防止超范围、超剂量、超频次使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氯化苦、磷化铝限制使用措施。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规范畜禽养殖用药。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6

五、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政策性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国家、省市对主要粮食品种监测样品数量和代表性要求,扎实做好收购和库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管控,定期开展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确保库存粮食质量良好。

区发改委

长期坚持

 

7

六、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治理

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一企一策”精准监管行动,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排查食品生产者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以及生产环境、生产布局、生产过程控制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情形,依法查处和纠正行为。严查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和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治理食品标签虚假标注标识、宣传治疗疾病、虚假宣传和肉类产品、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问题,消除行业“潜规则”,护航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8

七、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治理

严查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把关不严、索证索票不全或缺失,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农批(贸)市场内散装白酒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批发企业、连锁销售企业追溯体系不完善,大型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销售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状况,全面完成辖区内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加强“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运用管理,提升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确保检查实效。持续推动“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和“重点产品信息公示活动”走深走实,加强宣传引导,组织集中承诺,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销售企业诚实守、屡诺践行,合法合规经营。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9

八、强化食品消费环节治理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按《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合规经营,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对照风险管控清单,严把原料采购、健康培训、环境设施、消毒保洁、加工制作等关键关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保证餐食安全卫生。聚焦“网红餐厅”和外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外卖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无堂食外卖餐厅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提升“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严查小餐饮、小摊贩等餐饮服务经营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采购原材料把控不严,使用禁用、限用食材加工餐食,用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三防措施不全、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以及个别企业投诉举报集中等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0

加强对食品小摊贩管理力度,关注重点时间(上下学时间点)、重点区域(校园周边),督催小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范经营,坚决取缔无证小摊贩。

区城管局

长期坚持

 

11

九、强化特殊食品环节治理

严查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特殊食品混放销售、婴配乳粉标识标签不规范和违规分装销售等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特殊食品安全“母婴守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婴配乳粉、特医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2

十、深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

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堂承包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许可准入,严格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区级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至少4次。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3

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人员大培训、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责任大落实”等重点任务,完善“建账销号、会商调度、约谈通报、刑纪衔接”等工作机制。以病媒生物防治、食堂环境卫生治理、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学校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推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4

十一、深化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优势,广泛动员基层工作者(延伸至村民组、居民组)及时逐级上报农村集体用餐情况,信息包括举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日期等,及时报送信息,形成乡、村吹哨,部门报道的监管机制。

各乡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5

指导和督促农村集体用餐举办方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来提供用餐,严查操作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无资质处购进大宗食材等问题;向举办方宣导各项食品安全知识和集体用餐注意事项。鼓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设立固定农村集体用餐点,通过固定场所、固定操作人员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16

十二、深化宗教场所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治理

加强清真食品等涉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统计辖区内宗教场所集体用餐情况,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集体聚餐,必须在办餐前48小时向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

区委统战部、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17

对辖区宗教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操作间布局流程、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情况等全覆盖摸排,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验收、食品留样等制度;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餐用具清洗消毒、防鼠(虫)“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求。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8

十三、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打击宣称镇痛、安眠等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加强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案件查办工作,做好挂牌案件督办和跟进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19

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紧盯农村、养老机构、校园及周边地区和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依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犯罪,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长期坚持

 

20

十四、深化信用惩戒运用

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归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依法将食品领域相关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大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1

十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积极参与“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2

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23

深入推进“文明菜市”建设。

区商务局

长期坚持

 

24

十六、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参与度。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长期坚持

 

25

十七、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加强部门协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新媒体运用,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区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长期坚持

 

26

十八、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对生产、销售、餐饮、特殊食品等不同领域企业的分类指导,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为基础,分环节分领域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参考模板,指导企业结合日常管理实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按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随机监督抽考,确保年度监督抽考覆盖所有食品企业。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27

十八、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区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28

持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

区发改委

长期坚持

 

29

十九、全面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快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强化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研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各包保干部每年对包保主体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督导,对高风险包保主体(例如学校、生产企业等)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现场督导,立足“六有六无”“五有五无”明白纸,提高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质量,在重大活动、节日等时间节点加强对属地食品安全内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向属地市场监管所通报处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积极运用“三书一函”制度举措,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附件2

 

     

 

“一专多强齐联动”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发力。

区委组织部负责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区融媒体中心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加强食品安全新闻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舆情应对与处置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清真等涉及少数民族聚集场合集中用餐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清真食品标志使用的规范管理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食品安全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协调因食品安全引发的维稳工作。

区委督查办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协同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落实区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区食品安全督查、考核评价工作。

区人民法院负责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犯罪案件。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指导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参与调查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区发改委(区粮食物资局)负责牵头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推进食品安全领域重要经济体制改革。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负责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负责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供餐企业、个人的食品安全检查。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区科技工信局负责食品安全科研项目建设,指导申报食品安全科研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食品安全领域规划和食品安全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协助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科研技术攻关、成果验收与应用工作。鼓励开展科技提升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研究,促进食品安全技术成果转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负责指导食品生产工业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开展食品生产工业企业运行分析。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涉及食品违法犯罪的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负责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养老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负责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参与实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协调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依法办理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律师等为较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区财政局参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牵头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区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监管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建立和完善食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并协同做好食品安全领域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区交通局负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汽车站等场所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协同做好涉及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紧急事件等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区商务局负责拟定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及措施。牵头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和互联互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

区文旅体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旅游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文化建设。

区卫健委配合省卫健部门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合上级卫健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并报告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与联合处置机制。参与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协调医疗救治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提出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行实施。制定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协调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衔接。建立覆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特殊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法做好食品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和食品行政许可。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和监管,保护食品商标,依法查处食品违法广告、侵权(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负责受理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街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地摊点规划设置。负责户外公共场地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执法管理;负责户外公共场地流动摊贩未按规定的方式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的执法管理。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城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负责加强公安机关涉刑食品安全侦办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负责保护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现场,配合调查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含产地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无公害经济林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预警,定期发布土壤生态环境信息。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研究落实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负责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集中用餐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除上述职责外,各相关单位还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建立衔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附件3

 

     

 

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针对食用农产品中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的专项行动。

15个重点品种: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鲫鱼、黄鳝、牛蛙、甲鱼。

一企一策:针对不同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改进提升方法。

一企一档:每个企业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风险隐患档案。

一域一档:每个县区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风险隐患档案。

一品一策:针对不同的品种制定相应的整治举措。

黑工厂  黑窝点  黑作坊:指无照无证违规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潜规则: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企业心照不宣的行为,例如油罐车混装运输食用油。

网红餐厅:指在网络上很出名或者单月外卖销售量较高的餐厅。

母婴守护:指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婴幼儿特殊食品开展的专项行动。

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视频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对餐饮单位后厨进行实时直播,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监管人员和公众可实时查看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六有六无: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乡级督导重点。六有为有制度,有人员,有三防措施,有台账,有记录,有培训学习材料;六无为无加工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无食品虚假宣传,无过期食品,无未持证或健康证过期员工,无上班时佩戴首饰、未戴发帽、口罩员工,无食品直接接触地面、墙体存放现象。

五有五无: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村级督导重点。五有为有食品安全员(员工持有效健康证),有三防措施,有台账,有记录,有培训学习资料;五无为无加工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无食品虚假宣传,无过期食品,无上班时佩戴首饰、未戴发帽、口罩员工,无食品直接接触地面、墙体存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