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六期在线访谈:企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时间:2023-01-04 13:25 来源:叶集区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访谈时间2022.12.30

访谈地点叶集区融媒体中心在线访谈厅

访谈嘉宾

主办单位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谈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职工社会保险是全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一环,完善和落实职工社会保险,把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本期邀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艳,就大家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访谈小结
徐艳局长现场访谈20个问题,回答网友3个提问。就是大家关心的企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一一做了回答,让大家对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党和政府建设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政策更加理解和支持。
访谈详情


文字实录: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叶集区融媒体中心承办的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周雨婷。

大家知道职工社会保险是全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一环,完善和落实职工社会保险,把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天,就大家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我们为大家请来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艳。徐局长您好!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徐 艳: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首先,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社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职工社会保险事关企业和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对职工社保也不是非常了解,请徐局长介绍下企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有哪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强制性的吗?

徐 艳:好的,主持人。《社会保险法》是我们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基本大法,《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另外,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规定:“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2)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定强制力;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自身应尽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主持人:请问徐局长:企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主要有哪几项呢?

徐 艳:按照人社部门管理权限,企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大项。

主持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

徐 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进行申报。这里面分三种情况:一是若员工实际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其60%进行核算(保底限);二是若员工实际工资水平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但不高于300%的,社保缴费基数按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进行核算;三是若员工实际工资水平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其300%进行核算(限上限)。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我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184号)文件精神,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300%),下限为3832元/月(60%)。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都不一样)。

主持人:现在企业对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比较重视,请问徐局长,如何办理?

徐 艳:我们非常欢迎企业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为每月1日-25日,访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开“在线办事(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模块”选择“法人办事”,登录安徽政务网账号后进入“多险申报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业务。线下办理:携带《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员花名册》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主持人:请问徐局长,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徐 艳:好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个人分别承担,单位为缴费基数的16%,个人为缴费基数的8%。

主持人:现在工人流动性很大,请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后能否累计计算年限?

徐 艳: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不需要办理转移,跨省转移可通过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两种方式。线上办理:参保人登录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微信、支付宝,打开电子社保卡页面,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选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点击“去申请”,选择转入地和转出地后提交申请。线下办理: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申请转移,转入还可到就近乡镇街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另外,对企业职工缴费有中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且无时间限制。

主持人:企业职工如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徐 艳: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应提前30日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书面提交退休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主持人:听了徐局长的介绍,我们对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有了初步的认识,那么企业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如何办理的?

徐 艳: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也可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为每月1日-25日,访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开“在线办事(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模块”选择“法人办事”,登录安徽政务网账号后进入“多险申报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业务。线下办理:携带《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员花名册》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主持人:企业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徐 艳:工伤保险缴费均由单位按缴费基数的费率缴纳。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次月起开始按月缴费。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分为八个行业类别,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6%、0.8%、1.0%、1.3%、1.6%、1.9%。具体内容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

主持人:请问徐局长,发生工伤后,企业、职工如何申请工伤?

徐 艳:职工发生工伤后,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携带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类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病历或出院小结、相关证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类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叶集区人社局工伤认定股(社保大楼5楼504办公室)申请工伤认定。

主持人:如何领取工伤待遇呢?

徐 艳:职工因工受伤被叶集区人社局工伤认定股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签字确认)填写六安市叶集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现场到叶集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待遇。

同时,工伤职工可自愿携带病历或出院小结、一寸或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填写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由叶集区人社局综合窗口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六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六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工伤职工到指定医疗机构现场参加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达到伤残鉴定结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主持人:有网友咨询,企业参加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职工失业保险如何转移?

徐 艳:失业保险缴费由单位、个人分别承担,单位为缴费基数的0.5%,个人为缴费基数的0.5%。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转移可通过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线下办理: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也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主持人: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徐 艳: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主持人: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徐 艳: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费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目前我区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为1350元/月。

主持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

徐 艳: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申领或线下申领。线上申领:通过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可直接搜索)”服务。线下申领: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至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线下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

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主持人:请徐局长介绍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出台背景?

徐 艳:好的,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级有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到2020年12月,从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征收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保险。考虑疫情的持续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压力仍然较大,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号)、《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精神,阶段性实施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主持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徐 艳: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率政策执行期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经统计,2022年全年为参保企业减免两项社会保险费559.82万元,切实帮助企业减轻经济负担。

主持人:阶段性缓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政策受到企业的欢迎,请问哪些企业今年可以享受此政策?

徐 艳: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困难行业,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行业,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22个行业。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含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可自愿申请选择缓缴一项或多项社会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期限为自申请之月起自主确定缓缴期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主持人:再问徐局长,阶段性缓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实施期限截止时间到什么时候?

徐 艳:好的,主持人。22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困难中小微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

主持人: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

徐 艳: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申请缓交的企业原则上应于缓缴结束次月至2023年6月底前一次性或分批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应于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齐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最后,借此机会,我们呼吁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们人社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也将严格依法依规、公平公开,钻研业务、优化服务,落实好、执行好政策。让大家依法享受到年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到国家改革和发展的红利。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再次感谢徐局长做客在线访谈厅,感谢屏幕前的广大观众朋友!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新时代新征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就一定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