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顾店初级中学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2024-06-18 19:20 来源:叶集区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请假

1、教师请假须有书面请假条,否则按无故旷课处理(处理办法见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教师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学校报教育局批准;

3、女职工产假为158个自然日,剖宫产等特殊情形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学期中间请假的教师按开学初工作量计算,学期初请假的按该老师上学期工作量计算);

4、婚假为3天;

5、教师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即有本人书面申请(附有关证明),有批准通知书,有按时返岗销假报告,否则视为旷工;需继续请假的,重新履行请假程序;

6、教师请病、事假在一个星期以内不扣绩效工资。病假在一个星期以上至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请假期间按照教师个人工作量的80%发放。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至两个月(含两个月)请假期间按照教师个人工作量60%发放。病假在两个月以上至三个月(三个月)请假期间按照教师个人工作量的40%发放。病假在三个月以上只发600元(学期中间请假的教师按开学初工作量计算,学期初请假的按该老师上学期工作量计算)。

二、教师考勤

1、本校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并到北办公室考勤机签到(停电时纸质签到,因公出差的到叶启国处登记视为到岗)。签到时间:上午7:30—9:30,下午1:30—3:30。每周签到不少于9次,结果按照《大顾店初中量化积分方案》执行。

2、本校教师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说明原因,待批准后将《请假条》交给值日班子后方可离校。

3、教师签到实行月公示,具体由叶启国老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