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目标及“法治引领 文明育区”要求,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新途径,叶集区司法局切实扛起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置于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系统谋划、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契合新时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引导新路径、新模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提升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质效,将法治种子深植于青少年心田,为青春画卷描绘出坚实而明亮的法治底色,有力护航健康成长之路。
法治副校长领航,校园普法强基固本。精准抽选,配强队伍: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从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抽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青少年心理、善于沟通表达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对全区46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实现100%覆盖。压实责任,确保实效:明确要求法治副校长每学期深入责任学校开展不少于1次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策划“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堂”“我是小小法律明白人”等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反校园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防范网络诈骗等安全教育紧密结合。 创新形式,入脑入心:运用现实案例剖析、互动提问、情景模拟等生动形式,激发学生思考,引导其明理向善、知法守法。推动普法活动互动化、日常化、多样化,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5年以来,全区已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14场次,覆盖学生3000余人。
法治宣传多维拓展,实践体验浸润人心。社区联动,营造氛围:区司法局将法治宣传阵地前移至社区,深入挖掘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居民活动广场等场所,常态化开展“法润童心·护航成长”主题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剖析典型案例、解读法律知识)、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专业律师答疑解惑)等形式,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度。2025年以来,已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6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基地实践,深化认知:在区科技馆高标准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与学校合作组织未成年人参观体验。在未名湖畔打造法治步道,让青少年在沉浸式、参与式的环境中亲身体验法律实施过程,深刻理解并尊重法律,有效拓宽法治视野,增强法治意识。
法治教育深耕细作,家校协同共育未来。巡回展览,直观教育:区司法局精心制作8面法治主题展板,在全区46所中小学开展巡回展览。通过图文展示与现场讲解,系统宣传青少年维权、法治安全、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反邪教等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犯罪。以考促学,夯实基础: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根据学段特点分别编写民法典、宪法测试卷,有效增加学生法律知识储备,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家长课堂,筑牢防线:不定期在区文化馆组织家长法治教育讲座,传授科学家庭教育方法及实用法律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法治观念,以身作则营造良好家庭法治氛围。同步发放涵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宣传手册,强化家长法律意识,凝聚家校保护合力。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普法大礼包9000余个。
专业服务精准保障,心理护航筑牢根基。法律援助,高效维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为权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免费、高效的法律服务。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坚持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2025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28件,服务未成年人80余人次。调解介入,化解矛盾: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富有耐心的调解员,重点关注并主动介入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纠纷(如父母离婚抚养权、探视权争议)、校园纠纷、邻里纠纷等,通过耐心细致调解,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心理关爱,源头预防:自2022年起,逐步在全区6个乡镇街设立心理咨询室,重点聚焦留守儿童群体。与专业社工团队合作,定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设立“心语信箱”,鼓励学生倾诉心声,及时疏导心理困扰,打造“心灵港湾”。通过心理健康讲座、一对一咨询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排解负面情绪,培育健康心态,从源头预防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犯罪,为法治教育提供有力心理支撑。截至目前,“心语信箱”收信70余封,开展心理辅导40余次。
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同联动,叶集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违法犯罪率持续下降,为其健康成长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屏障。下一步,叶集区司法局将始终秉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教育引导机制,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