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岗中心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2025-11-28 10:05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临时账号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嘉奖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学校参照《叶集区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优秀学生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勤俭节约。

(4)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为“优”。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良。

(2)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认真上好体育课,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于参加体育课的学生(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二)其它条件

1.语文、数学两科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他学科学年综合成绩为优良。

2.学校体育素质测试能达到良好级以上。

3.有一项以上的文化艺术特长或爱好。

(三)评选办法

(1)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确定优秀学生生候选名单,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10%(四舍五入)的基础上增加2人,组织全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方式),民主评议得票率不足1/2者不能参评。

(2)任课教师联评,确定班级优秀学生名单,任课教师不同意人数超过2人者不能参评。

(3)优秀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教务处进行校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者期末进行表彰奖励。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达到“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2.本学年担任过班队干部,积极做好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工作成绩突出并为同学公认。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10%(四舍五入)。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热心校内外其它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各类积极分子

1.积极分子类别:学习积极分子、文体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宣传积极分子、文明学生、进步学生。候选名额为在班级人数5%(四舍五入)的基础上增加2人。

2.本学年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在学习、文体、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并为同学公认。

3.各门学科学年综合成绩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