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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2-11-25 15:30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张云德审核人:陈义州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六安市叶集区宏福超市:

我局于2022年3月3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叶市监处罚〔2022〕04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5000元,及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所产生的滞纳金5000元,合计10000元。

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叶市监罚催〔2022〕1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后你逾期不履行本决定履行催告书,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云德     联系电话:0564-6582315

地址:孙岗市场监管所(孙岗乡政府二楼)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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