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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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叶集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叶政秘〔2020〕54号)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为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按照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征集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城投大厦10楼1003室,邮编:237431;
4、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51535596@qq.com;
5、联系人:邵春园,联系电话:0564-5157303。
来信请注明“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为叶集发展提出宝贵建议!
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4月20日
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五年。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计划、《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编制完成了《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结合市委建设“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区委打造“一河两岸一座城”战略部署和有关规划精神,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叶集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叶政秘〔2020〕54号)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1月启动编制规划,4月初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初稿。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打造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发展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5个部分。
(一)发展基础。主要从绿色转型、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生态系统、环境管理等方面回顾和总结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分析了产业结构、环境质量、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领域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二)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
(三)主要任务。围绕“十四五”发展重点,提出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6项任务。
(四)重点工程。“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八大类69项重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考核评估等4个方面保障措施。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五年。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计划、《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立足叶集区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精准总结过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各类相关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推进“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范围:叶集区全部行政辖区;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叶集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总体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地增强。
一、绿色低碳发展初显成效
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实施首位产业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家具制造、木材加工、轻纺食品三大支柱产业,木竹加工向家居智造转型加快推进,获评“全国板材之乡”“全国绿色人造板示范基地”“安徽省板材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等称号。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光大热电、大德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9家,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企业技术中心1家。金融、物流、电商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实现由“二三一”到“三二一”的重要转变。推进龙啸工艺等企业退城进园,完成国亨家具、贝怡神凉茶等4家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50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施豁免。
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叶集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构建了原竹原木精深加工、森林采伐剩余物再利用、竹木加工剩余物再利用3条循环产业链,木竹加工资源利用率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叶集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开发区内实现集中供热,接入供热管网企业达到45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洪集镇金星村年产20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
二、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进展。严格落实“河长制”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等行动。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加速推进,叶集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编制并实施《叶集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三元、洪集、桥店、大顾店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建成1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站,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区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销号。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沿岗河上游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西小河黑臭水体整治一期工程和二道河整治工程,完成南海路至兴叶大道段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确定洪集镇和三元镇作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乡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并完成治理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划、立、治”要求,加强姚李、洪集等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国控断面保达标工作,积极与金寨县、固始县协调水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史河固始李畈断面水质稳定保持II类,史河彭洲断面和汲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2020年全区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获得省级水生态补偿资金800万元。
蓝天保卫战成效持续显现。制定并实施《叶集试验区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六安市叶集区非法制胶和VOCs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燃煤小锅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燃煤小锅炉168台,完成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拆除制胶反应釜99个,推动VOCs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全覆盖。开展建设领域扬尘治理、散煤治理、高排放机动车整治、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六个专项行动”,建成11家在建项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5家在建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取缔异地转移的散煤加工点8个,对城区部分道路重、中型货车采取禁限行措施,实施重载车辆绕城方案,应用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等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234家,关停“散乱污”企业47家,规范整治3家。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5.9%,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SO2、NO2、CO、PM10、O3五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2.5和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5%和22.2%。
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开展土壤污染地块核实调查,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全区土壤污染企业、土壤详查点位卫星遥感数据进行核查,确定疑似企业4家、土壤污染详查单元4块,并对原林星板业、林星化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在双井村、金叶新城小区、朱畈小区设置4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督促辖区企业规范建设危废暂存房,辖区内49家产废企业与六安慈杭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所有乡镇卫生院均与洁康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三、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高标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农村垃圾收运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建成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1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站、2座污水提升泵站,铺设乡镇污水管网7公里。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完成6个乡镇街、52个村社共11892户改厕工作,卫生厕所普及率91.59%。深入推进“五清一改”工作,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5200吨、沟塘410口、沟渠21.4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40吨、废旧广告牌302个、乱搭乱建212处、无功能建筑10520平方米。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膜回收率达80.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26%。不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6.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7.2%。
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特色集镇建设,三元镇获评“安徽美丽宜居百强(乡)镇”,姚李镇荣获“安徽美食文化名镇”称号。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33个。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建成高标准农田9.8万亩,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国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江淮果岭”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史河、石龙河、元洪路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带初具规模,建成江淮果岭5万亩、稻虾基地4万亩,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450余家。
四、生态系统保护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2万亩,成功创建国家森林示范乡村1个、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42个。持续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老城区“三化一配套”工程,新城“七路一湖一保障”工程,新增绿地160万平方米,建成香樟森林公园、未名湖人民公园、明强公园等一批生态公园,东部新城荣获“安徽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称号。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29%,林木绿化率达到27.9%。
五、环境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逐步建立。2017年4月,叶集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并及时更名为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出台《六安市叶集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构建了覆盖全区、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乡镇街生态环境机构,六个乡镇街及叶集经济开发区均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并挂牌运行,共配备环保工作人员21人。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网络,先后建成空气自动站、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全面提升大气、土壤、水环境监测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国控重点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环境信访监测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开展企业集群加密监测、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大气走航监测等工作。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共发证46家,登记1130家。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4件,共处罚款609万元。抓实抓好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办结率达100%。
有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和交办的6件信访、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1件信访件、安徽省挂图作战突出环境问题19个、第一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3件信访件、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11.5件信访件、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叶集区共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剩余1个问题正按照序时进度整改中。
第二节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产业结构方面,板材家居和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将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能源结构方面,煤炭等化石能源仍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能源生产与消费的主力,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较低,替代能力较弱,降碳面临较大挑战。运输结构方面,货物运输以公路为主,货种结构单一问题长期存在,受制于区内铁路线路单一、史河未开展航运等因素,公转铁、公转水难以一蹴而就。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仍然脆弱,且面临反弹压力。
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压力大
大气环境方面,PM2.5平均浓度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细颗粒物等复合型污染仍然突出,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占标率高。绿色板材、智能家居和化工3个百亿产业集群逐渐形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控制形势严峻。水环境方面,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尚未完全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主管网工程基本建成,但配套支管网工程尚不完善,污水厂收水率较低。生态方面,全区整体绿量小、绿化覆盖率低,彰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品质内涵有待加强。
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
叶集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环保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公共服务保障不足。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家底不清,仍存在雨污合流、管网错接混接、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支管不到户等问题。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地方财力有限,已建成的部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上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能全覆盖,农村公共环保服务供给仍然不足。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农业废弃物中转与处置配套、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处置消纳能力不足,固体废物总量增长与末端分类处置能力有待平衡。
八、治理体系与能力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
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仍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和基层人员不足,与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匹配。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边界划分不清,跨区域合作机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性研究不足,信息化管理决策系统建设滞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然薄弱。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强调的“国之大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的不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责任不断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
(二)重大区域战略叠加创造宏观有利条件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消费升级趋势愈发明显,家居品质化、智能化发展成为时代潮流,有利于推进板材家居产业转型升级。全域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战略实施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加快建设,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带来更多政策辐射。合肥都市圈、金叶一体化、固叶协同化等区域一体化发展思路都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产生极大促进作用。
(三)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自成立以来,叶集区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绿色创新,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努力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市委、市政府“抓叶集、聚特色、塑产城”的战略举措为叶集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近年来,大量优质资源不断向叶集倾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物质条件。未来一段时间,叶集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不断推动对外开放、产业升级、区域合作、交通体系、生态环保等多维度融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方向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
(四)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达到新高度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环境污染问题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愿望和预期也越来越强烈。随着叶集区人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维权、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决策、生态环境督查等,有利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守法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逐渐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进一步凝聚。
九、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
(一)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难度增加
叶集区地域面积小、经济总量低、发展空间受限、资源优势不明显、支撑要素不强等状况没有改变。经济发展体系绿色转型难度较大,产品精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不高、产业链条仍处于低端市场等问题依然突出,服务业和高新产业支撑力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加之叶集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十四五”期间将形成绿色板材、智能家居、化工、装备制造、服装纺织、农产品加工六大主导行业,可能对生态环境质量和能源双控带来反弹压力,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协同发展面临挑战。
(二)应对资源环境硬约束压力亟待解决
叶集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正处于起步阶段,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和能耗均处于六安市第二位,经济增长存在资源高消耗等特征,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面临快速发展工业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增加的压力。在土地方面,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较多,耕地保护任务重,国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污染场地再利用、新化学物质使用等环境风险防范压力不断增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
(三)复合型环境污染治理难度不断上升
PM2.5、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的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制约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此外,叶集地处皖豫边界,水质和空气质量易受周边影响。随着“十三五”期间大规模、集中化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项目陆续完成,后续污染治理的难度将不断增大,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会越来越高。
(四)新发展阶段赋予的新使命责任重大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生物多样性等过去关注不够的环境问题逐渐凸显,距离人民心愿、皖豫边界特色城区的目标差距较大。根据新形势和党中央要求,“十四五”时期增加了温室气体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工作任务,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叶集区经济发展将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将由量变逐步转向质变,但全面性、根本性好转的“拐点”尚未出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持不懈、奋发有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打造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发展生态经济,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区域协同,精细管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城镇与农村、工业和农业等方面的协调治理。坚持推进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的生态扩容与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带动全区环境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治理方式,整合多方力量,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加快构建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局面。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坚持群策群力,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持续改善,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新城基本建成。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第六节 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安徽省、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从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和需求出发,突出可达、可控、可考核,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共四大类十六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详见表2-1。
表2-1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 现状值 |
2025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环境治理 |
1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μg/m3 |
46 |
≤35 |
约束性 |
|
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75.9 |
≥85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5 |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6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体比例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8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
化学需氧量 |
万吨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氨氮 |
万吨 |
||||||
氮氧化物 |
万吨 |
||||||
挥发性有机物 |
万吨 |
||||||
应对气候变化 |
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1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环境风险防控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10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3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14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起/万枚 |
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生态保护 |
15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6 |
森林覆盖率 |
% |
17.29 |
17.79 |
约束性 |
||
备注:安徽省、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设置四大类十七项主要考核指标,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涉及叶集区。 |
第三章 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打造协调发展之城
