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作用,叶集区司法局立足职能,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作用,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服务谋细,以微举措推动乡村“善治”。构建以“区中心+乡镇街+村居室”三级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6个乡镇街,7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做到法律惠民“零距离”。依托“1+N”行动,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身份的“律明白人”结对子,发挥“专业+乡土”优势互补互助,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村(居)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等,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果和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普法宣传谋新,以微普法推动乡村“法治”。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为主题,重点宣讲宪法、民法典、电信诈骗、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行动,77个村社培育“法律明白人”1000余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中起到牵头作用;创新“趣味性普法”场景,建成“法治公园”2个,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无死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人民调解谋准,以微治理推动乡村“精治”。坚持“调解前置”,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会基层治理“末梢”。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以乡镇街“一站三中心”“百姓说事点”平台推动矛盾多方化解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建立乡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3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5名,参与矛盾纠纷调处170余件,全力为乡村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