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一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较为集中、年内即能见效的民生实事,形成《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让群众参与检查、评判,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要把实施暖民心行动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工作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五色叶集”建设,真正让群众生活更有盼头、更有甜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织密全区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多就业用工暖心服务,着力解决社区“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区域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工业园区招工招才难等问题,促进就近就业、充分就业、技能就业。
(一)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充分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打造“三公里”就业圈,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实现充分就业。2022年力争40%社区建成“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2025年70%以上社区建成“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二)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强化“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应用,建成人力资源供给库、创新创业人才库、企业用工需求库、稳岗就业政策库,实现企业用工和个人求职供需精准对接。年均举办招聘活动不少于8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000人次。推进“技工强区”建设,年均新增技能人才500人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助力“家门口”就业
1.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大力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社区就业用工信息常态化发布对接载体,明确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帮助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对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常态化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实现就业的目标。开展“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示范创建和达标活动,推动社区居民就业率稳步提升。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综合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对社区范围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稳定岗位供给。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全区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00个。鼓励街道(乡镇)、社区(村)根据需要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失业人员,并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各级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报酬。
(二)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3.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落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鼓励政策,引导区内外高校毕业生在叶集就业;引导本地企业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领域,落实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聘。开发短期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4.强化生活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加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人群等就业帮扶力度,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开展精准摸排,掌握生活困难群体底数。对有就业需求的生活困难群体主动开展失业登记,为其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和1次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提升生活困难群体就业质效。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三)健全就业创业平台
5.构建集聚创业就业平台。依托开发园区,规划建设返乡创业园、青年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推进产城融合,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创业就业环境,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以乡村产业振兴带动乡村人才振兴,促进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就业、农业科技人才高质量就业和农民就近就业。
6.创建高层次人才载体。实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梯度培育计划,构建一批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的平台载体。加入六安乡村振兴博士后联合体,以博士后人才培养为纽带结成创新联合体,“链”起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战新产业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端人才“批量”创业,开创“教授+学生团队”联合创新创业模式。支持企业以灵活方式“柔性引才”,通过本地人才跟班学习加快培养“留得住”的人才团队。鼓励外地科研人才通过成果转化和技术入股等方式实现人才本土化。
(四)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7.做好重点行业用工保障。落实省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确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用工“包保”责任制。抓好惠企助企十大海“助企招人”专项行动,做好求职用工对接,对招商新落地企业和新开工建设企业强化用工监测,由开发区管理机构以及人社、经信、发改、商务等部门组成招工服务专班,制定个性化用工招工专项方案,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专场招聘、乡企协作、区域协作等渠道,“一企一策”充分及时解决用工需求。坚持保障常态化用工和季节性用工相结合,开展专项对接输送和技能培训,满足水果套袋等我区特色农业季节性用工需求。建立农民工失业登记制度,年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600人次以上。
8.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实施技能评价提质扩面行动,扩大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权,全面推进企业自主评价。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技术工人培养集中对接活动,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共育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积极组织院校毕业生来我区开展顶岗实习、上岗实践,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
(五)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9.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依托“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加强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通过大数据匹配、信息推送,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区共享”和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提升就业岗位供需匹配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充分发掘平台数据资源应用潜力,向外出劳动者常态化推送家乡创业机遇和政策信息;为有创业意愿和寻求资金支持的劳动者提供线上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精细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和“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通过走访慰问、政策宣讲、岗位推荐等方式,引导区外就业创业群体了解家乡变化,促进“人员回家、技术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
10.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培育。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服务质量高、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性,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劳务外包、战略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强化人力资源行业自律和监管。以长三角城市为重点,强化区域人力资源协作,精准对接输出,专业技能培训,打造特色劳务集聚地和优质品牌。鼓励劳务输入地在对接中帮助本地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融入城市生活。
11.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秩序。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机构诚信服务。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稳步提高社保覆盖面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在经济开发区设置劳动争议派驻仲裁庭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四、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列支。对参与建设“三公里”就业圈的运营机构,按照服务城镇人口每万人总费用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安排购买运营机构服务及监理机构服务费用。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加强六安公共招聘网、六安“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等公共招聘服务平台的维护、运营,完善注册企业与求职者精准对接功能,对帮助注册企业、求职者精准对接实现稳定就业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贴。
(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阶段性稳就业补贴。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六)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发挥好省级财政对临时性岗位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政策作用,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
(七)人才政策补贴。按照《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101号)、《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叶办发〔2020〕31号)等文件规定,兑现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工作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培养奖励等。