第一节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推动首位产业绿色升级。立足产业基础和优势,推动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升级,深化家居产业、板材产业等首位产业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和生产线,到2025年,叶集板材、家居生产企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制造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推进绿色园区建设。以中至信、科凡、冠特、丽人、东盾等家居和板材龙头企业为依托,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涵盖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物流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引进工艺先进、环境友好的配套产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把叶集建设为全国知名的国家级中部家居产业园和板材生产基地。
提升传统产业绿色水平。引导姚李工业园服装加工和纺织集约化生产,推动新技术和纺织行业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制造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做强叶集羊肉、虾田稻米、空心挂面等特色食品产业,推进食品加工业由粗放分散发展转为集约集聚发展、由初级加工转为精深加工。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推广绿色高产优质规模化种植,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推动标准示范产区创建和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区域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基础设施完善、龙头企业带动、规模产业支撑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奠定新入产业绿色基底。在叶集重点发展的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里,优先引进低能耗、低污染、低风险、高科技性、高成长性企业。鼓励新入产业以新领域、高科技作为产业发展方向,采用先进生产技术,缩短工艺流程,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低污染涂料,化工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具有良好使用性能和最佳环境协调性的环保材料,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板材和家居机械设备。加快与科研院校共建研发中心,打造工艺先进、环境友好的产业集群。
第七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能源在线监控、能源管理中心、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以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能评等专项执法监察为抓手,助力企业提升能效水平。
大力推进节能技改工程。加快全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新增变电站布点,全面提升电网供电、并网能力和质量,实现区域电网供电服务均等化。鼓励发展天然气能源,完成金安—叶集—金寨天然气输送管线建设,加快叶集分输站和中压门站项目建设,扩大集中供气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淘汰高能耗工艺和设备,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持续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大力推进工业节能技改工程,重点用能行业集中推广生产工艺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能量动力系统升级等节能技术。
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推动能源清洁化。积极布局风力发电产业,鼓励建设太阳能一体化建筑,提前谋划氢能主体产业,积极推广秸秆气化燃料和固化成型燃料,有序发展农村沼气,推动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逐步提升,推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八节 推行绿色交通运输方式
开展多式联运建设。依托沿江高铁合武段、合六轻轨,以及合六叶高速改扩建等项目,积极谋划与金寨东、六安北站连接线路建设。推动海外-江苏太仓-叶集海铁联运线路研究,完善叶集-霍邱公水一体化联运工程建设。串联沿线重要物流节点,围绕大宗货物和集装箱多式联运、快货物流空陆联运发展,鼓励发展公铁联运、空陆联运、公水联运,打造内畅外通的综合物流通道,构建先进高效的现代化运输网络和集疏运系统,推动运输企业拓展经营网络,完善联运功能。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建设和居民出行规律的变化,科学规划公交线路走向,扩大公交线网覆盖范围,消除公交服务盲区。推进公交场站向绿色、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公交首末站规范化建设。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无缝对接,落实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开辟、延伸农村公交线路,加大对学校、村卫生室等人流集散点的覆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辆,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
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建成“集群化、集约化、智慧化”的华东智慧商贸综合物流港,实现“一港十园”商贸物流新模式。打造“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终端配送”的区、镇、村三级配送节点网络体系,完善双渡物流园区级物流服务中心,新建叶集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叶集站物流园区和姚李物流园区,在洪集镇、三元镇、长庄子设置物流配送中心,在各行政村和社区规划村级物流服务点。完善配送节点的功能和布局,构建干支衔接、通行顺畅的城市配送网络,引导物流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统筹客运站、农村商贸流通企业、邮政、乡镇超市、供销合作社等农村物流资源,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
第九节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加强资源能源节约。严格执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强度“双控”制度,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及污染排放强度,促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提升。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和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标准,建立完善强制回收、垃圾强化分类、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相关制度。完善废旧路面沥青及水泥砼、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污泥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循环利用产业政策,构建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立足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紧盯板材加工、家居制造等产业链环节,利用刨花、锯末等废弃物生产活性炭等产品,形成“原木—半成品—成品—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循环产业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因地制宜推广粪污还林还田、林下经济、“稻渔共生”、秸秆还田等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第十节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引导全社会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围绕“衣、食、住、行、游”培养公众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意识,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深入推动“光盘行动”,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杜绝食用野生动物。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加快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构建结构清晰、系统连贯、主次分明、特色突出、设施先进的叶集城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引导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医院、安静小区、无废城市细胞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健全宣传、生态环境、教育、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强化典型报道,弘扬生态环保正能量,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托“环境日”、“地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纪念节日,开展“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地球一小时”等宣传活动。鼓励建设生态环保社会教育实践基地,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
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宜居之城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使叶集区天更蓝、水更清、土更洁、城更静。
第一节 精准施策改善水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到2025年,史河固始李畈断面、史河彭州断面、汲河断面均保持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无劣V类水体,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
一、统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明确史河、汲河等重点河流水资源环境承载力上线管控要求。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源头控制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深化源头控制、中水回用、提标改造等措施。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控制日均用水总量、废水排放总量。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公共用水管理与建筑节水改造,推广江淮果岭灌区、下骆山支渠灌区、姚李支渠灌区、胜天支渠灌区节水灌溉,增强全区节水意识,加强节水科普教育。
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推进三元镇侯堰头水厂、洪集镇富贵自来水厂及大桥自来水厂、姚李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水源地定界立标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完成对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和拆除,禁止新建排污建设项目。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防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度和合理配置水利设施,加强水库和水厂管理,启动彭洲水库、叶南水库备用水源地和新水厂建设,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建立饮用水监测网络,提高水功能区监测密度和频次,至2025年,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十、深化水环境治理和提升
加强重点流域水质目标管理。依据市对区考核断面要求,压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做深做实“一河一策”管理。全面实施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以水体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倒逼产业布局优化、排污单位污染源头控制、污染源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水质和水功能区达标管理考核机制,深化水质达标管理,巩固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区内主要河流跟踪质量监测,全面掌握水质状况。制定重要水体提优整治方案,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名录,取缔非法设置排污口,消灭小散乱排污口。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控信息系统,完善排污口标识。按照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要求,组织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和限制设置区域。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将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内容和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排污口分类管理机制,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体系。
持续强化工业污水治理。实现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增量倍减”、以再生水替换自来水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建立板材、家具、化工、纺织、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抓住企业重点工艺、关键环节废水排放和排口关口,以全面稳定达标为总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废水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鼓励企业开展中水回用。严格一类水污染物、化工企业等环境管理,采取分质分流、集中入园、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强化餐饮及洗车等社会服务业、建筑工地及营区水环境监管,严格排查临街商铺排水管道私拉乱接突出现象并坚决取缔,规范建筑工地雨污水排水接管并强化营地废水排放监管,全面杜绝夜市排挡和建筑工程周边随意倾倒餐饮垃圾和油污水现象。督促医疗机构配套建设与污染物排放相匹配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民用住宅阳台排水管铺设,推进民用住宅阳台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完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开展全区排水管网检查工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错接、漏接管网进行检测和修复。加快城区、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优化升级,加强城区未纳管区域污水基础设施和管网建设。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提高进水浓度。持续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十四五”期间,完成叶集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新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姚李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十一、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史河、汲河、史河总干渠等重要河湖水生态状况调查及评估,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根据叶集区河流水文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采用水系沟通、水量调配、生态补水等措施,缓解河流污染状况。结合城市防洪排涝和生态景观,建设彭堰湖,引徐小圩支渠水源经黄林闸补沿岗河,保障生态用水。在二道河、尤桥河、建万河入沿岗河河口建闸补水,西小河下游入史河口建设西小湖生态湿地公园。严格水域管理保护,确保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网。
切实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制定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合理优化水资源调蓄利用,增强河湖生态基流,改善河道闸坝常年“有水无流量”现象,提高河流水体自净能力。推进“活水工程”建设,加快建立水资源保障和水质保障联动机制,将保障优化重要时期河湖闸坝管控、河流生态基流保障纳入“智慧水利”体系,按照水质改善要求合理分配流量,及时补充、调节水量,力争史河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
推进城乡地表水系综合治理。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全面推进精准治污。优先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史河(省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汲河、史河总干渠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推进史河、汲河流域产业布局优化、排污口优化和雨污管网完善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开展河岸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加快油坊河、西小河、头道河、二道河、沿岗河下游段、柳新渠、马道河等河道治理,实施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水源涵养,以及污染源控制、河湖管理等系统治理措施,恢复河湖沟渠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加强与金寨县、固始县、裕安区、霍邱县的沟通合作,实施跨界水质目标考核,建立一体化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第十一节 聚焦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统筹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持续改善。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PM2.5、VOCs等污染物源解析工作,科学制定叶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到2025年,PM2.5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定期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并每年更新。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排放源成分调查机制,为大气污染有效防控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减排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多污染物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大协同控制监督考核力度。聚焦生产生活、机动车、扬尘等领域,全力抓好“五控”措施,加强对细颗粒物和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控制,实现协同减排目标。
十二、推进VOCs治理攻坚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应大力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完成涂装、印刷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推广实施《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按规定将生产符合技术要求的涂料制造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推进家具、印刷等企业集群源头替代,到2025年底,低VOCs含量有机溶剂使用比例不低于50%。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含VOCs物料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重点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对不能达到排放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排放源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进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提升涉VOCs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化工、板材家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督促纳入六安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率。
实施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根据产业结构特征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大气治理“绿岛”项目,实现“集约建设,共享治污”,降低企业治理成本。
十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准入关口,强化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措施,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做好进一步提标改造的政策和技术储备。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深度治理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完成发电、化工、板材家居等重点行业装卸、储存、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
持续推进锅炉、炉窑专项整治。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对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等推进淘汰、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低氮改造。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整合、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完成全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或“回头看”,位于建成区的所有生物质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回头看”。针对涉工业炉窑行业,通过提标改造或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替代等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
十四、突出控制交通污染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更新。严格执行国Ⅵ排放标准,强制车辆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推动出租车及公交车“油改气”“油改电”工作。推广应用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天然气等节能环保型车辆,配套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电桩等公共设施。落实在用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加强柴油货车达标排放路检,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和检测质量。到2025年底,全面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严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进展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执法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回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清洁能源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推广。
强化油品监督与交通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油品升级,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检验。建立加油站管理台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鼓励年销售量3000吨及以上的加油站建设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推动叶集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建设。配合市级部门科学划定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区,加强城市交通指挥与疏导,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带来的大气污染。
十五、强化城市扬尘控制
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经费、明确控制责任、完善控制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和市政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砂土覆盖、洒水喷淋、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封闭等“6个100%”控尘措施,拆除、破土等易生扬尘环节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推进施工工地整改提升,落实工地周边清洗保洁,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减少现场污染源。
强化道路扬尘控制。落实城市道路扬尘六项控制要求,强化道路冲洗清扫保洁频次和质量落实。加强城市干道、扬尘污染重点路段、敏感路段等道路冲洗力度与频率,推进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和巩固工作。强化脏车和运输扬尘管控与执法,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
强化生产经营扬粉尘控制。加强工业堆场、搅拌站等烟尘管控,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固定排放口和散排单位监管,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水泥和其他易飘散的物料需存放于库房或密闭容器内,使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或覆盖等措施降低堆场粉尘飘散率。强化土石方平衡管理,从源头实现“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尾气排放”的减量。
十六、深化生活污染防治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健全餐饮油烟治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餐饮单位管理台账,实施餐饮油烟污染群众有奖举报,持续推进扰民突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深化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继续推进重点单位餐饮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加强露天餐饮排放监管,推广油烟净化器烧烤炉。禁止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行为。
强化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肃查处违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适时扩大禁放区域。加强农业秸秆、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露天焚烧的环境监管,重点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遥感、监控、无人等高科技手段在秸秆禁烧管理中的应用,充分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巡查暗访,加大禁烧力度。强化建筑家装、干洗、汽车维修等生活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深化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臭气防治。
十七、协同控制温室气体
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将碳排放双控目标纳入叶集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制度,将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系统识别本区域碳排放历史数据、基本特征和重点领域,在六安市碳排放达峰目标下,科学研判确定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的碳排放达峰目标、重点领域和实施路径,强化政策措施实施和体制机制创新。在叶集经济开发区全面实施碳排放达峰和峰值目标管理,纳入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支持开发区结合实施达峰行动开展区域二氧化碳减排专项评估,推动实施绿色化低碳化改造。
建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根据国家、省配额分配管理制度,确定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和标准。根据《安徽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和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核查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全区重点排放企业历史数据核查、配额分配等工作,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确保国家要求行业范围内的重点排放企业按期全部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第十二节 协同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5年,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强化土壤污染系统防控
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叶集经济开发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管控地块等为重点科学布设、加密设置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全面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水平。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地块环境风险调查等数据整合与分析,动态更新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依据。强化工业企业生产过程污染控制,重点行业企业应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规范管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
