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管控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04 11:12来源:叶集区卫健委作者:台运钦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管理规范医学观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密切接触者判定

区疾控中心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有关乡镇街配合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判定密切接触者对象确定密切接触者后,属于区内的,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通知书》。属于区外的,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函至有关地方,告知密切接触者信息。                        

二、医学观察的组织实施

1密切接触者登记与管理由区疾控中心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填写《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登记表》,判断采用何种观察形式。医学观察以居家观察为主,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观察。居家观察管理属乡镇街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织专班管理,所属乡镇街和公安部门配合。对拒不执行医学观察的,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告知。乡镇街向密切接触者发放《医学观察告知书》,书面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由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

3划定隔离区域。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由所属乡镇街划定隔离区域,设置隔离标识和提示标志。

4密切接触者家庭消毒。密切接触者家庭消毒由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密切接触者观察期间,对接触者居住生活环境及使用的物品包括物体表面、地面、污染物、垃圾等进行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及上报。居家医学观察由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医学观察时,尽量减少与密切接触者的直接接触。

接触者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将体温、咳嗽、气促等临床表现报告给负责观察的医生,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集中隔离观察点明确专人于每天下午5点前将医学观察登记表报区疾控中心。

6医学观察期间异常情况处置。医学观察期间,如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由区人民医院(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及时安排车辆送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在接诊、转运过程中,密切接触者需佩戴口罩,接诊、转运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7后勤保障工作。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密切接触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8医学观察的解除。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根据区疾控中心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满可以解除医学观察的判定结果,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所属乡镇街下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由乡镇街向密切接触者发放《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三、加强密切接触者管控

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应服从管理,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每日随访和体温测量。接受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隔离观察场所。违反规定的,将依法采取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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