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岗乡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方案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深化职称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采取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力求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完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切入点,在广大教师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按岗聘任,优绩优聘,构建公正评价,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成立职称评聘领导组
组 长: 李泽奎
副组长:李荣红 沈齐红 李长胜
成 员: 台德宏 台建松 刘成庆 汪 亮 校长代表 教师代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荣红任办公室主任,台建松、汪亮、刘成庆协助处理办公室评聘事务。
三、聘任条件
根据区人社部门核定的本年度本单位设岗职数确定评聘名额,在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皖教人[2005]6号文件)的教师中,坚持德、能、勤、绩、廉等几方面综合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按当年考评和测评的综合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参评。
四、排序方法及记分标准
第一条、对不同年度达到符合评聘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教师,按达到条件的时间先后排序,先达到评聘条件者优先评聘。
第二条、对同一年度达到符合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教师,采取积分制从高到低排序,积分高者优先评聘(不同月份按聘用时间先后排序,先到先评)。积分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工龄(以人事部门档案为准,以周年计算,下同)每年1分。
(二)学历:研究生6分,本科(含双专科)5分,专科4分,中师3分,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
(三)受聘现任职务以来教育、教学表彰和获奖情况(同类以最高等次计分,不累加。):
1、获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分别记5、4、3、2分。(表彰部门仅限于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表彰称号仅限于“优秀教师、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类,须附获奖证书原件。)。
2、获省、市、区级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记4、3、2分。
3、各级各类教学及基本功大赛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获区一、二、三奖分别记4、3、2分。(仅限于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承办的。);省、市、区级“教坛新星”分别记8、6、4分。
4、课题研究获国家、省、市级结题的,分别记8、6、4分。
5、教育教学及家教论文,通过教育系统评选,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获区级一等奖记2分,二、三等奖记1分。
6、在教学质量监测中,所任教学科获区一、二、三名次的分别记6、5、4分(以教育局文件或通告为准);获中心校一、二、三名次的分别记3、2、1分(此积分从本方案执行之日起计算)。
7、辅导学生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国家、省、市级奖分别记5、4、3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
8、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班子成员,每学年计1分,同一学年兼职的,不重复累计。
9、任期内在省、市、区级上公开课授课每次分别计6、4、2分。
第三条、对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在符合破格的年度优先评聘。
第四条、同一年度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若分数相同,由领导组无计名票决。
五、其 他
(一)任职期内累计请假超过3个月的(国家法定除外)扣5分,累计请假超6个月的扣10分,超过1年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二)如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六、本方案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孙岗乡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