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制度

2025-03-20 17:03 来源:叶集区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

一、评比条件

1.先进班级条件

(1)以“三好学生”为目标,积极开展创造优秀班集体的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导,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采纳学校的工作安置,完成任务好,各项常规评比名列年段前茅,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尊师守纪,喜欢劳动,团结友爱,朝气蓬勃,不断向上的班集体。

(2)学生转化工作抓得紧,措施有力,细心细致,劳绩显著。在本学年度中,班级同学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3)学风好,多数学生学习劳绩良好或有明显提高,专心做好“课间操”和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名列年段前茅,95%以上学生达成《体育合格标准》。卫生工作做得好,学生体育普遍巩固。

(4)班干部能团结一致,紧密联系同学,在创造优秀班集体及其他有益活动中能起带头和核心作用。

2、优秀班干部条件

(1)务必具备“三好学生”评比条件。

(2)承担班级或班级以上的班、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才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3、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能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在班级思想品德评定中获优秀等级。

(2)积极加入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劳绩。

(3)在学习、生活中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各方面素质全面进展。

4、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能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在班级品德综合评定中达成优秀等级。

(2)喜欢学习,能专心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劳绩优秀。

(3)身体素质状况良好,积极加入体育磨练,能够达成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残疾者除外)。

(4)凡在体育竞赛,校运动会上获奖或在音乐、美术等各类比赛中获奖者及对学校有突出付出者优先评比。

5、各类积极分子条件(包括学习、文体、劳动、学雷锋积极分子)

(1)学习积极分子:喜欢学习,能专心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期末抽测劳绩优秀。

(2)文体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有确定的文体特长,带头积极加入文体活动,能积极主动地辅助班级或年段开展好文体活动,在年段或校文艺演出、校运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劳绩显著。

(3)劳动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劳动观念强,积极加入日常的卫生劳动和其它公益劳动,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并能起表率

(4)学雷锋积极分子:思想表现良好,能积极加入学雷锋好事活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评比名额

学校评比“先进班级”4 个,各班评比“优秀学生干部”5 名,评比“优秀少先队员”人数占全班人数的8 %,评比“三好学生”人数占全班人数的15 %,评比“各类积极分子”人数占全班人数的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