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 00:00来源:叶集区信息公开网作者:信息公开网阅读:字体【大 中 小】保护视力色: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六安市叶集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落实各乡镇街和区直各部门工作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叶集区二次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为全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土地资源支撑。

二、工作要求

(一)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保持不变。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一是在数量上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二是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对建设用地的调整: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我区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和乡镇街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依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特别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联合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合城乡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开展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一是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二是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是严控城乡一体化开发园区(城市新区)等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依据人口密度、尤其是用地产出强度等标准确定用地规模。四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五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三)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四)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切实加强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质量管控,积极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数据库中各项指标符合要求。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后,严格依据规划数据库成果开展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审查、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任务

(一)市级下达我区各项指标。本次调整完善到2020年区级规划目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27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不高于16.59万亩。(详见附件2)

(二)分解下达各乡镇街各项指标。详见附件2。

四、工作责任

(一)区政府成立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领导组,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总体负责调整完善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区政府办负责提供“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9-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区国土局负责各项数据、资料汇总及相关会议组织及协调工作,对最终成果进行审核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四)区统计局负责提供2009-2016年统计年鉴,提供含区、乡镇街各项相关经济、人口等数据。

(五)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叶集区总体规划纲要(2014-2030年)、叶集区(含乡镇)城镇总体规划、美好乡村规划、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及其他相关规划文件及矢量图件。

(六)区农委负责提供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文本及矢量数据。

(七)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区林业现状、林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文本及矢量图件。

(八)区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区水利现状及规划、2015 -2020年水利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清单及位置等相关资料。

(九)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负责提供全区最新路网图、2015-2020年道路规划、2015-2020年交通、公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清单及位置等相关资料。

(十)区文体局、环保局负责提供全区旅游发展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2015-2020年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清单及位置等相关资料。

(十一)区发改委负责提供2015-2020年全区拟实施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清单及位置等相关资料。

(十二)区供电公司负责提供2015-2020年全区电力设施重大项目清单及位置等相关资料。

(十三)区财政局负责规划调整完善相关费用及工作经费划拨及农业开发办2015-2020年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及位置等资料。

(十四)各乡镇街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含村级)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十五)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2015-2020年拟实施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清单及位置等相关资料。

五、工作步骤

(一)资料收集阶段(2017年2月20日之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下达指标数据至各乡镇街,要求区直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别提供所需数据及资料,提交编制单位。各乡镇街及时对各自辖区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完善,汇总形成调整方案报编制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所需资料清单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在2017年2月20日之前完成资料收集及报送工作。

(二)对比分析阶段(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底)。编制单位根据提供的资料对比分析数据,及时按照相关规程完成初步调整方案,反馈至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根据初步方案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并由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三)成果完善及区级评审阶段(2017年3月初至2017年3月中旬)。编制单位根据最终确定的方案,调整完善初步方案并形成最终规划成果及数据库,报区政府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最终规划及数据库。

(四)审批报备阶段(2017年3月中旬至2017年3月底)。区国土局将区级评审后的成果报送至市国土资源局,并由市政府进行评审审批备案(区级及区政府驻地镇规划在根据市级意见完善后,及时报省政府审批备案)。确保最终3月底完成省市审批备案工作。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根据省市要求,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后,省国土资源厅将不再受理规划布局调整方案的审批工作。因此,自调整完成后至2020年底,所有项目选址及用地必须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规划。若出现不符合规划的项目选址或用地现象,由用地单位自行对接省市解决或按相关规定拆除到位,同时根据占用不同程度报区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调整完善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按照自身职责,按照时间节点有效完成自身任务,若因单位自身问题造成不能及时完成省市审查验收或未按要求完成自身工作的,区政府将严格问责。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调整完善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各乡镇街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分解表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区乡两级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汪宏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韦能武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曹良红  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外事〈侨务〉

办公室)主任

汪晓峰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广云  区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付启胜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启星  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邢  刚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吉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局长

刘传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鲁清泉  区农业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主任(局长)

李明亮  区统计局局长

詹进军  区公路分局局长

邓启兵  供电公司总经理

蔡先锋  区农业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副主任(副局长)、林业中心主任

黄  杰  区农业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副主任(副局长)、水利中心主任

李阳春  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

赵以友  姚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涛  洪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  尚  三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纯贺  孙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吴远东  史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余  浩  平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局,王启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2

 

各乡镇街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名  称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史河街道

平岗街道

5.61

4.12

4.53

孙岗乡

10.71

6.89

3.97

三元镇

8.32

6.5

2

姚李镇

10.18

10.02

3.86

洪集镇

11.4

9.74

2.23

合  计

46.22

37.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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