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集初中体育课教学安全制度

2024-03-26 09:56 来源:叶集区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课前、课尾做好点名、查人工作,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妥善安排见习生活动。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或有伤、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避免在体育课上做剧烈运动。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

(2) 一旦发生有学生缺勤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禁止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徽章、胸针等饰品,不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4、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教师教育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

同时对单杠、双杠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不准学生随意离开运动场。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

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8、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