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利民出租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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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皖六叶交简罚〔2024〕1000111号 |
案件名称: |
六安市叶集利民出租车运输有限责任公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案 |
当事人: |
六安市叶集利民出租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当事人地址: |
六安市叶集区万寿路 |
执法单位: |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违法事实: |
2024年08月5日10时17分,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郑多兵、张娟,执法证号12090717018、12090717025,由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移交的皖NLM857比亚迪轿车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该车道路运输证:34152630023。未按规定时间检测运输车辆。涉嫌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
处罚依据: |
第69条第1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金额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日期: |
2024-08-05 公示日期:2024年08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