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健全六安市叶集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1月9日
健全六安市叶集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
和膳食经费管理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试行)
为纵深推进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依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现就健全我区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如下:
一、目标任务
健全全区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简称膳食监督家委会)工作机制,提高校园膳食监督工作学生家长参与度,发挥家委会监督作用,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隐患,促进学校膳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学生吃得健康安全,家长放心满意。
二、组织机构
全区各中小学校均应当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简称膳食监督家委会),由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9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比例不低于70%,膳食监督家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组成人员应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膳食监督家委会主任须由学生家长担任,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1年(或学年),期满换届。学校设立1名工作联络员。
三、监督内容
膳食监督家委会对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管理权,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重点监督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原料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食材原料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有害生物防治;伙食质量及师生伙食费收取和支出等情况。
(一)对管理责任落实进行监管。监督校(园)长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食堂管理现场办公会,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监督学校规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回应师生和家长诉求。
(二)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监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天接受晨检,防止带病上岗。监督从业人员落实个人卫生和装饰要求,在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手套、工作服(帽)等。
(三)对招标采购环节进行监督。参与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招投标,以及监督食材招标采购、食材供应企业等工作,对承包方、供应商资质、招标程序、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招标程序规范公正,食材进货渠道正规、安全可靠,防止劣质、过期、变质等风险食材进入学校食堂,并监督学校严格规范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
(四)对食品加工制作进行监督。监督学校食堂按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确保饭菜烧熟煮透,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隔顿”“隔夜”剩饭剩菜,严禁向学生提供“预制菜”,做到荤素合理搭配,饭菜营养可口。
( 五)对食堂卫生管理进行监督。监督学校食堂每天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保持食品处理区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就餐场所卫生清洁,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无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规范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科学开展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六)对膳食经费管理进行监督。监督师生、教职员工伙食费收取支出,学生伙食费直接缴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专设监管账户),营养餐应专账独立核算,教职工与学生同菜同价,据实缴纳餐费。师生伙食费不得转入个人账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侵占学生利益。并监督学校在食堂就餐区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每周带量食谱、食材价,食堂资金使用情况。
三、监督形式
(一)建立听证制度。学校在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招投标和大宗食材采购之前,须召开听证会,听取膳食监督家委会意见建议。膳食监督家委会督促学校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企业及食材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要听取1次学校食堂收支情况报告,并监督学校将食堂收支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
(二)建立巡查制度。膳食监督家委会每周不定时组织家长代表深入食堂现场或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开展巡查,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食谱食材相符、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逐一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三)建立陪餐制度。膳食监督家委会要有计划组织学生家长进行陪餐,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区直中心校根据农村小规模学校实际统筹安排陪餐,每周1次。陪餐家长应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食品的感官、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记录并由本人签字,及时向学校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
(四)建立测评制度。膳食监督家委会每学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对学校食堂供餐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1次满意度测评,了解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并将测评情况向学校反馈,督促学校整改问题、查漏补缺,完善措施。
(五)建立反馈制度。膳食监督家委会在监督结束后应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学校应通过设立专门电话、网络邮箱、意见箱等方式,完善和畅通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膳食监督管理反馈渠道,校方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学生家长监督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并回复膳食监督家委会反馈的问题。
膳食监督家委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过期食品及霉变、 生虫、异味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伙食费资金,师生同菜不同价等问题,可直送属地或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五、监督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家长代表应公正、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干预。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或通过直送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学校问题整改处理落实情况。
(二)遵守相关规定。家长代表要严格遵守个人健康卫生管理、有关监督纪律和要求,在监督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通过合理渠道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严禁借监督之机,随意拍摄或私自传播视频等信息,发表不当言论。
(三)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家长监督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遵循自愿原则,监督活动由膳食监督家委会统一安排,但不能代替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细化职责任务。区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膳食监督家委会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监督工作,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形式,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法,家长代表陪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费用从学校公用事业经费补助。
(二)健全组织,保障工作开展。全区各中小学校要立即成立或健全膳食监督家委会,组织膳食监督家委会成员开展食堂管理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为家长委员成员配发证件,便于他们参与监督检查活动。严禁以不正当理由干涉膳食监督家委会开展正常监督工作。对膳食监督家委会反馈的问题和合理化意见建议,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落实。
(三)做好记录,整理工作内容。膳食监督家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安排部署监督工作。对监督开展的工作要做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内容、参与人员、发现的问题、意见建议及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等,收集完善工作资料。
(四)协作联动,及时处置反馈。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纪委监委机关等职能部门收到学校家长委员会直送的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或投诉后,要结合部门职责,迅速核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并向家长膳食监督家委会反馈核查处理情况。
各校在推进膳食监督家委会工作机制中,广泛学习借鉴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和成功经验,不断优化监督工作方案。同时,学校要结合设立“食堂开放日”等方式,凝聚家校监管合力,确保校园膳食监督有力有效。
区教育局直送问题渠道,举报电话:0564-2776308
邮箱:594056195@qq.com
区财政局直送问题渠道,举报电话:0564-6499228
邮箱:351933180@qq.com
区市场监管局直送问题渠道,举报电话:12315
邮箱:yjqspjgg@163.com
区卫健委直送问题渠道,举报电话:0564-2770381
邮箱:874581135@qq.com
区纪检监察机关直送问题渠道,举报电话:
网络举报:https://anhui.12388.gov.cn/liuanshi/yejiqu
关于印发《健全六安市叶集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健全六安市叶集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