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店初中组织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2025-05-09 21:27 来源:叶集区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外出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学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