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为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提高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现根据文件制定程序,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
二、征集方式:
(一) 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区司法局办公室邮箱(layjsfj@163.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或单位)+《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
(四)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史河东路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办公室(407室),邮编237431,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五)联系电话:0564-6262300。联系人:潘广青
附件:1.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2.《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好《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办发【2024】2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我局着手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已起草完毕,具体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紧紧围绕群众民生需求,进一步优化办案结构,并不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保障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完善便民措施,提升工作效能,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整体工作呈现快速推进的良好势头,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叶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围绕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办发【2024】26号)精神,就制定我区《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政策导向,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积极吸收、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认真整合,形成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办发【2024】26号)
三、起草目的
聚焦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暖援”为宗旨,从“扩面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内部流程。叶集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民生需求,依据上级政策,在6月起草完成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并于2024年6月13日报领导审核。
(二)征求意见。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形成后,根据文件制定程序,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法律援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竭诚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推进,为全面推动平安叶集、法治叶集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明确我区2024年度法律援助目标任务。2024年叶集区应办理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0件。通过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第三部分,明确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及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措施。事项范围主要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的损害;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作措施主要包括: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宣传。
第四部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高度重视,规范审查,扩大宣传,严格考评。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号)及市、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的要求,现就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皖办发〔2016〕13号文件<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化环境。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六安市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目标要求,2024年叶集区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通过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三、实施范围
(一)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民事行政事项,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2.《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作出的补充事项;
3.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内容
1.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2024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案件办理目标任务。同时做好经费测算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高效如期完成。
2.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制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以案卷评查为主,辅之以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优秀案例评选等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强化质量管理,针对个别问题和不足,对标对表、补差补缺、逐一整改,确保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过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政治水平,并进一步完善公开投诉查处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3.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受援人、承办人全流程告知制度,加强质量监管,扎实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受援人回访等活动,拓展监督渠道,多形式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4.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社会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工作站点宣传阵地,结合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及“法律八进”,利用重大节点,通过走上街头、进企入户开展宣传。持续扩大法律援助政策和品牌宣传,加强与省级新闻媒体深度合作,使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不同渠道获得法律知识和民生政策,切实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照中央两办和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司规[2020]6号)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做实做细民生实事工作。
(二)规范审查。各律师所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规定的事项范围,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执行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到位。区司法局安排专人,通过安徽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对办案质量、网络应用、信息化工作等予以通报,对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督办。
(三)扩大宣传。各律师所、司法所要积极运用本地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展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成效。要面向困难群体,充分运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知晓率。
(四)严格考评。区司法局将强化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细化考评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社会满意度。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7月22日 10时32分
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及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将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通过网络渠道、信件、邮箱、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本次收到意见建议1条(意见提供者:李*)。
征集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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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人 |
反馈途径 |
反馈时间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采纳原因及理由 |
1 |
李* |
留言 |
2024年6月27日 |
在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上:第一,做好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解。第二,做好讲解,让城乡困难群体相信这个工作能够帮助他们。第三,在质量和速度上下功夫,让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 |
否 |
留言反馈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已体现。具体内容为“(二)实施内容4.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四、相关要求(二)规范审查”。 |
文件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
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所、法援中心: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司法局
2024年8月5日
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号)及市、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的要求,现就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规定,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化环境。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六安市2024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目标要求,2024年叶集区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通过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三、实施范围
(一)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民事行政事项,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2.《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作出的补充事项;
3.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内容
1.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2024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案件办理目标任务。同时做好经费测算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高效如期完成。
2.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制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以案卷评查为主,辅之以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优秀案例评选等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强化质量管理,针对个别问题和不足,对标对表、补差补缺、逐一整改,确保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过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政治水平,并进一步完善公开投诉查处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3.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受援人、承办人全流程告知制度,加强质量监管,扎实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受援人回访等活动,拓展监督渠道,多形式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4.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社会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工作站点宣传阵地,结合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及“法律八进”,利用重大节点,通过走上街头、进企入户开展宣传。持续扩大法律援助政策和品牌宣传,加强与省级新闻媒体深度合作,使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不同渠道获得法律知识和民生政策,切实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照中央两办和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司规〔2020〕6号)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做实做细民生实事工作。
(二)规范审查。各律师所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规定的事项范围,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执行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到位。区司法局安排专人,通过安徽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对办案质量、网络应用、信息化工作等予以通报,对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督办。
(三)扩大宣传。各律师所、司法所要积极运用本地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展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成效。要面向困难群体,充分运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知晓率。
(四)严格考评。区司法局将强化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细化考评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