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思想认识,5月28日,连续开展两场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全区100多名公职人员到场旁听,区法院同步组织党员、干部及年轻干警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某某于2024年10月期间、安某某于2024年12月期间,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两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的法定标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合法性、量刑情节等展开质证与辩论,区法院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余某某与安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叶集法院充分发挥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用 “身边案” 教育 “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酒驾醉驾的沉重代价。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
下一步,叶集法院将继续发挥庭审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让更多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进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