(八)平台建设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建站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8万元补助;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再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由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要把“就业促进”行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中之重,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将“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三公里”就业圈建设、重点群体就业、企业用工服务等情况列入就业创业考评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二)坚持效果导向。适时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评估、重点群体就业情况电话回访等,重点核查就业创业政策及企业用工服务落实情况,综合评价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效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力争进入省级每年认定“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推动进度较快、成效较好的县区表彰序列。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对就业促进行动的支持力度,拿出真金白银,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个人和吸纳重点群体较多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1.就业促进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2.2022年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
附件1
就业促进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目标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2022年,全区4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区7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扩大就业岗位供给,2022年,开发就业岗位不少于600个;“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发就业岗位不少于0.3万个。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叶集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110个。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92个;开发短期见习岗位130个,落实政策性岗位招录。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实施“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推进“接您回家”活动,引导在外各类人群回乡就业创业。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统筹做好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退役军人局、区残联、区妇联,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加大返乡创业园的建设与升级力度,力争再申报认定1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区科技经信局,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实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梯度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努力实现“一县(区)一品”。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开展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组织招工服务专班;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缓解重点企业用工难题。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开发区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推动劳动力资源协作,精准对接输出。 |
2022年12月 |
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推进求职用工“一网通”,完善六安公共招聘网、“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提升供需匹配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数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院校毕业生来我区顶岗实习、上岗实践,缓解用工缺口。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秩序,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稳步提高社保覆盖面和劳动合同签订率。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家政提质扩容行动计划和“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 |
2022年12月 |
区人社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经信局,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5年前,在经济开发区设置劳动争议派驻仲裁庭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
持续推进 |
区人社局牵头、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2022年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
“三公里” 就业圈 试点数 (个) |
青年见习 岗位数 (个) |
短期见习 岗位数 (个) |
公益性 岗位数 (个) |
临时性专项 岗位数 (个) |
1 |
192 |
130 |
100 |
110 |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通过实施“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拓展升级叶集新徽菜内涵,做强叶集新徽菜美食文化品牌;提升叶集新徽菜师傅烹任技能水平,壮大徽菜师傅技能人才队伍,促进烹饪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推动叶集市餐饮、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任务。力争到2025年,进一步打造“叶集羊肉”美食品牌。整理并申报六安名菜10道,培育六安新徽菜名店30家,新增六安新徽菜连锁企业1家、连锁店3家,带动就业创业1000人。组织叶集新徽菜制作技能培训400人,新增取得专项能力及技能等级证书师傅3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人才不低于30%。以叶集新徽菜为载体,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至少1个省级和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创建1条皖厨创业街区。
2022年,整理并申报上报六安名菜5道,培训六安新徽菜师傅1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30%。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挖掘叶集新徽菜资源。结合地域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大力推广传统经典徽菜菜系,举办“叶集羊肉美食大赛”等美食活动,择优推荐评选“六安名厨”,“挂牌”“六安新徽菜名店”。
(二)积极搭建徽菜集聚发展平台。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活动衔接融合,推出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特色美食村,促进特色品牌餐饮门店围绕重要旅游节点集聚发展。打造“叶集京辉老街”等“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叶集新徽菜打卡地、商业圈。
(三)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叶集新徽菜师傅培训。在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中,遴选一批新徽菜定点培训单位。面向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叶集新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面向餐饮企业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
(四)大力培养选拔徽厨高级技能人才。鼓励叶集新徽菜师傅对照徽菜系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开展研修交流等活动,持续提高技能水平。支持叶集新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优胜选手,按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积极组织区内徽厨参与“六安名厨”、省级“徽菜名厨”评选。
鼓励餐饮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厨师),建立技能等级和工资待遇挂钩机制。
(五)着力提升餐饮产业发展层次。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依托我区农业特色产业资源,按照徽菜制作标准,加快技术改造和技艺创新,开展预制菜、成品菜工厂化生产。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企业发展经验,支持餐饮龙头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生产链、供应链。支持餐饮龙头企业研发新菜品,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制作。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叶集本土的新徽菜餐饮旗舰。
(六)持续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依托“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组织徽厨线上供需对接,利用“2+N”线下人才招聘活动,举办个性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促进叶集新徽菜师傅依靠技能充分就业。依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叶集新徽菜师傅创业提供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每年组织参与“赢在江淮”等新徽菜师傅创业创新竞赛。鼓励我区餐饮企业以“专营店”“连锁店”“加盟店”等多种方式走出去,扩大六安新徽菜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市级“六安名厨”、省级“徽菜名厨”,培育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餐饮企业设立首席(厨师),建立技能等级和工资待遇挂钩机制。
(七)全面塑造叶集新徽菜品牌形象。支持餐饮行业协会商会设计开发“1+N”叶集新徽菜文化品牌LOGO,统一区域公共品牌形象并向社会发布。评定公布叶集新徽菜名店、名厨,绘制“六安美食地图”,通过国家、省级新闻媒体宣传“叶集新徽菜、皖西好味道”。通过举办各类美食节、菜品制作交流会、专项技能竞赛、编慕名特小吃读物和推出新徽菜美食电视栏目、直播带货等形式,广泛推介叶集新徽菜师傅和特色烹饪制作技能技艺。将叶集新徽菜特色菜品以精美伴手礼形式向游客推送,构建更加丰富的“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旅游产业链。围绕“乡土、乡情、乡愁”,讲好叶集新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
三、支持政策
(一)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六安新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根据培训天数按50元/人天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六安新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