十八、推进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面摸清叶集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结果信息公开要求。对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监督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有效利用在产企业详查评估成果,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以及治理修复项目储备。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备案管理,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名录的地块,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编制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经专家论证后,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的环境监管,督促风险管控或修复责任主体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妥善处置二次污染物。
十九、实施耕地精准分类管理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结全省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借鉴其他区域经验,按照受污染耕地污染物种类、分布、程度、分类分区分级制定治理修复措施。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支持成立专家指导组,对耕地安全利用进行指导。
二十、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按需增加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完善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
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羽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地下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等申领排污许可证时,需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水质监测相关义务,采取防渗措施。督促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十三节 强化噪声防控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提升城市声环境管控水平,深化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生产噪声综合防控,解决一批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创造宁静生活环境。
一、强化噪声污染源头防控
在制订(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区域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规划时,应充分与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功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时序。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土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编制及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落实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二十一、严格管控交通运输噪声
建立叶集区交通设施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责任部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建设等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单位沟通协调联动,合理规划城市道路路线,落实沿线噪声控制范围,严格实施限行、限速等措施,开展机动车禁鸣、违法改装排气设备等专项整治。做好噪声防护措施,优化设置道路禁鸣标志,推进城市干道、快速路等噪声投诉热点路段使用降噪材料,完善降噪绿化带、声屏障建设,解决部分路段噪声扰民问题。
二十二、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从严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强化高中考期建筑施工噪声整治。完善夜间施工审核管理,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探索敏感建筑周边夜间施工群众补贴。完善施工工地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鼓励使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加强连续施工作业申请管理,要求采取降声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扰民。
二十三、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公示制度。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源台账,严控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深化冷却塔、变电站、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整治。联合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清理整顿与限期治理,推进噪声污染突出商业经营活动整治。强化直管区2个街道噪声投诉突出区域的餐饮、夜市噪声污染监督执法与整治。
二十四、强化工业生产噪声控制
对位于噪声敏感区域造成噪声扰民的木材加工、食品加工、金属加工、机车维修等小型企业以及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整治,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强化噪声排放企业监管,鼓励企业采用降噪降震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强化以噪声污染排放为主的工业企业周边集中布局居民住宅的声环境质量论证。
第五章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打造安全和谐之城
第一节 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一、对标“无废城市”建设
学习国内省内“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叶集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逐级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叶集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十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持续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推广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推动电子商务、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达标测评,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制度,推进常态长效管理。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在叶集区全域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收运单位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选址建设垃圾分类站点。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二十六、强化建筑垃圾系统治理
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对源头出土工地监管力度和运输单位的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审批流程优化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实施新型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施绿色设计。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提升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落实分类收集及投放管理责任,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落实堆放场所相关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
二十七、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围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降低工业固废产生量、处置量。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规范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去向。对需处理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不同性质,实行分类处置。
二十八、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台账制、分类管理制、申报登记制、规范贮存制、转移合同制,健全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健全固危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管理,杜绝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危废案件发生。按照市级部署,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二十九、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制度。按照“就近集中、转运收集”的模式,设立农村医疗废物中转站,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实现农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体系全覆盖。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第十四节 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
实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动态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按市级统一部署,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更新升级,扩大联网范围和覆盖面。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城管、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危险化学品监管,降低化工行业集聚区域化学品风险。建立健全以减少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风险管控体系,加大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准入管理,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强化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控,严格化学品运输审批,明确禁运时间段,规范运输路线,完善重点道路、桥梁节点应急防护措施。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鼓励涉重金属企业建设深度处理设施,强化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市级下达的重金属减排任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全面深化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对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第十五节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管。构建科学规范的辐射监管体系,贯彻落实核与辐射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辐射安全监管跨部门协作机制。按照市级部署,完善对高风险放射源的在线监控,健全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实现对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监控。按照市级部署,对放射治疗、医用诊断、药物生产、安全检查、工业探伤用射线装置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激发自主管理意识,减少辐射事故风险概率。
加强电磁辐射源环境监管。强化通信基站、变电站、输电线路等电磁辐射源监管,推进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推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妥善处理通信基站环境信访投诉。加强对户外变电工程及架空线路的规划管控,做好信息公开、环境监测和科普宣传,破解输变电项目“邻避”效应。及时修订辐射环境应急预案,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第十六节 健全环境风险全程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生态环境、应急、公安、城管、经开区等多部门环境风险联合防范机制。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论证,定期更新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成果。建立叶集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定期评估机制,评估环境风险防范差距,指导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健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健全叶集经济开发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推进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实行事前环境风险识别管控与预警、事中环境应急处置、事后评估恢复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化工集中区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强化重点风险企业管理,实现对入驻企业环境风险信息化、标准化监管。开展工业类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后监测与评估,督促企业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设施,定期开展设施检查与维护。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
完善应急响应处置机制。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制管理,落实各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施工监理、环保验收、环境监察、应急管理等环境风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职责。强化工业园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与叶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结合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定期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现工业园区应急预案修编全覆盖。推动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定期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应急指挥系统、车辆及车载指挥、监测分析设备建设力度,强化管委会、企业及街道应急储备物资储备,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与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监测能力,重点加强油类物质、甲醇、硫酸、苯、二甲苯、二氧化氮、氨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定期举行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企业、街道参与的环境应急联合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事后评估恢复体系,推进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第六章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打造山水魅力之城
第一节 构建科学合理生态空间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生态、生产、生活三大功能空间。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开发边界,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高标准推进规划实施和管控。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网络化治理。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打造“天蓝、水清、地绿、城乡干净、绿色生产生活”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落实环境空间管制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城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和建设规范,在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规划时,应强化环境空间管制,落实建筑退让规定,合理设置交通干线、基础设施、工业用地等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污染型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强化山、水、绿系空间保护管控,落实重要河湖保护线、绿化缓冲带控制线、外围协调区范围线等控制线管控要求。按规定开展叶集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进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落实“六安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抓好“三线一单”成果细化工作,从叶集区生态环境特征和发展定位出发,分区域把握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和发展压力。按照“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精确量化”的思路,梳理具体管控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列出管理清单,形成“一张图、一张表、一张单”。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第十七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以生态保护为基底,以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史河总干两条河流为载体,以湿地生态景观为主要特色,依托区域水系与生态空间格局,建设史河湾水文公园,提升滨水生态景观品质,打造集生态涵养、文化体验、滨水游憩、运动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开放空间。优化东部生态新城空间功能布局,打造以未名湖、沿岗河滨水景观为主体的生态廊道。以“幸福河湖”建设为契机,推动史河两岸协同发展,构建一条集景观、生态于一体的史河省界段绿色发展廊道。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沿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引导优化林地空间布局。加强森林保护、开发与管理,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加强对看花楼林场的管理,提高营林意识及抚育技术,科学实施林场低效林改造和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做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护林工作,严查毁林开荒、盗伐滥伐等非法行为。抓好乡镇、农村的道路干线、湖泊水系绿化建设,推进废弃矿山、荒山荒地及闲置土地绿化建设,培育林果、苗木基地,实现绿化与发展农林经济的有机结合。
强化农田生态养护。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不被擅改和占用,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持续推广绿色生态农业,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对标主要农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标准,保障农业品质安全。改善农田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加强土壤详查成果应用,划定农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系统性监测,对重点保护名录中的生物开展本底资源调查与编目,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原地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以生态环境特殊和脆弱区域和内陆水域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加强对重点保护物种的保护力度。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计划,加强对物种引进的监管工作,有组织地开展除治工作。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恢复水生生物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保护,实施淡水经济物种、濒危物种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第十八节 建设美丽山水公园城市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为引领,打造“看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魅力城市。围绕“一河两岸一座城”高质量建设特色中心城区,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彰显山水园林内涵,实现“城中有水,水在城中”,打造滨水城区。注重老城历史传承,修缮历史文化建筑,挖掘老街文化,打造蕴含红色文化、商贸文化、改革文化、未名文化的特色街区,凸显城市记忆。深入开展“三化一配套”工程,提升绿化、亮化、美化品质,打造生态宜居、智慧宜业、绿色宜游的高品质城市新区。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路网、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管网,提升东部新城配套服务,打通市政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加大用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降低漏失率,分步实施叶集至金寨管网铺设,逐步满足叶集生活生产用水。开展智慧地下管网项目,提升城市排水设施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强化城市有机更新。配套建设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有序推进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整合挖掘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新业态”。建设切岭—看花楼—下骆山山地自行车越野赛道,打造健康旅游名片。加强对红墩寺遗址的保护,力争申报国家级遗址保护区。依托观山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非洲风情园,种植特色农业植物和特色林果,推动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史河景观提升工程,在史河下游建设橡胶坝,开发徒步游、自驾游、滨水乐园、沙滑、主题雕塑等旅游产品,构建休闲观光长廊,打造集“旅游交通、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健康休憩、会议住宿”为一体的史河风景线。
第七章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幸福美丽乡村
第一节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严控化肥农药使用量。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开展化肥施用定额制试点,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药效率和农药利用率。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缓释肥等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有机复合肥、农作物专用肥料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打通“污染源”向“营养源”转变的通道。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启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结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用薄膜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环函[2020]975号),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健全农膜全链条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及一膜两用等地膜,推进地膜减量替代,实现普通地膜覆盖面积零增长。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引导农药、肥料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易处置或可降解的包装物及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贯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落实地方和农药生产经营者、使用者责任,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宣传引导,引导销售者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建设集中转运点,参照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
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在洪集镇金星村、三元镇新塘村建设秸秆收储中心项目,重要河道和水源保护地周边采取秸秆离田收储,减少秸秆还田造成污染水体。以洪集镇金星村年产20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为样板,鼓励新建扩建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力争到2025年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编制实施叶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六安市叶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在洪集镇建设规模化畜禽养粪污综合利用项目,促进种养结合,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六安市叶集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依法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抓好水产养殖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工作,开展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治理,促进水产健康养殖。力争到2025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50亩以上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
第十九节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机制,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持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统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实现辖区内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城市垃圾下乡等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落实农村公厕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实行定岗定人定时保洁养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扎实做好厕具维护、故障维修、粪液收运等服务工作。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以区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构建系统性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在中心镇区、美丽乡村中心村、重点流域周边地区、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铺设配套管网。到2025年,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河道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部署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推广洪集镇和三元镇黑臭水体治理经验,逐步扩大乡镇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措施,逐步消除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
第二十节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乡村生态振兴措施,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和山、水、田、林、路、渠综合整治,不断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完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注重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建设村美民富的“特色田园乡村”。到2025年末,自然村庄环境整治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建成11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江淮果岭、江淮田园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农业资源,以果岭小镇、农旅小镇为重点,加快“稻渔空间”、“花田稻海”、“四季亘云”等一批集农业生产、农业观赏、康养、民宿、餐饮、研学为一体的生态观光田园综合体建设。科学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自然风貌,加强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创A级旅游景区。
