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公布!叶集3公司被罚!

发表时间:2025-12-09 16:10来源:区应急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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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运输公司

加油站行政处罚案

2025年3月4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六安市叶集区运输公司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六安市叶集区运输公司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过期。经调查,叶集区运输公司加油站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过期的行为,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欠缺,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徽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无证上岗案

2025年3月7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六安志新木业有限公司车间开展复查检查时,现场发现安徽徽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名焊工在车间内进行动火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经调查,安徽徽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淮安磐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无证上岗案

2025年4月23日,叶集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六安东霖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开展服务指导,现场发现淮安磐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名焊工在厂区内从事电焊作业,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调查,淮安磐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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