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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50项民生实事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4-06-07 11:07  来源:叶集区发改委 点击数: 字体:[  ]

办好民生实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务实举措。2024年我省实施50项民生实事,从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困难群体救助、教育惠民、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十个方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省定50项民生实事中,我区有任务的45项,涉及19家牵头部门;无任务的5项,分别为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农村供水提升保障工程。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0项民生实事政策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70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9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47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5项)

4.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立足实际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进行功能升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市级任务为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全市推进不少于2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2024年我区无任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8.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52人次。(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10.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66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11.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56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92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12.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13.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0户。(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4.市级任务为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2024年我区无任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6.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6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208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18.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实现建设全覆盖,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9.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20.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市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四、教育惠民(5项)

21.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区新增托位1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1个;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坚持公益普惠,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2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2.5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3.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全区光环境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室进行改造,2024年底实现达标率不低于75%。(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4.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今年学生资助工作目标任务数为5302人。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4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

25.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7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2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五、卫生健康(3项)

26.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7.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8.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6800人次宫颈癌、2000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六、环境保护(2项)

29.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30.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七、交通出行(2项)

31.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6.89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建成运营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4个。(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3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0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个。(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八、文体服务(3项)

3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

34.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开展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

35.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每个行政村全年安排不少于1场演出,全区组织送戏不少于72场。(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

九、城乡建设(10项)

36.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至少50个。(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37.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38.市级任务为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8间,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56个小区、居民7735户、楼栋556栋,改造建筑面积92.86万平方米。2024年我区无任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39.市级任务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07套。2024年我区无任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40.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

41.巩固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从根子上解决“难安置”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42.市级任务为实施农村供水提升保障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627个。2024年我区无任务。(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43.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区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3%。(牵头单位:国网叶集供电公司)

44.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5.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3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区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5项)

46.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6家商超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47.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8.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49.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30批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0.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2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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