第八章 完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打造智慧环保之城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环境治理责任。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环境治理承担总体责任,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园区单位落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机制。
统筹强化目标评价考核。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目标管理绩效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深入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以及核查考核、验收销号、责任调查等具体制度。聚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十、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实施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污染源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实时监控重点污染源,强化证后监管,确保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制定实施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明确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实行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年度计划。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十一、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参与。充分发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依法推进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计划,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以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在“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进行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开展生态环境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等活动。邀请省、市专家举办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广泛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十二、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整合部门职责,充实执法队伍,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 环境标准”模式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属地责任,实施一河(湖)一策,健全河湖执法体系。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全面实施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水环境综合预警系统,建立上下游联合执法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机制。
建立全域覆盖的“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建立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建立全区统一的生态补偿基金。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并规范生态环境补偿的交易模式,逐步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评估监督考核体系,形成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不断构建并完善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十三、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市场竞争的规定,深化“四送一服”活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坚决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环境治理市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动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十四、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联席会议制度,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分记录。依托“信用安徽”等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逐步推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信息互通机制。
第二十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客观反映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完善监测点空间布局,丰富监测点信息采集数据种类和数量,形成与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相匹配的支撑能力。加强叶集经济开发区等重点源空气自动站建设,逐步向镇级延伸建设空气监测传感器、“蓝天卫士”智能报警系统,构建自动监测体系。完善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基于史河、汲河排污口汇入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建立水污染溯源分析模型,为水环境精细化管控提供支撑。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提高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能力。建立土壤样品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壤监测数据集中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三十五、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强化环境铁军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机构,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并通过建立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落实“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配齐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装备,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实现生产全过程、排污全时段、时间全天候监控,提高精准执法、精准打击、精准惩戒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计划,做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初任培训和轮训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组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干部系统或专项培训,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十六、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推行环境综合治理新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全面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推动区域环境问题排查、环境隐患整治,实施清单式管理。结合“环企直通车”行动,向企业提供“帮扶+政策”建议、专家环境问诊等服务。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与监督工作,破解生态环境“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难题,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完善“智慧环保”系统建设。依托叶集“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利用5G、互联网、卫星遥感、GIS技术、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技术,逐步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水利、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有关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库。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对生态环境数据的监测、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预警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适时开放“智慧环保”平台,进行环境质量发布、环境问题投诉、行政许可申办、行政处罚公示等,形成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第二十二节 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健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季度联席会商、月度联合巡查、预警期间联动管控”工作机制。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争取实现联勤联动、共同监测、共享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建立区域统一治污标准、统一重污染天气应对、统一协调执法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探索开展跨界河流的联防联治工作,围绕跨界水体污染展开联合执法。共同制定史河、汲河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实现上下游共保联治。加强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固废危废信息化监管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
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体系,牢固树立长三角“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要求,加强与长三角总体发展规划的协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对接,实现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积极融入合肥都市圈,立足合六经济走廊“一轴、三带、多组团”的发展格局,紧抓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争取更多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辐射和资金支持。协调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环境联保、污染联治、设施联建。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助力淮海经济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第九章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八大类69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三水统筹治理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和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工程,同时加强区各有关部门、园区协同联动,分期、分类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拟安排的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见表9-1,重点工程汇总详见附件。
表9-1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概览
序号 |
项目数(个) |
|
1 |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7 |
2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6 |
3 |
三水统筹治理工程 |
18 |
4 |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3 |
5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
4 |
6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
13 |
7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
9 |
8 |
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工程 |
9 |
合计 |
69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节 明确责任分工
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区政府统领、区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监管、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主体,2021至2025年,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第二十四节 加大资金投入
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引导各类创业和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
第二十五节 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乡镇、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年份 |
资金概算 (万元) |
责任单位 |
|
一、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
1 |
叶集区铝模板集聚区建设项目 |
加快木质建筑模板转型升级,聚力打造中国建筑铝模板生产基地。 |
2022 |
1000000 |
绿色板材工业园 |
2 |
叶集区林产业循环经济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
在叶集板材加工产业的基础上,向下游家具定制产业延伸,建设智能家居定制生产基地,涵盖软硬件产品定制生产、集成与安装服务,配套建设家居博览中心。 |
2025 |
10000 |
区农业农村局 |
3 |
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工程 |
加强生态工业园建设,乡镇工业集聚区的生态化改造,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
2030 |
400 |
各乡镇 |
4 |
产业升级工程 |
指导建筑模板企业做好产业升级的文章,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对胶黏剂进行改良、使用铝型材等方式来适应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要求。 |
2030 |
400 |
区科技经信局、各乡镇 |
5 |
工业节能改造工程 |
加速推进工业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开发与示范。全面推行与巩固中小燃煤锅炉改造,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面积。 |
2025 |
10000 |
区科技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6 |
叶集区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
项目用地约137亩,其中物流用地约73亩,商业用地约64亩。以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交易结算为主导,打造覆盖园区,辐射中部,对接长三角的智慧物流园区。 |
2022 |
23000 |
惠易达 |
7 |
华东智慧商贸综合物流港建设项目 |
建设“集群化、集约化、智慧化”的华东智慧商贸综合物流港,实现“一港多园”,即建材物流产业园二期扩容、农副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产业园、新零售智慧产业园、皖西汽配物流产业园、综合智慧功能配套园。 |
2027 |
380000 |
区商务局 |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
8 |
集中喷涂中心项目 |
占地40亩,总建筑面积44412平方米,建设小微家具集中喷涂中心,确保污染物全部集中处理。 |
2024 |
10000 |
经济开发区 |
9 |
碳排放清单项目 |
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摸清碳排放的现状以及趋势。 |
2025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0 |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源解析项目 |
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PM2.5、VOCs等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及时编制大气污染应急预案,为精准施策、科学治污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园区“一园一策”以及重点企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实现精准化和科学化管控。 |
2025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1 |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 |
对绿色板材园重点企业VOCs排放进行整治。 |
2023 |
400 |
经济开发区 |
12 |
施工场地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继续提升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 |
2025 |
/ |
区住建局 |
13 |
道路扬尘治理项目 |
增加机械化洒水保洁车辆和设备,提高辖区建成区和各区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2025 |
/ |
区住建局 |
三、三水统筹治理工程 |
|||||
14 |
彭州水库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 |
新建小(1)型水库及配套提水工程,库容约195万m3,用以城区工业生活用水备用水源。 |
2025 |
15000 |
区水利局 |
15 |
叶南水库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 |
新建小(2)型水库及配套提水工程,库容约30万m3,用以城区工业生活用水备用水源,设计年供水量300万m3,总投资0.50亿元,配套叶南水库提水工程1座,设计引水流量2m3/s,设计年供水量300万m3,主要用于叶集区工业、生活用水需要。 |
2025 |
7000 |
区水利局 |
16 |
叶集区新建水厂项目 |
新建日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的规模水厂,水源选用梅山水库,规划从梅山水库新敷设DN1000输水管道至新建水厂。 |
2025 |
50000 |
区水利局 |
17 |
叶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实施城区至姚李镇、孙岗乡至洪集镇自来水主管网项目,新建标准化验室、加压加药站、厂区厂房等工程。 |
2022 |
20200 |
区水利局 |
18 |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对4个饮用水源地采取保护措施,在饮用水源区域做好保护措施,设立界标、警示牌、宣传牌,采用隔离栅进行物理防护,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合理绿化,拦截农业污染物进入水源。 |
2025 |
200 |
区农业农村局 |
19 |
灌区支渠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 |
对全区主要灌溉支渠渠系建设进行清淤整治、配套加固及节水改造,使灌溉保证率达到9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13逐步提高到0.54。 |
2025 |
10000 |
区农业农村局 |
20 |
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扩建污水处理厂规模8000吨/日,完善污水处理厂内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
2023 |
10000 |
区城管局 |
21 |
姚李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项目拟用地50亩,污水处理规模1万吨/日。 |
2024 |
6000 |
经济开发区 |
22 |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规模1万吨/日,完善污水处理厂内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压力流水污水管网约6590m,重力污水管网约6590m,配套园区路网约2.6km。 |
2022 |
25503 |
经济开发区 |
23 |
叶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
项目建设内容: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经二路、S310污水管,对金叶大道、纬三路、纬二路、纬五路、经四路部分雨水管进行改建,新建管网总长度13.84km,污水管总长度10.74km,新建新华渠污水提升泵站1座,并根据管网检测成果对现状保留的管道进行修复。 |
2022 |
10485 |
区城管局 |
24 |
六安市叶集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淤泥处置项目(二期) |
六安市叶集区生活垃圾污水污泥处置约8000吨(每年4000吨)。 |
2023 |
124 |
区城管局 |
25 |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 |
建设一座大型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占地约1500亩。所有进入史河入河排污口污水全部导入湿地工程,经处理后,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
2025 |
200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6 |
史河水环境治理工程 |
实施城区防洪排涝及其影响工程,对沿岗河上游进行截流,新建卡子桥河、西小河、沿岗河排涝站涵,对西小河、卡子桥河、二道河、沿岗河下游段、马道河、柳新渠等进行景观提升;建设小南海蓄滞湖、北湖稍蓄滞湖,蓄涝总库容9.1万m3;实施水系治理工程,引水入城,上游建设生态补水水库,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实施截污工程,下游建设滞蓄湖;实施水源工程,从上游水源地引水入城,新建彭洲水库,扩建解大堰水库。 |
2025 |
140000 |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
27 |
泉河治理工程 |
河道综合治理11.43km,其中护岸长度5.1km,堤防0.65km,疏浚11.43km;防汛道路总长度7.437km;拆除重建桥梁1座。 |
2022 |
6278 |
区水利局 |
28 |
叶集区二道河、沿岗河、西小河清淤工程 |
实施二道河、沿岗河、西小河河道清淤,长度约3公里。 |
2022 |
31 |
区城管局 |
29 |
示范幸福河湖创建项目 |
每年度实施一条市级示范幸福河湖建设,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省级示范河湖,争创全国示范河湖。 |
2025 |
3500 |
区水利局 |
30 |
河湖岸线整治项目 |
对部分河湖水域岸线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对迎水侧及水域范围内阻碍行洪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树木、垃圾等“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河道内的田地实施退田还河还湖,对卡脖子河流段、断头河段进行扩挖疏通,对河湖沿线进行绿化等,提高河湖行洪能力,实现幸福河湖目标。 |
2025 |
2500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31 |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 |
以流域为单元,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断提升源头地区水源涵养和生态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强化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十四五”期间综合治理面积60km2。 |
2025 |
3000 |
区水利局 |
四、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
32 |
关闭退出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
对关闭退出企业场地土壤开展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
2025 |
/ |
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 |
33 |
关闭退出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 |
对存在土壤污染企业地块,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适时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
2025 |
/ |
土壤污染责任人 |
34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项目 |
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适时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工作。 |
2025 |
/ |
区农业农村局 |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
|||||
35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转运项目 |
城区建设1座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分拣中心;姚李、洪集、三元、平岗、孙岗、大顾店、桥店等地建设7座转运站;城区史河湾区域、绿色板材产业园区域建设2座小型转运站(含公厕);建设数字化管理中心,包含前端信息采集系统、指挥调度中心以及手持终端系统;因地制宜,布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
2025 |
10000 |
区城管局 |
36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建设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环保再生砖生产线。 |
2025 |
/ |
区城管局 |
37 |
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
建设餐厨垃圾收集设施,配备专用运输工具。 |
2025 |
/ |
区城管局 |
38 |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项目 |
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设施,配备专用运输工具。 |
2025 |
/ |
区城管局 |
六、“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
|||||
39 |
2022年洪集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1.山林修复,针对老残林及灾毁林地更新改造,按区划对灾毁林地和成过熟林摸底调查。 2.河道干渠综合治理,针对黄二、黄三支渠淤积严重,过水不足,修复22公里。 3.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结合村庄撤并、土地增减挂、新增耕地等项目,对项目区内村庄环境进行治理。 4.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针对洪集镇金星村、大桥村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重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围绕优化格局、提升功能,修建田间机耕路,修复破损土地,实施土壤改良、完善水利灌排等工程,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显著提升。 |
2022 |
385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集镇 |
40 |
林业提质增效工程 |
完成人工造林0.5万亩、退化林修复1.2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城乡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 |
2025 |
1000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1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开展叶集区动植物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掌握区域物种资源现状。开展特有性、指示性水生物种及濒危水生动物调查,了解上述物种现状。 |
2030 |
100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42 |
史河湾滨水乐园项目 |
占地面积300万m2。一是对河道进行清理,对河岸进行整治,提升生态廊道功能,改善整体河道生态质量,提高滨水景观品质和价值。二是植入文化体育功能,新建景观小品、标识标牌、休憩设施等。 |
2025 |
80000 |
区文旅体局、史河街道 |
43 |
未名湖公园提升项目 |
占地面积约1.22平方公里。策划依托未名湖的地理区位优势,结合具有悠久历史的未名文化,通过文学景观营造、综合服务配套、旅游演艺打造等形式,规划自然生态园、文化体验园、城市活力园,打造一个集“生态观光、湿地保护、休闲体验、综合配套”于一体的健康休闲户外空间,争取将其打造为4A级旅游景区。 |
2025 |
10000 |
区文体旅局、史河街道 |
44 |
沣西总干渠东风水库沿河观光旅游项目 |
围绕沣西总干渠、东风水库沿线,结合现有水面,打造沿河景观带。 |
2025 |
15000 |
孙岗乡 |
45 |
史河总干渠生态景观廊道项目 |
以史河总干为主体,通过景观提升与节点打造,建设史河总干生态画廊,对接与融入六安市绿道网络,开发徒步游、自驾游、骑行游、水上游线等旅游产品,串联周边资源点,构建“玉带串珠”式的休闲观光长廊。 |
2025 |
50000 |
区文体旅局、平岗街道、姚李、三元镇 |
46 |
叶集区下骆山风景区项目 |
主要建设殿堂、观景亭等主体工程,辅助建设水上乐园、河道漂流、农业观光项目,打造以休闲养生为主题的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
2025 |
7000 |
姚李镇 |
47 |
城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
G40沪陕高速叶集下道口周边、城区部分道路绿化提升。 |
2022 |
2640 |
区城管局 |
48 |
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
香樟大道(五里拐至柳林大道)沿线两侧绿化提升,面积4万平方米,S310(香樟大道至纬六路)沿线两侧绿化提升,面积2万平方米。合计提升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 |
2025 |
1200 |
区城管局 |
49 |
城区“三化一配套”工程 |
城区“绿化”工程。未名路(雪松路—金叶大道)、花园路(雪松路—固叶路)、兴叶大道(雪松路—S245)、S245(高速入口—纬五路)、南海路(未名路—观山路)、站前路(未名路—皖西路)、金叶大道(兴叶大道—花园路)等道路行道树及机非分隔带绿化提升改造,面积约67740平方米。 |
