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加急)关于反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问题

2022-12-14 16:33来源: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来电内容: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史河湾村前进组村民来电反映:1、目前村里拆迁,村委以及拆迁办告知因为自己婆婆为外嫁女,所以自己以及自己老公、孩子均不符合拆迁分配政策,目前全家只能分配60平方米房屋。但是自己认为婆婆不属于外嫁女,因为自己婆婆户籍为史河湾村前进组也已居住多年,有自留地,也上交了人头税。现来电希望有关部门核实1、提供相关拆迁政策红头文件;2、恢复自己以及自己老公还有孩子应有的权益。请处理。2、当地拆迁办王局长多次电话骚扰自己且还威胁自己父亲会让其失去工作,现来电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并严禁此行为。请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该项目征收文件已公示,请查阅。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的公告、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叶政〔2022〕64号)、《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叶政办〔2022〕19号),这些文件在该征收项目指挥部公示栏也已张贴。

您咨询的人口安置问题,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叶政办〔2022〕19号)规定:“被征收户户数及安置人口的确定由乡(街)、村两级负责”。具体您户的安置还需咨询史河街道办事处、史河湾村。

根据史河湾村及您户的联系服务单位所掌握的情况,您的婆婆在史河湾村前进组有二轮承包土地,户口未迁走,符合叶集区外嫁女安置政策。因您婆婆的子女在史河湾村没有二轮承包土地,不符合叶集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安置政策,故不能享受人口安置。

您户的联系服务单位负责对您户的算账及安置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并配合征迁项目指挥部积极做好您户的联系服务工作,如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叶集区征迁事务处,联系电话:0564-2770477。

沟通情况:电话联系来电人,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