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烟草专卖局拟收回零售许可证公告20230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持证户因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因停业到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被许可人因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视同歇业。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将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叶集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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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经营到期人员 | |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许可证号 |
陈代军 | 341508113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