2022 |
1000 |
区城管局 |
50 |
叶集区金寨至叶集DN1000供水管网工程 |
沿史河堤路从大别山(金寨)至南外环路段新建一根DN1000球墨铸铁管线5千米,西外环路至映山红大道铺设DN600管网长约4千米。 |
2025 |
5600 |
区城管局 |
51 |
六安市叶集区智慧地下管网项目 |
充分利用叶集区现有建设成果,结合排水防涝设施实际管理需求,构建完善的排水管网安全运行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排水设施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建设、数据与业务支撑平台、排水管网安全运行监测、排水物联感知网、系统运维。 |
适时启动 |
2120 |
区城管局 |
七、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
|||||
52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在各乡镇街47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新建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在自然村实施大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 |
2025 |
20000 |
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
53 |
姚李镇污水处理厂回购及改造提升项目 |
1.设备提升改造,选址新建2000方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包含设备基础,处理设备,风机水泵等; 2.姚李镇污水处理厂进场主管网约700米,采用顶管施工,800mm的混凝土管涵,沉井约13座。 3.2014年签订的BOT协议终止,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方将污水处理厂赎买为政府资产,另外委托第三方运营。 |
2022 |
2700 |
姚李镇 |
54 |
农村改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
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户改厕1500户。计划建设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10个。 |
2022 |
530 |
区农业农村局 |
55 |
叶集区洪集镇畜禽养粪污综合利用项目(有机肥厂)一期 |
包含1#发酵棚,建筑面积约1091.4m2,地上1层,建筑高度6.15米;成品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3167.36m2,地上1层,建筑高度6.15米,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结构类型为门式钢架结构。 |
2022 |
372.3 |
洪集镇 |
56 |
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 |
对村内主干道6.5千米的绿化、亮化提升,合理设置晾望合、停车场,完善中心村及主干道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中心村雨污分流、弱电入地,展现新时代新农村新风貌。 |
2022 |
780 |
洪集镇 |
57 |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2022年拟建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主要任务是中心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美化亮化、污水处理、文化宣传等。 |
2023 |
2140 |
区农业农村局 |
58 |
果岭户外运动公园和山地骑行项目 |
依托江淮果岭的生态林地风光与起伏岗丘地形,打造户外运动公园和山地骑行项目,通过建设户外运动体验项目和自行车赛道、设置骑行驿站、主题节点、举办赛事活动等方式,将其打造为叶集区户外体育旅游休闲的理想场所。 |
2025 |
5000 |
区文旅体局、平岗街道 |
59 |
松源湖休闲旅游综合体项目 |
依托松源湖及周边国外松,结合绿色发展,打造休闲、采摘、观光、度假村、酒店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特色小镇建设。 |
2025 |
200000 |
孙岗乡 |
60 |
四孔闸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项目 |
依托四孔闸及石龙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沿石龙河两旁打造观光、采摘、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农业观光旅游项目。 |
2025 |
15000 |
孙岗乡 |
八、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工程 |
|||||
61 |
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 |
落实环境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配齐监管人员,配足监管装备。完善配套制度,抓紧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职责等。根据区域特征、监管任务等实际,加密、做实村三级网格。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对各级网格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
2030 |
5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
62 |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
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制定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取得实施计划,按计划开展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取得。 |
203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63 |
司法联动工作机制 |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构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
2030 |
2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局、法院 |
64 |
推进绿色金融政策 |
推动银行与环保部门共同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实现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推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大对长效型绿色制造、生态化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 |
203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
65 |
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制度 |
配合全市做好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工作。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年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扩大执法效果,形成震慑作用。配合媒体深入基层,宣传报道环境执法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经验,曝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
2030 |
100 |
区委宣传部 |
66 |
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机制 |
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建设。 |
203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67 |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
建设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1座、开发区边界空气自动站等2座。 |
2023 |
1050 |
经济开发区 |
68 |
园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
根据抓聚促塑文件任务分解表,园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
2022 |
3000 |
经济开发区 |
69 |
叶集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
构建全区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依托市级平台建设叶集智慧环保平台。 |
2025 |
3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5月31日 9时57分
为征求各方意见,叶集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4月20日将《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与否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反馈人 |
意见建议具体内容 |
是否采纳 |
是否采纳原因 |
1 |
公众 |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中“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2020年为100%,2025年目标值为100%。根据地表水的定义,地表水应包含叶集城区沿岗河、马道河、西小河、新华渠、尤小河等主要河道,以上河道现状水质是否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目前已是2022年,考虑到水环境治理的难度,到2025年能否实现全区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100%的目标? |
是 |
已采纳,明确目标值100%为史河国控断面达标率。 |
文件
叶政〔2022〕43号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 护 规 划
二○二二年七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五年。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计划、《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立足叶集区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精准总结过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各类相关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推进“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范围:叶集区全部行政辖区;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叶集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总体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地增强。
一、绿色低碳发展初显成效
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全面实施首位产业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木竹加工向家居智造转型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平台承载能力不断提升,绿色板材工业园建成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开发区获评“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园区”“全国十大木业园区”、叶集区被授予“全国板材之乡”“全国绿色人造板示范基地”“安徽省板材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等称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光大热电、大德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9家,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企业技术中心1家。企业研发投入保持高速增长,由2015年的500余万元提升至2020年的6000万元。现代农业蓬勃发展,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史河、石龙河、元洪路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带初具规模,建成江淮果岭5万亩,稻虾基地4万亩。金融、物流、电商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20:47:33调整为2020年的16:38:46,实现由“二三一”到“三二一”的重要转变。
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叶集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构建了原竹原木精深加工、森林采伐剩余物再利用、竹木加工剩余物再利用3条循环产业链,木竹加工资源利用率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叶集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开发区内实现集中供热,接入供热管网企业达到45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洪集镇金星村年产20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
二、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进展。严格落实“河长制”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等行动。加速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建成并投运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编制并实施《叶集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三元、洪集、桥店、大顾店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建成1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站,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区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销号。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沿岗河上游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西小河黑臭水体整治一期工程和二道河整治工程。确定洪集镇和三元镇作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乡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并完成治理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划、立、治”要求,加强姚李、洪集等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国控断面保达标工作,积极与金寨县、固始县协调水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史河固始李畈断面水质稳定保持II类,史河彭洲断面和汲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以上。2020年全区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获得省级水生态补偿资金3600万元。
蓝天保卫战成效持续显现。制定并实施《叶集试验区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六安市叶集区非法制胶和VOCs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燃煤小锅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燃煤小锅炉168台,完成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拆除制胶反应釜99个,推动VOCs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全覆盖。开展建设领域扬尘治理、散煤治理、高排放机动车整治、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六个专项行动”,建成11家在建项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5家在建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取缔异地转移的散煤加工点8个,对城区部分道路重、中型货车采取禁限行措施,实施重载车辆绕城方案,应用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等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234家,关停“散乱污”企业47家,规范整治3家。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5.9%,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SO2、NO2、CO、PM10、O3五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2.5和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5%和22.2%。
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开展土壤污染地块核实调查,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全区土壤污染企业、土壤详查点位卫星遥感数据进行核查,确定疑似企业4家、土壤污染详查单元4块,并对原林星板业、林星化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在双井村、金叶新城小区、朱畈小区设置4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督促辖区企业规范建设危废暂存房,辖区内49家产废企业与六安慈杭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所有乡镇卫生院均与洁康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三、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高标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农村垃圾收运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建成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1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站、2座污水提升泵站,铺设乡镇污水管网7公里。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完成6个乡镇街、52个村社共11892户改厕工作,卫生厕所普及率91.59%。深入推进“五清一改”工作,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5200吨、塘坝410口、沟渠21.4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40吨、废旧广告牌302个、乱搭乱建212处、无功能建筑10520平方米。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膜回收率达80.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26%。不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6.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7.2%。
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特色集镇建设,三元镇获评“安徽美丽宜居百强(乡)镇”,姚李镇荣获“安徽美食文化名镇”称号。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33个。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建成高标准农田9.8万亩,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国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江淮果岭”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史河、石龙河、元洪路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带初具规模,建成江淮果岭5万亩、稻虾基地4万亩,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450余家。
四、生态系统保护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2万亩,成功创建国家森林示范乡村1个、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42个。持续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老城区“三化一配套”工程,新城“七路一湖一保障”工程,新增绿地160万平方米,建成香樟森林公园、未名湖人民公园、明强公园等一批生态公园,东部新城荣获“安徽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称号。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7.29%,林木绿化率达27.9%。
五、环境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逐步建立。2017年4月,叶集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并及时更名为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出台《六安市叶集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构建了覆盖全区、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乡镇街生态环境机构,六个乡镇街及叶集经济开发区均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并挂牌运行,共配备环保工作人员21人。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网络,先后建成空气自动站、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全面提升大气、土壤、水环境监测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国控重点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环境信访监测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开展企业集群加密监测、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大气走航监测等工作。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共发证46家,登记1130家。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4件,共处罚款609万元。抓实抓好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办结率达100%。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50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施豁免。
有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和交办的6件信访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1件信访件、安徽省挂图作战突出环境问题19个、第一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3件信访件、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11.5件信访件、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4个、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叶集区共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第二节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产业结构方面,叶集区以板材家居和化工产业为主导,欠缺产品材料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业,主导产业集约化、绿色化、资源节约化程度不高。板材家居和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将难以避免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耗总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将面临快速发展工业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能耗增加的压力。运输结构方面,货物运输以公路为主,货种结构单一问题长期存在,受制于区内铁路线路单一、史河未开展航运等因素,公转铁、公转水难以一蹴而就。在产业结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仍然脆弱,且面临反弹压力。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压力大
大气环境方面,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为46ug/m3,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O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90%、100%,大气环境仍呈现PM2.5、PM10和臭氧为主复合型污染特点。绿色板材、智能家居和化工3个产业集群逐渐形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控制形势严峻。水环境方面,中心城区河流水系上游无活水来源,枯水期生态基流难以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效率较低导致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显著,部分河段仍存在居民垃圾倾倒、建筑侵占现象,破坏局部水生态环境。生态方面,全区整体绿量小、绿化覆盖率低,彰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品质内涵有待加强。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
叶集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环保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难以满足2025年城区人口15万人需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与2025年工业产值200亿元不匹配,且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尚未完全实现。乡镇工业集中区和农村地区环保设施与城区存在较大差距,农村配套支管网工程尚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收水率较低。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农业废弃物中转与处置配套、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处置消纳能力不足,固体废物总量增长与末端分类处置能力有待平衡。
四、治理体系与能力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
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仍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人员不足成为环境治理能力的突出短板,与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匹配。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边界划分不清,跨区域合作机制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不全,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迎来重要机遇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强调的“国之大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的不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责任不断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
重大区域战略叠加创造宏观有利条件。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消费升级趋势愈发明显,家居品质化、智能化发展成为时代潮流,有利于推进板材家居产业转型升级。全域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战略实施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加快建设,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带来更多政策辐射。合肥都市圈、金叶一体化、固叶协同化等区域一体化发展思路都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产生极大促进作用。
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自成立以来,叶集区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绿色创新,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努力构建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市委、市政府“抓叶集、聚特色、塑产城”的战略举措为叶集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近年来,大量优质资源不断向叶集倾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物质条件。未来一段时间,叶集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不断推动对外开放、产业升级、区域合作、交通体系、生态环保等多维度融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方向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
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达到新高度。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环境污染问题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愿望和预期也越来越强烈。随着叶集区人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维权、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决策、生态环境督查等,有利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守法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逐渐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进一步凝聚。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难度增加。叶集区地域面积小、经济总量低、发展空间受限、资源优势不明显、支撑要素不强等状况没有改变。经济发展体系绿色转型难度较大,产品精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不高、产业链条仍处于低端市场等问题依然突出,服务业和高新产业支撑力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加之叶集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十四五”期间将形成绿色板材、智能家居、化工、装备制造、服装纺织、农产品加工六大主导行业,可能对生态环境质量和能源双控带来反弹压力,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协同发展面临挑战。
