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领导解读】副区长刘美胜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政策解读
副区长刘美胜:近日,叶集区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现就《六安市叶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叶集区围绕营商环境重点指标领域,推出并实施系列改革提升举措,有力推动了全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今年以来,省、市、区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区营商环境进入先进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3〕25号),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会同18项营商环境领域牵头单位,制定了我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我省每年围绕营商环境重点指标领域,推出并实施系列改革提升举措,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对标一流持续推出创优营商环境举措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二是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近年来,叶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推深做实助企纾困,优化要素资源服务保障,我区制定出台《六安市叶集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初,区政府办着手起草《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组织18项一级指标牵头单位,起草了我区对标提升举措,并于9月13日召开座谈会进行第一轮征求意见。9月19日,向涉及的14家牵头单位发函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1条,其中2条未采纳,已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修改完善后,经区分管领导批准后,10月8日,《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聚焦企业关切,对标先进地区,深化改革创新,以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更实举措助企纾困解难,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五、主要内容
对标提升举措主要对照省市文件内容,一方面,突出对标一流,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学习借鉴沪苏浙等全国一流地区经验做法、最佳实践,找准短板弱项,把准提升方向,结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对标性先进性、可量化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突出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围绕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延伸拓展集成更多便捷高效服务。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分为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跨境贸易、纳税服务、执行合同、政府采购、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破产、市场监管、获得用水用气、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包容普惠创新等18个重点指标领域,共119条。每个指标领域包括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两方面内容。
六、创新举措
在制定的举措中,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创新举措3条,
如税务服务领域,结合我区皖豫边界的区位优势,创新性提出“四联”跨区域税务合作新范式;政务服务领域结合群众需求,提出领导干部“走流程、 坐窗口、优服务”举措;市场监管领域结合我区信用工作特点,提出告知、决定两书同送机制,并及时为区里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指导帮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保障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有效落实,实行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机制,及时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举措任务落实到位。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解读人:刘美胜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70060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行政中心23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