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姚李镇第一幼儿园幼儿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

2025-03-31 16:2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临时账号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资助相关政策和资助程序梳理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幼儿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①脱贫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③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④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⑤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⑥低收入人群(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⑦孤儿学生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⑧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证等相关证明);⑨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有残疾证/三甲医院开具的残疾相关疾病证明/父母有残疾证);⑩其他困难类别(有贫困证明)〕。

资助标准:学前教育每生每学期400元。

二、资助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的家长(监护人)于新学期开学后向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幼儿园留存,原件现场核对)提交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困难认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幼儿园将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教育局,经审核无误后,由区教育局下达资金发放文件,补助资金拨付到幼儿(家长)的有关银行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