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X国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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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皖六叶交简罚〔2024〕1000075号 |
案件名称: |
袁X国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案 |
当事人: |
袁X国 |
当事人地址: |
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 |
执法单位: |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违法事实: |
2024年06月24日13点01分,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申晓亮,胡应海。执法证号:12090717036、12090717019接到12345热线督办来电投诉记录单、皖NT7103比亚迪牌小型轿车一名旅客从叶集火车站门口叫车到彭州村, 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袁X国并未严格按滴滴平台上显示的17元收费,而是收取了乘客30元的车费, 当事人袁X国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扰乱出租车道路运输市场。 |
处罚依据: |
第42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金额2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日期: |
2024-06-25 公示日期:2024年0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