应对资源环境硬约束压力亟待解决。叶集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正处于起步阶段,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和能耗均处于六安市第二位,经济增长存在资源高消耗等特征,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面临快速发展工业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增加的压力。在土地方面,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较多,耕地保护任务重,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污染场地再利用、新化学物质使用等环境风险防范压力不断增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
复合型环境污染治理难度不断上升。PM2.5、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的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制约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此外,叶集地处皖豫边界,地表水水质和空气质量易受周边影响。随着“十三五”期间大规模、集中化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项目陆续完成,后续污染治理的难度将不断增大,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会越来越高。
新发展阶段赋予的新使命责任重大。“十三五”期间叶集区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生物多样性等过去关注不够的环境问题逐渐凸显,距离人民心愿、皖豫边界特色城区的目标差距较大。根据新形势和党中央要求,“十四五”时期增加了温室气体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工作任务,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叶集区经济发展将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将由量变逐步转向质变,但全面性、根本性好转的“拐点”尚未出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持不懈、奋发有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打造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发展生态经济,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实现更有活力、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区域协同,精细管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城镇与农村、工业和农业等方面协调治理。坚持推进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生态扩容与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带动全区环境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治理方式,整合多方力量,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加快构建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局面。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坚持群策群力,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现状成效基础上持续改善,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新城基本建成。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第四节 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安徽省、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从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和需求出发,突出可达、可控、可考核,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共四大类十六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详见表2-1。
表2-1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 现状值 |
2025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环境治理 |
1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μg/m3 |
46 |
≤35 |
约束性 |
|
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75.9 |
≥85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5 |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6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体比例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 |
30 |
预期性 |
||
8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
化学需氧量 |
万吨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氨氮 |
万吨 |
||||||
氮氧化物 |
万吨 |
||||||
挥发性有机物 |
万吨 |
||||||
应对气候变化 |
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1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环境风险防控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100 |
95 |
约束性 |
|
13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14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起/万枚 |
0 |
0 |
预期性 |
||
生态保护 |
15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6 |
森林覆盖率 |
% |
17.29 |
17.79 |
约束性 |
||
备注:①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以国家考核断面计算。②安徽省、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设置四大类十七项主要考核指标,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涉及叶集区。 |
第三章 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打造协调发展之城
第一节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推动首位产业绿色升级。围绕打造“叶集家居,百年产业”,引进和建设一批现代化智能家居企业,推动家居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升级。推进传统板材向绿色板材转型,鼓励企业生产铝型材模板、家居用人造板、阻燃刨花板、结构型胶合板等新型人造板材替代传统木质模板。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制造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推进绿色园区建设。优化整合行业资源,以中至信、科凡、冠特、丽人、东盾、大自然等家居和板材龙头企业为依托,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区域品牌。完善和增强产业链条,提高原材料供应能力和质量,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上下游合作程度,扩大产业规模。引入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把叶集建设为全国知名的智能家居生产基地和板材生产基地。
提升传统产业绿色水平。引导姚李工业集中区集约化生产,推动新技术和纺织行业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制造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支持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带动优势传统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分散发展转为集约集聚发展、由初级加工转为精深加工,做大做强叶集羊肉、虾田稻米、空心挂面等特色食品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推广绿色高产优质规模化种植,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加快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推动标准示范产区创建和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打造叶集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区、江淮果岭、石龙河现代农业示范区。
奠定新入产业绿色基底。立足全市唯一化工园区独特优势,重点培育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和装备制造等高科技性、高成长性“两新”产业。优先引进低能耗、低污染、低风险“两新”企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缩短工艺流程,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打造工艺先进、环境友好的产业集群。围绕板材家居产业链延伸,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节能、低污染、专用、功能性涂料,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聚乳酸、二氧化碳基塑料等环境协调性的环保材料,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板材和家居机械设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循环利用产业政策,构建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立足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紧盯板材加工、家居制造等产业链环节,利用刨花、锯末等废弃物生产活性炭等产品,形成“原木—半成品—成品—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剩余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因地制宜推广粪污还林还田、林下经济、“稻渔共生”、秸秆还田等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第二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能源在线监控、能源管理中心、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以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能评等专项执法监察为抓手,助力企业提升能效水平。
大力推进节能技改工程。加快全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新增变电站布点,全面提升电网供电、并网能力和质量,实现区域电网供电服务均等化。鼓励发展天然气能源,完成金安—叶集—金寨天然气输送管线铺设,加快建设叶集分输站和中压门站,扩大集中供气范围。推进开发区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园区入驻企业集中供热全覆盖。淘汰高能耗工艺和设备,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持续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大力推进工业节能技改工程,重点用能行业集中推广生产工艺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能量动力系统升级等节能技术。
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推动能源清洁化。积极布局风力发电产业,鼓励建设太阳能一体化建筑,提前谋划氢能主体产业,积极推广秸秆气化燃料和固化成型燃料,有序发展农村沼气,推动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逐步提升,推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三节 推行绿色交通运输方式
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建成“集群化、集约化、智慧化”的华东智慧商贸综合物流港,实现“一港十园”商贸物流新模式。打造“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终端配送”的三级配送节点网络体系,完善双渡物流园区级物流服务中心,新建洪集交通综合服务站、叶集区火车站物流园、六安惠泰数字物流产业园,规划建设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点。统筹客运站、农村商贸流通企业、邮政、乡镇超市、供销合作社等农村物流资源,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积极谋划叶集区与金寨东、六安北站连接线路,打造内畅外通的综合物流通道。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建设和居民出行规律的变化,科学规划公交线路走向,扩大公交线网覆盖范围,消除公交服务盲区。推进公交场站向绿色、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公交首末站规范化建设。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无缝对接,落实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开辟、延伸农村公交线路,加大对学校、村卫生室等人流集散点的覆盖。
第四节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引导全社会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围绕“衣、食、住、行、游”培养公众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意识,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深入推动“光盘行动”,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杜绝食用野生动物。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加快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完善叶集城区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系统,引导绿色出行。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医院、安静小区、无废城市细胞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健全环委会成员单位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强化典型报道,弘扬生态环保正能量,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托“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纪念节日,开展“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地球一小时”等宣传活动。鼓励建设生态环保社会教育实践基地,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
专栏1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铝模板集聚区建设项目:加快木质建筑模板转型升级,聚力打造中国建筑铝模板生产基地。 建筑模板产业提升项目:指导建筑模板企业产业升级,对生产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对胶黏剂进行改良、推广使用铝型材。 林产业循环经济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在叶集板材加工产业的基础上,向下游家具定制产业延伸,建设智能家居定制生产基地。 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工程:加强生态工业园建设,乡镇工业集聚区的生态化改造,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工业节能改造工程:加速推进工业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开发与示范,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面积。 叶集区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以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交易结算为主导,打造覆盖园区,辐射中部,对接长三角的智慧物流园区。 华东智慧商贸综合物流港建设项目:建设“集群化、集约化、智慧化”的华东智慧商贸综合物流港,实现“一港多园”。 |
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宜居之城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使叶集区天更蓝、水更清、土更洁、城更静。
第一节 精准施策改善水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到2025年,史河固始李畈断面、史河彭州断面、汲河断面均保持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无劣V类水体,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
一、统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明确史河、汲河等重点河流水资源环境承载力上线管控要求。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源头控制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深化源头控制、中水回用、提标改造等措施。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控制日均用水总量、废水排放总量。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公共用水管理与建筑节水改造,推广江淮果岭灌区、下骆山支渠灌区、姚李支渠灌区、胜天支渠灌区节水灌溉,增强全区节水意识,加强节水科普教育。
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推进洪集镇、姚李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水源地定界立标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完成对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和拆除,禁止新建排污建设项目。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防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区-洪集镇、城区-姚李镇农村饮水管网巩固提升工程,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建立饮用水监测网络,提高水功能区监测密度和频次,至2025年,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二、深化水环境治理和提升
加强重点流域水质目标管理。依据市对区考核断面要求,压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做深做实“一河一策”管理。全面实施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以水体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倒逼产业布局优化、排污单位污染源头控制、污染源综合整治。全面落实水质和水功能区达标管理考核机制,深化水质达标管理,巩固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区内主要河流跟踪质量监测,全面掌握水质状况。制定重要水体提优整治方案,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名录,取缔非法设置排污口,消灭小散乱排污口。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控信息系统,完善排污口标识。按照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要求,组织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和限制设置区域。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将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内容和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排污口分类管理机制,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体系。
持续强化工业污水治理。实现叶集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增量倍减”、以再生水替换自来水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建立板材、家具、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抓住企业重点工艺、关键环节废水排放和排口关口,以全面稳定达标为总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废水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鼓励企业开展中水回用。严格一类水污染物、化工企业等环境管理,采取分质分流、集中入园、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强化餐饮及洗车等社会服务业、建筑工地及营区水环境监管,严格排查临街商铺排水管道私拉乱接突出现象。规范建筑工地雨污水排水接管,强化营地废水排放监管,全面杜绝夜市排档、建筑工程周边倾倒餐饮垃圾和油污水现象。督促大型医疗机构配套建设与污染物排放相匹配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民用住宅阳台排水管铺设,推进民用住宅阳台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完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开展全区排水管网检查工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错接、漏接管网进行检测和修复。加快城区、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优化升级,加强城区未纳管区域污水基础设施和管网建设。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提高进水浓度。持续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十四五”期间,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新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姚李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史河、汲河、史河总干渠等重要河湖水生态状况调查及评估,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根据叶集区河流水文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采用水系沟通、水量调配、生态补水等措施,缓解河流污染状况。推进“活水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调蓄利用,增强河湖生态基流,改善河道闸坝常年“有水无流量”现象,提高河流水体自净能力。结合城市防洪排涝和生态景观,建设彭堰湖,引徐小圩支渠水源经黄林闸补沿岗河,保障生态用水。在二道河、尤桥河、建万河入沿岗河河口建闸补水,西小河下游入史河口建设西小湖生态湿地公园。严格水域管理保护,确保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网。
推进城乡地表水系综合治理。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全面推进精准治污。加快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史河(省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汲河、史河总干渠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推进史河、汲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开展河岸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加快油坊河、城区二道河、沿岗河、马道河等河道治理,实施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水源涵养以及污染源控制、河湖管理等系统治理措施,恢复河湖沟渠水质、改善生态环境。
专栏2 三水统筹治理工程 |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立界标、警示牌、宣传牌,采用隔离栅进行物理防护,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合理绿化。 灌区支渠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对全区主要灌溉支渠渠系建设进行清淤整治、配套加固及节水改造。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新建城区至洪集镇、城区至姚李镇主管网延伸项目。 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扩建城区污水处理厂规模至40000吨/日。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规模2000吨/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姚李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规模2000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厂。 叶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对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S245、中至信大道、金叶大道、兴叶大道等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大型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削减入史河污染物排放量。 泉河治理工程:泉河河道综合治理11.43km。 示范幸福河湖创建项目:实施省级示范幸福河湖建设,争创全国示范河湖。 河湖岸线整治项目:对部分河湖水域岸线进行集中整治。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强化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十四五”期间综合治理面积60km2。 |
第二节 聚焦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统筹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持续改善。科学制定叶集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明确阶段性改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到2025年,细颗粒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已达标大气污染物应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空气环境质量信息。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动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保持达标,并力争有所下降。制定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减排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多污染物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大协同控制监督考核力度。聚焦生产生活、机动车、扬尘等领域,全力抓好“五控”措施,加强对细颗粒物和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控制,实现协同减排目标。
二、推进VOCs治理攻坚
深化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以化工、板材家居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叶集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参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大力推进挥发性原辅料产品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无)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溶剂和助剂。加快与科研院校合作,改进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发展绿色环保产品。
开展VOCs排放综合治理与管控。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等措施提高VOCs收集率,将VOCs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推进VOCs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提升涉VOCs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完善VOCs监测监控体系,将主要污染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叶集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开展走航检测,定期核查企业例行检测报告,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
谋划实施VOCs治理重点工程。加强化工、板材家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督促纳入六安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开展VOCs“一企一策”评估项目。在叶集经济开发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降低小微企业治理成本,确保污染物集中处理,实现“集约建设,共享治污”。在绿色板材工业园实施VOCs治理提升改造工程,深入开展板材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降低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成本。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重点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
