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刘某某诉杨某某离婚纠纷案--弥补角色缺位,夫妻破镜重圆

发表时间:2023-05-17 17:39来源:叶集区法院 作者:叶乃红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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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于2008年5月4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共同生育两个孩子。婚后几年里,杨某某在外地上班,回家的时间也少,对妻子、孩子照顾不够,不给生活费,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刘某某原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考虑孩子的成长以及这么多年的夫妻感情,刘某某觉得自己的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性,最终刘某某找到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申请调解与杨某某的离婚纠纷。

审理情况: 调解员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让原告刘某某和被告杨某某有了一次冷静的沟通机会。在调解员的耐心调处下,杨某某回想了刘某某自结婚后的不易,看到妻子独自一人照顾两个孩子还要工作,也意识到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自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当场承认了错误,表示心里还爱着妻子、孩子,也想明白了自己作为丈夫、父亲的责任,承诺回来和刘某某一起生活,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以后双方好好生活,积极改正。刘某某也表示今后会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共同经营好这段婚姻。最终两人重归于好,刘某某申请撤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杨某某在“丈夫”和“父亲”的角色上长期缺位,也没有充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导致夫妻感情失和,婚姻关系岌岌可危。法院在办理该案时,察觉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从父母要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等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矛盾,挽救婚姻家庭,既是对双方当事人负责,也是为孩子的成长环境着想,让孩子未来能在一个父母互相支持理解、充满爱的家庭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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