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务晋升方案
三元中心幼儿园隶属于三元中心校,职务晋升、评优严格按照《 叶集区三元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执行。
叶集区三元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教代会通过 )
第一条 为了准确地评价和选拔优秀教师晋升岗位,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是指中心校与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通过规范程序进行聘用,签订聘约,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是在上级下达的计划内进行。
第四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符合教师职务道德要求,工作服从分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并坚持岗位工作。
(六)符合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中心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工会、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参与。
(二)中心校领导负责传达上级人事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用条件等事项。
(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依据评分细则从高分到低分实行聘用(末位出现同等分数,领导小组依据平时工作表现,采取投票表决方式确定)。
(四)拟聘人员经中心校聘用领导组研究后,张榜公布聘用结果。
第六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有以下行为者不予聘用:
(一)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罚的,两年不予聘用。
(二)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年无故旷课达10天以上,事假超过20天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当年不予聘用。
(三)工作不服从管理,教学马虎,给学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受到中心校及以上组织通报批评的,当年不予聘用。
(四)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人员。
第七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评分细则:
(一)教育教学工作(以取得现职级后计算):
1.资格年限:先取得资格先晋级。相同年份取得资格的,以最低教龄为参照,每超过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2.评先:经群众评议,中心校会议研究,推荐上报的被评为镇、区、市、省、国家表彰的先进教师或先进工作者,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5分。(以中心校会议记录和证书为准,同类同次不累计计算);学校或班级曾获区及区级以上表彰的,校长或班主任加1分。(以文件、证书为准。)
3.评优:年度考核一次“优秀”加2分,可累计计算(以中心校会议记录和证书为准)
4.论文:有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同年同类以最高奖为准,不累计计算,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5.竞赛:经中心校会议研究安排或指导老师、学生参加各级教学业务大赛,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市、省级奖等次往上加1分。(同年同类以最高奖为准,不累计计算,以会议记录、文件或证书为准。)
6.教学教研等:在镇、区、市和省级教科研活动中担任专家、评委,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和5分,最高不超过20分。(以文件为准)
7.党务、安全、少先队、师德等方面:获镇、区、市、省、国家表彰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5分。(以中心校会议记录和证书为准,同类同次不累计计算)。
(二)学历、资历、能力等:
1.学历:本科加4分,专科加3分,中专加2分。(以最高学历为准,不累计计算)
2.职务:校长加4分,其他班子成员加3分,班主任加2分,此项可累计加分。
3.县区级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加2分,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市、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县区级基础上分别依次递加1分。(以文件、证书为准。)
4.本人独著或合著中作为第一顺序撰稿人在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县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合著中第二顺序及以后撰稿人折半计算。
第八条 本方案适用三元镇中心学校所属全体在职在岗的公办教师。
第九条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方案由三元镇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