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8-00022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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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08-15 00:00:00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0-08-15 00:00:00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住建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叶集区住建局局长田红斌解读《2020年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 ||
文 号: | 关键词: | 租赁补贴 |
索引号: | /202008-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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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内容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08-15 00:00:00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0-08-15 00:00:00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住建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叶集区住建局局长田红斌解读《2020年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
文 号: | |
关键词: | 租赁补贴 |
叶集区住建局局长田红斌解读《2020年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一、出台的背景
推进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具体举措。为健全完善我区住房保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适时动态调整保障人群及补贴标准,精准推进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0年以来,我局积极借鉴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了《方案》初稿。为了让政策措施更接地气,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讨论征求意见,使标准和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征求了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行政执法局等有部门意见,确保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合规性。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申请对象。本部分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实际,对区内低保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5类人群的申请条件及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二部分为住房认定。本部分对5类人的住房标准进行了详细要求。
第三部分为收入认定。本部分对5类人的收入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
第四部分为审核程序。本部分对如何申请、向谁申请、谁初核、谁复核进行了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为补贴标准。本部分对5类人群具体可补贴面积及标准进行了明确。
(一)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为10元/人/月/平方米。每人每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标准为8元/人/月/平方米。每人每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三)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有低保证的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月,无低保证的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月,每人每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一人家庭按30平方米补助,二人家庭按40平方米补助,三人家庭按50平方米补助,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按60平方米补助。
第六部分为监督管理。本部分对各部门进行了明确要求,加大政策宣传,不得滥用职权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