三、突出控制交通污染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高污染车辆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制定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国Ⅲ柴油货车淘汰。落实在用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加强柴油货车达标排放路检,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和检测质量。推动出租车及公交车开展“油改气”“油改电”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广使用电动、天然气、氢能源等节能环保型车辆,加快提高公共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配套建设加气站、标准化充电桩等公共设施,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配合六安市开展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严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进展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执法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回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清洁能源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推广。
强化油品监督与交通管理。积极推进油品升级,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检验。建立加油站管理台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鼓励加油站建设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推动建设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配合市级部门科学划定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区,加强城市交通指挥与疏导,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带来的大气污染。
四、强化城市扬尘控制
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经费、明确控制责任、完善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建筑和市政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砂土覆盖、洒水喷淋、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封闭等“6个100%”控尘措施,拆除、破土等易生扬尘环节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推进施工工地整改提升,落实工地周边清洗保洁,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减少现场污染源。
强化道路扬尘控制。落实城市道路扬尘六项控制要求,强化道路冲洗清扫保洁频次和质量落实。加强城市干道、扬尘污染重点路段、敏感路段等道路冲洗力度与频率,推进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和巩固工作。强化脏车和运输扬尘管控与执法,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
强化生产经营扬粉尘控制。加强工业堆场、搅拌站等烟尘管控,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固定排放口和散排单位监管,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水泥和其他易飘散的物料需存放于库房或密闭容器内,使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或覆盖等措施降低堆场粉尘飘散率。强化土石方平衡管理,从源头实现“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尾气排放”的减量。
五、深化生活污染防治
加强社会生活面源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继续推进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强餐饮执法检查。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重点加强遥感、监控、无人等高科技手段在秸秆禁烧管理中的应用,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充分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巡查暗访,加强农业秸秆、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露天焚烧的环境监管,加大禁烧力度。
六、协同控制温室气体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六安市碳排放达峰目标下,明确叶集区减排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将碳排放双控目标纳入叶集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制度,将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板材家居、化工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推广减排措施与适用技术。根据《六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加强温室气体监测监控监督,实现温室气体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专栏3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在叶集经济开发区建设小微家具集中喷涂中心,确保污染物全部集中处理。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对绿色板材园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整治。 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评估项目:编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敦促落实。 施工场地扬尘综合治理项目:提升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 道路扬尘治理项目:增加机械化洒水保洁车辆和设备,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第三节 协同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严控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到2025年,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一、强化土壤污染系统防控
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叶集经济开发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管控地块等为重点科学布设、加密设置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全面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水平。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地块环境风险调查等数据整合与分析,动态更新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依据。强化工业企业生产过程污染控制,重点行业企业应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规范管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
二、推进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面摸清叶集区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结果信息公开要求。对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监督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有效利用在产企业详查评估成果,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以及治理修复项目储备。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备案管理,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名录的地块,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编制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经专家论证后,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的环境监管,督促风险管控或修复责任主体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妥善处置二次污染物。
三、实施耕地精准分类管理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结全省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借鉴其他区域经验,按照受污染耕地污染物种类、分布、程度、分类分区分级制定治理修复措施。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支持成立专家指导组,对耕地安全利用进行指导。
四、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以污染源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切实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报送制度,按需增加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跟踪调查和风险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结合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实行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联合、动态管理。
专栏4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关闭退出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对关闭退出企业场地土壤开展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关闭退出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对存在土壤污染企业地块,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适时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项目: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适时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工作。 |
第四节 强化噪声防控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提升城市声环境管控水平,深化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生产噪声综合防控,解决一批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创造宁静生活环境。
一、强化噪声污染源头防控
加快推进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编制叶集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城市声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在制订(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区域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规划时,应充分与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功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时序。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二、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将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善夜间施工审核管理,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探索敏感建筑周边夜间施工群众补贴。完善施工工地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鼓励使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要求采取降声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扰民。
三、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常态化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整治,严控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深化冷却塔、变电站、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降噪,强化噪声污染重点区域监督力度。落实城市道路沿线噪声控制范围,在噪声投诉路段严格实施限行、限速等措施,优化设置道路禁鸣标志,完善降噪绿化带、声屏障建设,解决部分路段噪声扰民问题。
四、强化工业生产噪声控制
对位于噪声敏感区域造成噪声扰民的木材加工、食品加工、金属加工、机车维修等小型企业以及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整治,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强化噪声排放企业监管,鼓励企业采用降噪降震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强化以噪声污染排放为主的工业企业周边集中布局居民住宅的声环境质量论证。
第五章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打造安全和谐之城
第一节 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一、对标“无废城市”建设
学习国内省内“无废城市”建设经验,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叶集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持续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推广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推动电子商务、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达标测评,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制度,推进常态长效管理。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在叶集区城区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收运单位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选址建设垃圾分类站点。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强化建筑垃圾系统治理
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对源头出土工地监管力度和运输单位的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审批流程优化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依托六安宝业新型墙体材料及“宝业绿色建筑产业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实施新型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施绿色设计。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
提升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落实分类收集及投放管理责任,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落实堆放场所相关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
四、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围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降低工业固废产生量、处置量。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规范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去向。对需处理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不同性质,实行分类处置。
五、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台账制、分类管理制、申报登记制、规范贮存制、转移合同制,健全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健全固危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管理,杜绝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危废案件发生。按照市级部署,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六、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制度。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实现农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全覆盖。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大型医疗机构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专栏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
餐厨(厨余)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建设餐厨垃圾收集设施,配备专用运输工具。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项目: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设施,配备专用运输工具。 |
第二节 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
提升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对园区内建设项目开展总图设计、工艺设计、设备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公辅工程复核诊断,落实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个清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措施,并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完善并落实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围绕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体系并认真执行。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智能化管理,对进出园区人员、车辆、物料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和智能化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更新升级,扩大联网范围和覆盖面。建立健全以减少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风险管控体系,加大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准入管理,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强化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控,严格化学品运输审批,明确禁运时间段,规范运输路线,完善重点道路、桥梁节点应急防护措施。
第三节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管。构建科学规范的辐射监管体系,贯彻落实核与辐射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辐射安全监管跨部门协作机制。按照市级部署,完善对高风险放射源的在线监控,健全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实现对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监控。按照市级部署,对放射治疗、医用诊断、药物生产、安全检查、工业探伤用射线装置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激发自主管理意识,减少辐射事故风险概率。
加强电磁辐射源环境监管。强化通信基站、变电站、输电线路等电磁辐射源监管,推进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推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妥善处理通信基站环境信访投诉。加强对户外变电工程及架空线路的规划管控,做好信息公开、环境监测和科普宣传,破解输变电项目“邻避”效应。及时修订辐射环境应急预案,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第四节 健全环境风险全程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生态环境、应急、公安、城管、经开区等多部门环境风险联合防范机制。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论证,定期更新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成果。建立叶集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定期评估机制,评估环境风险防范差距,指导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健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推进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实行事前环境风险识别管控与预警、事中环境应急处置、事后评估恢复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六安叶集化工园区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强化重点风险企业管理,实现对入驻企业环境风险信息化、标准化监管。开展工业类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后监测与评估,督促企业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与设施,定期开展设施检查与维护。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
完善应急响应处置机制。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制管理,落实各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施工监理、环保验收、环境监察、应急管理等环境风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强化工业园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与叶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结合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定期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业园区应急预案修编。推动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定期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应急指挥系统、车辆及车载指挥、监测分析设备建设力度,强化管委会、企业及街道应急储备物资储备,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与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监测能力,重点加强油类物质、甲醇、硫酸、苯、二甲苯、二氧化氮、氨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定期举行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企业、街道参与的环境应急联合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事后评估恢复体系,推进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第六章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打造山水魅力之城
第一节 构建科学合理生态空间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生态、生产、生活三大功能空间。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开发边界,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高标准推进规划实施和管控。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推进生态环境空间网络化治理。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打造“天蓝、水清、地绿、城乡干净、绿色生产生活”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落实环境空间管制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城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和建设规范,在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规划时,应强化环境空间管制,落实建筑退让规定,合理设置交通干线、基础设施、工业用地等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污染型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强化山、水、绿系空间保护管控,落实重要河湖保护线、绿化缓冲带控制线、外围协调区范围线等控制线管控要求。按规定开展叶集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进构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落实“六安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抓好“三线一单”成果细化工作,从叶集区生态环境特征和发展定位出发,分区域把握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和发展压力。按照“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精确量化”的思路,梳理具体管控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列出管理清单,形成“一张图、一张表、一张单”。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第二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以生态保护为基底,以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史河总干两条河流为载体,以湿地生态景观为主要特色,依托区域水系与生态空间格局,建设史河湾水文公园,提升滨水生态景观品质,打造集生态涵养、文化体验、滨水游憩、运动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开放空间。优化东部生态新城空间功能布局,打造以未名湖、沿岗河滨水景观为主体的生态廊道。推动史河两岸协同发展,构建一条集景观、生态于一体的史河省界段绿色发展廊道。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加大沿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引导优化林地空间布局。加强森林保护、开发与管理,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加强对看花楼林场的管理,提高营林意识及抚育技术,科学实施林场低效林改造和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做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护林工作,严查毁林开荒、盗伐滥伐等非法行为。抓好乡镇、农村的道路干线、湖泊水系绿化建设,推进废弃矿山、荒山荒地及闲置土地绿化建设,培育林果、苗木基地,实现绿化与发展农林经济的有机结合。
强化农田生态养护。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不被擅改和占用,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持续推广绿色生态农业,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对标主要农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标准,保障农业品质安全。改善农田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加强土壤详查成果应用,划定农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与编目,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与管理政策,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原地保护。以生态环境特殊和脆弱区域和内陆水域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加强对重点保护物种的保护力度。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计划,加强对物种引进的监管工作,有组织地开展除治工作。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以乡土植物为主,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等绿道绿廊建设,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
第三节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为引领,打造“看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魅力城市。围绕“一河两岸一座城”高质量建设特色中心城区,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彰显山水园林内涵,实现“城中有水,水在城中”,打造滨水城区。注重老城历史传承,修缮历史文化建筑,挖掘老街文化,打造蕴含红色文化、商贸文化、改革文化、未名文化的特色街区,凸显城市记忆。深入开展“三化一配套”工程,提升绿化、亮化、美化品质,打造生态宜居、智慧宜业、绿色宜游的高品质城市新区。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路网、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管网,提升东部新城配套服务,打通市政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加大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降低漏失率,铺设金寨至叶集供水管网,逐步满足叶集生活生产用水。开展智慧地下管网项目,提升城市排水设施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强化城市有机更新。配套建设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有序推进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整合挖掘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新业态”。依托观山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非洲风情园,种植特色农业植物和特色林果,推动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史河景观提升工程,在史河下游建设橡胶坝,开发徒步游、自驾游、滨水乐园、沙滑、主题雕塑等旅游产品,构建休闲观光长廊,打造集“旅游交通、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健康休憩、会议住宿”为一体的史河风景线。
专栏6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
