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它文件
号: /202106-00012 组配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6-02 00:00 发文日期: 2021-06-02 16:16
文  号: 叶退役军人〔2021〕7号 词: 技能培训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叶集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叶集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16:16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社会保障股:

现将《叶集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


叶集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六安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六退役军人发〔2021〕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我区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

全区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4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内容、补助政策和资金筹措

1.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技能或专项技能。

2.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及中共安徽省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8号)规定执行。

3.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来源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标准安排。

四、实施程序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皖退役军人〔2020〕23号)文件精神,在所公布目录中确定培训机构。为方便退役士兵就近灵活参加培训,允许异地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三)组织报名申请登记。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申请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区人社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

区财政局根据实际培训人数拨付所需经费,安排标准为3500元/人,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进度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不得超标。

1.集中培训: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安排的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所产生的费用,资金直接拨付给对应培训机构。

2.自主培训:在属地或异地自主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培训前应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批准后方可到目录内合规承训机构自行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持国家认可的培训证书和国家税务正式发票,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最高不超过3500元/人补助,其中培训期间生活补助1000元/人,培训学费低于2500元据实补助,高于2500元按2500元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推进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积极会同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各负职责,协同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完成任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需按省民生工程考核要求,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按时上报进度,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考评;各乡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认真摸排辖区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情况,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报名参加技能培训。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适应社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