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不当得利竟想据为己有? 叶集法院:不当得利应当依法返还!

发表时间:2022-11-29 15:14来源:叶集区法院 作者:程黎明 审核人:龚传磊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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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因其简便、快捷,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但如果不慎转错,如何追回损失呢?近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错输收款账户导致错误汇款,从而引发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据悉,居住在广东的原告黄某与家住叶集的被告刘某曾经有过网上交易往来,故原告的手机银行APP上留存有刘某的银行账号。2022年7月,原告因生意往来,需向另一位刘姓客户汇款,因粗心大意,竟错点了本案被告的银行账号,将7.6万元汇入本案被告的银行账号。原告意识到汇错账户后心急如焚,立即联系本案被告,被告竟表示不知情且拒绝退回。原告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截图固定交易记录。此后在公安机关、银行及原告再三催促下,被告仍然置若罔闻。无奈之下,原告向叶集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返还不当得利7.6万元。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原告因失误汇款7.6万元至被告名下账户,且被告对于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内增加的7.6万元,没有合法的取得依据,属不当得利,应负返还义务,遂判决被告刘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7.6万元。

法官提醒:手机、网络转账虽便捷高效,转款时勿必小心谨慎,认真核对对方账号,并高度警惕网络诈骗。如遇错误汇款,应依法通过法律手段,报警并可向法院起诉对方请求不当得利返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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