史河湾滨水乐园项目:提升史河生态廊道功能,改善整体河道生态质量,提高滨水景观品质和价值。 未名湖公园提升项目:打造集“生态观光、湿地保护、休闲体验、综合配套”于一体的健康休闲户外空间。 史河总干渠生态景观廊道项目:建设史河总干生态画廊,构建“玉带串珠”式的休闲观光长廊。 林业提质增效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退化林修复1.2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城乡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 道路绿化提升工程:G40沪陕高速叶集下道口周边、香樟大道(五里拐至柳林大道)沿线两侧、S245(香樟大道至纬六路)沿线两侧绿化提升。 城区“三化一配套”工程:提升改造叶集城区部分市政道路行道树及机非分隔带绿化。 金寨至叶集供水管网工程:金寨至南外环路段铺设DN1000管网5km,西外环路至映山红大道铺设DN600管网4km。 叶集区智慧地下管网项目:排水管网基础数据建设、数据与业务支撑平台、排水管网安全运行监测、排水物联感知网、系统运维。 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建设。 |
第七章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幸福美丽乡村
第一节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严控化肥农药使用量。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开展化肥施用定额制试点,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药效率和农药利用率。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缓释肥等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有机复合肥、农作物专用肥料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就地就近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打通“污染源”向“营养源”转变的通道。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启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结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用薄膜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健全农膜全链条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及一膜两用等地膜,推进地膜减量替代,实现普通地膜覆盖面积零增长。到2025年底,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引导农药、肥料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易处置或可降解的包装物及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贯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落实地方和农药生产经营者、使用者责任,建立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宣传引导,引导销售者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建设集中转运点,参照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
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在洪集镇金星村建设秸秆收储中心项目,重要河道和水源保护地周边采取秸秆离田收储,减少秸秆还田造成污染水体。以洪集镇金星村年产20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为样板,鼓励新建扩建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力争到2025年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编制实施叶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种养结合,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依法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抓好水产养殖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工作,开展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治理,促进水产健康养殖。
第二节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机制,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鼓励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城市垃圾下乡等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落实农村公厕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实行定岗定人定时保洁养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扎实做好厕具维护、故障维修、粪液收运等服务工作。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六安市叶集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保完成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全面排查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状,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台账,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常规性水质监测,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拓展延伸,实施三元镇、洪集镇、姚李镇、孙岗乡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确保污水收集覆盖率达75%,出水水质达标率100%。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河道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部署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推广洪集镇和三元镇黑臭水体治理经验,逐步扩大乡镇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措施,逐步消除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
第三节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乡村生态振兴措施,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和山、水、田、林、路、渠综合整治,不断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注重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建设村美民富的“特色田园乡村”。到2025年,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建成11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江淮果岭、江淮田园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农业资源,以果岭小镇、农旅小镇为重点,加快“花田稻海”等一批集农业生产、农业观赏、康养、民宿、餐饮、研学为一体的生态观光田园综合体建设。科学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自然风貌,加强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创A级旅游景区。
专栏7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
姚李镇污水处理厂回购及改造提升项目:设备提升改造,选址新建2000方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农村改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户改厕1500户,建设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10个。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对村内主干道6.5km绿化、亮化提升,实现雨污分流;三元镇桥元中心村对村内主干道6.3km绿化、亮化提升,实现雨污分流;村内主干道6.5km绿化、亮化提升,实现中心村雨污分流;三元镇沣桥村结合农旅项目对村内主干道6.6km绿化,亮化提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成11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 |
第八章 完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打造智慧环保之城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环境治理责任。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环境治理承担总体责任,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园区单位落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机制。
统筹强化目标评价考核。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目标管理绩效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深入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以及核查考核、验收销号、责任调查等具体制度。聚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全面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实施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污染源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实时监控重点污染源,强化证后监管,确保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制定实施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明确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实行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年度计划。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参与。充分发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依法推进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计划,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平台以及微博、微信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在“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进行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开展生态环境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等活动。邀请省、市专家举办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广泛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整合部门职责,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落实乡镇环保权,减少执法层级,明晰第一责任主体,压实查处违法行为责任。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 环境标准”模式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属地责任,实施一河一策,健全河湖执法体系。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全面实施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水环境综合预警系统,建立上下游联合执法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机制。
建立全域覆盖的“林长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建立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建立全区统一的生态补偿基金。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赔偿解决途径,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并规范生态环境补偿交易模式,逐步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评估监督考核体系,形成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不断构建并完善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五、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市场竞争的规定,深化“四送一服”活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坚决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环境治理市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推动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六、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联席会议制度,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分记录。依托“信用安徽”等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逐步推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信息互通机制。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客观反映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完善监测点空间布局,丰富监测点信息采集数据种类和数量,形成与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相匹配的支撑能力。加强叶集经济开发区等重点源空气自动站建设,逐步向镇级延伸建设空气监测传感器、“蓝天卫士”智能报警系统,构建自动监测体系。完善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基于史河、汲河排污口汇入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建立水污染溯源分析模型,为水环境精细化管控提供支撑。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提高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能力。建立土壤样品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壤监测数据集中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强化环境铁军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机构,补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和基层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并通过建立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落实“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配齐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装备,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实现生产全过程、排污全时段、时间全天候监控,提高精准执法、精准打击、精准惩戒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做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初任培训和轮训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组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干部系统或专项培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推行环境综合治理新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全面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推动区域环境问题排查、环境隐患整治,实施清单式管理。结合“环企直通车”行动,向企业提供“帮扶+政策”建议、专家环境问诊等服务。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与监督工作,破解生态环境“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难题,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完善“智慧环保”系统建设。依托叶集“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利用5G、互联网、卫星遥感、GIS技术、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技术,逐步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水利、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有关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库。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对生态环境数据的监测、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预警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适时开放“智慧环保”平台,进行环境质量发布、环境问题投诉、行政许可申办、行政处罚公示等,形成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第三节 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落实六安市环境污染协调共治工作安排,积极探索建立“一河两岸一座城”环境共治体系。主动参与制定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协调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积极参与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工作,围绕跨界水体污染展开联合执法,共同编制并实施史河、汲河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协同周边区域推进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危废信息化监管体系。
主动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体系,牢固树立长三角“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要求,加强与长三角总体发展规划的协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对接,实现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积极融入合肥都市圈,立足合六经济走廊“一轴、三带、多组团”的发展格局,紧抓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争取更多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辐射和资金支持。协调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环境联保、污染联治、设施联建。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助力淮海经济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专栏8 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工程 |
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增加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工作人员,加强环保工作人员培训管理。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建设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开发区边界空气自动站。 园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叶集经济开发区智慧监管平台。 叶集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全区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依托市级平台建设叶集智慧环保平台。 叶集区“环保管家”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环保管家”服务,推动区域环境问题排查、环境隐患整治,实施清单式管理。 |
第九章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计划安排八大类47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绿色低碳转型工程、三水统筹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和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工程,同时加强区各有关部门、园区协同联动,分期、分类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拟安排的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见表9-1。
表9-1 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概览
序号 |
工程类别 |
项目数(个) |
1 |
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
7 |
2 |
三水统筹治理工程 |
12 |
3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5 |
4 |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3 |
5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
2 |
6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
9 |
7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
4 |
8 |
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工程 |
5 |
合 计 |
47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区政府统领、叶集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监管、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是规划的实施主体,2021至2025年,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引导各类创业和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
第四节 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提出需要调整的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每年对照目标任务考核,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乡镇街、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乡镇街、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印发 |
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十三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规定,叶集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编制《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其他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叶集区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立足叶集实际,全面分析当前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紧密衔接《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全面推进“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市委建设“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区委打造“一河两岸一座城”战略部署和有关规划精神,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叶集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叶政秘〔2020〕54号)要求,叶集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1月启动编制规划,4月初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初稿。4月12日,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发文征求叶集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委成员单位对《规划》的意见,4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结合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5月20日,叶集生态环境分局邀请5位专家完成规划审查工作,6月21日,召开《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专家及各单位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6月1日,《规划》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2022年7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2022年7月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全面落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皖豫边界特色城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规划主要指标中,共设立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板块16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6项。
五、主要内容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为保障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规划》谋划确定了六大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升级。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鼓励清洁能源替代,完善公共交通和现代物流体系,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持续改善,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治理,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化噪声污染综合防控,使叶集区天更蓝、水更清、土更洁、城更静。
三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化工园区和危化品风险防控,继续保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为重点,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强湿地、林地、农田、生物多样性系统保护,打造生态宜居、智慧宜业、绿色宜游的美丽叶集。
五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强化肥农药、废弃农膜、包装废弃物、秸秆、畜禽养殖等农业污染防控,继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美化绿化农村环境。
六是完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重点,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人员队伍、装备配置等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行环保管家、环企直通车、智慧环保等环境治理新模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区域一体化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是注重信息公开和意见征集。通过区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区生态环保分局领导主持召开规划编制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部门经验充分吸收到《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
二是紧扣国家战略和叶集实际。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时代需要和区域特色。
三是定量谋划指标任务。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指示精神,将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持续改善”要求和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合理规划了指标体系,设定谋划了定量指标,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明确工作的着力点。《规划》系统谋划了叶集区“十四五”时期作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八大类重点工程,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为叶集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项目保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十四五”时期,通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各部门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方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下一步,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与上级部门工作汇报对接,多方争取政策资金,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力争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 汤国森
政策咨询电话:0564-5157303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城投大厦十楼1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