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征集时间:[ 2022-02-07 00:00 ] 至 [ 2022-03-09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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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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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

为促进企业商户在生产、经营、销售、服务过程中,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良的消费服务,结合我区实际,我单位起草《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一、征求时间

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主页(http://www.ahyeji.gov.cn/)点击“互动交流”或“意见征集库”栏目留言;

2.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兴业大道与民生路交口社保大楼6楼624室,邮编:237431,信件请注明“《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3.电子信件。QQ邮箱:258788780@qq.com。邮件请注明“《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4、邮箱反馈:yjscjgj@126.com

5.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564-6556268。

关于《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将《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巩固叶集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诚信意识,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不断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市场监管局草拟《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草拟《方案》初稿,经反复讨论与修改,于1月28日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是此次活动的目标和意义,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开展以“文明诚信、守法经营”为主题的“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促使企业商户树立文明经营、诚信商誉的经营理念,改善经营管理及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商户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贡献。

二是实施方法和步骤。通过对“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商户颁发“文明诚信单位”牌匾和证书,以表彰、弘扬文明诚信行为。

同时,在附件中明确了文明诚信经营户条件和申报材料。

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叶集区城市文明建设,引导企业商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倡导文明之风,促进企业和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文明礼貌之风的形成,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健康、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开展以“文明诚信、守法经营”为主题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促使企业商户树立文明经营、诚信商誉的经营理念,改善经营管理及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商户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贡献。

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有利于广大消费者识别真伪优劣,提高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在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健康消费等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严格的把关、确认和系统地宣传推广,这必将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消费时参考的重要依据,同时企业商户获得此项荣誉,也是提升企业商户形象和信誉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够促进企业商户在生产、经营、销售、服务过程中,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良的消费服务,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推进企业商户和叶集城市文明建设及发展。

二、实施方法步骤

(一)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在全区企业商户中倡导“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通过对“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商户颁发“文明诚信单位”牌匾和证书,以表彰、弘扬文明诚信行为。

附件1:“文明诚信经营户”申请条件

附件2:“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附件1

“文明诚信经营户”申请条件

一、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条件

1、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积极参加“3·15”等公益活动,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

2、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和网络,设有消费维权专(兼)职机构和工作人员;

3、在同行业中是骨干企业商户,信誉良好,依法纳税单位;

4、有完善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近两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对投诉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妥善解决;

6、近两年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接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商户;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二、申报材料

1、《“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2、企业商户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商户公章);

3、近两年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商户公章);

4、企业商户向社会服务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1、为了确保认定质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所将对企业商户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实地调查,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

2、为保证此项活动的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获得此荣誉的单位进行不定期走访和调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其“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在媒体上公布。

联 系 人:李莹

联系电话:6556268 6488637

附件2

“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企业商户情况

企业商户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经营范围

售后服务部门情况

部门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维修或服务点

经营概况

申报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辖区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6556268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24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3月10日 15时25分

为征求各方意见,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2月7日将《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2月7日-3月9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

1

各单位、企业

2

公众

文件

叶市监〔2022〕34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队,各相关股室:

现将《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推进叶集区城市文明建设,引导企业商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倡导文明之风,促进企业和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文明礼貌之风的形成,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健康、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开展以“文明诚信、守法经营”为主题的“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促使企业商户树立文明经营、诚信商誉的经营理念,改善经营管理及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商户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贡献。

开展“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有利于广大消费者识别真伪优劣,提高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在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健康消费等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严格的把关、确认和系统地宣传推广,这必将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消费时参考的重要依据,同时企业商户获得此项荣誉,也是提升企业商户形象和信誉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够促进企业商户在生产、经营、销售、服务过程中,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良的消费服务,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推进企业商户和叶集城市文明建设及发展。

二、实施方法步骤

(一)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在全区企业商户中倡导“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通过对“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商户颁发“文明诚信单位”牌匾和证书,以表彰、弘扬文明诚信行为。

附件1:“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请条件

附件2:“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报表

附件1

“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请条件

一、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条件

1、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积极参加“3·15”等公益活动,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

2、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和网络,设有消费维权专(兼)职机构和工作人员;

3、在同行业中是骨干企业商户,信誉良好,依法纳税单位;

4、有完善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近两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对投诉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妥善解决;

6、近两年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接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商户;

7、严格执行《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二、申报材料

1、《“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报表》;

2、企业商户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商户公章);

3、近两年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商户公章);

4、企业商户向社会服务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1、为了确保认定质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所将对企业商户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实地调查,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

2、为保证此项活动的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获得此荣誉的单位进行不定期走访和调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其“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在媒体上公布。

联 系 人:李莹

联系电话:6556268 6488637

附件2

“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申报表

企业商户情况

企业商户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经营范围

售后服务部门情况

部门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维修或服务点

经营概况

申报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辖区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巩固叶集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诚信意识,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区市场监管局草拟《2022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不断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规划》“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维权力量,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叶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草拟《方案》初稿,经反复讨论与修改,于1月28日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于2022年2月7日至3月9日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征求相关意见,截至3月9日,无修改意见。

四、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评选出我区“文明诚信经营户”,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培育经营户守法经营理、文明经营意识、诚信经营责任,发挥优秀商户的带动作用,形成文明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为叶集区民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放心的诚信购物环境。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明确此次活动的两项内容:

一是文明诚信经营户条件:从优质服务、售后保障、遵纪守法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申报材料:要求提供《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等4项材料。

六、创新举措

此次评选方案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征求相关意见,旨在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且大众认可的“文明诚信经营户”。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的宣传。依托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积极倡导各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共同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鼓励经营户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申报,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针对申报的单位,征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对企业和商户进行实地核查,保障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三是对获得此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不定期走访和调查,对发现不合格条件的,将撤销其“诚信单位”的荣誉称号。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政策咨询电话:0564-6556268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