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妇女权益撑起“保护伞”

发表时间:2022-11-25 09:56来源:叶集区妇联 作者:张静 审核人:孙广云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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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25反家暴日到来之际,叶集区人民法院、区妇联为孙岗乡吴大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广大妇女姐妹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法院、公安、妇联、村委会等将合力为其“护身”,使其免受家庭暴力。

“你好,孙庭长,一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向我们求助,我们通过走访了解情况后,建议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叶集区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接到区妇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为当事人吴大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据了解,吴大姐与丈夫尤某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名子女。由于婚后矛盾渐生,尤某多次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吴大姐,造成申请人身体多处受伤,虽多次报警但尤某仍未收敛,吴大姐深感恐惧。11月下旬,不堪其扰的吴大姐向妇联求助,请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申请人吴大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照片、派出所报警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对吴大姐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尤某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辱骂、威胁申请人及相关亲属。

在区妇联的配合参与下,区法院将此“保护令”分别送至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所居住的妇联、派出所、村委会,相关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合力监督和制止尤某某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承办法官孙敏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家暴维权的一把钥匙,为遭受家暴威胁的妇女开启一扇能够庇护的大门,同时,它也是一把安全锁,锁住并挽救因家暴而即将破碎的家庭。”。

下一步,区妇联将围绕家风建设,对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预防制止家庭暴力发生,为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打造一个远离家庭暴力的避风港,引导当事人理性分析矛盾形成原因,正确化解家庭纠纷,提升幸福家庭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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