(二)创业帮扶。六安新徽菜餐饮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带动就业明显的六安新徽菜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六安新徽菜创业项目,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推荐参加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按规定予以奖补。
(三)品牌培育。对评选认定的市级“六安名厨”,颁发荣誉证书,给予5000元/人奖励。对获评省级“徽菜名厨”称号的,市级给予1万元奖励,区级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评六安新徽菜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8万元建设补助。对举办市级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和六安新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的,给予5万元-10万元成本补助。
附件:“新徽菜·名徽厨”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目标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培育六安名菜10道,培育六安名厨10名,培育六安新徽菜名店30家。其中:2022年培育六安名菜5道、推荐2名师傅参与“六安名厨”评选、培育六安新徽菜名店10家。 |
2025年底 |
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旅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 |
2 |
开展叶集新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低于400人,新增取得专项能力及技能等级证书师傅3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人才不低于30%。其中:2022年培训1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35人。 |
2025年底 |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区财政局配合 |
3 |
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力争打造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其中:2022年做好市级特色美食村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的规划工作。 |
2025年底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商务局、区人社局配合 |
4 |
新增叶集新徽菜连锁企业1家,新增连锁店3家。其中:2022年力争新增连锁店1家。 |
2025年底 |
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旅体局、区人社局配合 |
5 |
打造“叶集京辉老街”等“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叶集新徽菜打卡地、商业圈。 |
2025年底 |
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旅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 |
6 |
举办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深入推介叶集新徽菜师傅和特色烹饪制作技能技艺。 |
2025年底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 |
7 |
对管理规范、带动就业明显的叶集新徽菜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叶集新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
2025年底 |
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配合 |
8 |
培育至少1家六安新徽菜餐饮企业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积极申报建设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2025年底 |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财政局配合 |
9 |
拓展六安新徽菜师傅职业发展通道,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规定给予办赛补贴,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
2025年底 |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财政局配合 |
10 |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统一品牌形象并向社会发布。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的衔接融合,绘制“六安美食地图” |
2025年底 |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文旅体局、区财政局、区相关行业协会配合 |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区建成城市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7个、农村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8个,初步改善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紧缺现状。
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个、农村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不少于8个,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需求基本满足。
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更加完善。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1.合理规划布局。结合全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布点。城市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布局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按“一街一堂”原则,每个街道应建成至少1个老年食堂,每个城市社区应设立至少1个老年助餐点。农村按“一乡(镇)一堂”原则,在政府驻地集镇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公有闲置房屋等建设老年食堂;按“一村一点”原则,优先考虑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中心村庄,依托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阵地、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设立老年助餐点。
2.加快服务设施配建。将老年食堂、助餐点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居住区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按要求同步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整合、改建、租赁等方式,将可利用的场所改造为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食堂供餐能力应达到50人/餐,就餐面积一般不少于50m2;老年助餐点供餐能力应达到10人/餐,就餐面积一般不少于20m2。
(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1.依托公有房屋改建新建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将闲置的福彩用房、社区用房、各类公有房屋等进行整合利用,招标有餐饮资质、老年助餐经验的餐饮企业或养老服务企业建设、运营,新建改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老年大学配建老年食堂,向入学老人和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2.鼓励餐饮企业拓展形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已投运的规模较大的快餐店拓展场地,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实行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规模化连锁型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经评估认证后统一挂牌为老年助餐点。
3.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兴办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距离近、人员熟等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助餐点,同时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4.鼓励单位食堂对外开放形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扩大供给服务能力,积极向周边区域老年人开放用餐服务。鼓励支持城市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开放用餐服务。
5.支持乡镇(街)自主或社会化建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乡(街)政府在驻地集镇通过自主或社会化方式,建设运营老年食堂。支持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利用村级活动阵地,自主或社会化运营村级助餐点。2022年底前,新建的村级养老服务站必须配有助餐功能,乡镇(街)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向社会老人开放用餐服务。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鼓励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6.鼓励公益慈善力量捐助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动员引导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或人士、公益力量,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助餐点活动。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所在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
(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1.严格助餐服务要求。严格贯彻省级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强化老年助餐服务培训,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表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严格做到“六公示”。
2.合理设定供餐价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突出公益性,主动让利服务,原则上按成本价确定收费标准,中、晚餐应推出不高于10元/份的符合老年人口味的套餐。各乡镇(街)要加强对老年食堂、助餐点用餐收费的监管,建立老年食堂收费标准定价机制,由发改、民政、财政部门及街道、乡镇根据物价总体水平确定用餐指导价,每年收费标准调整1次。收费标准调整前,要向街道、乡镇及村和社区居民进行公告,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3.推进信息化运用。积极发挥六安市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功能作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系统,升级增加老年助餐服务功能,促进各业务系统融合发展。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逐步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现区域内通用。
4.培育助餐服务品牌。坚持以“方便老人、贴心服务、收支平衡、长效运营”为宗旨,突出老年助餐服务的公益性,支持各乡镇(街)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助餐服务发展路径,并拓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功能,将老年餐桌发展为“书桌”“茶桌”“棋牌桌”。积极推广应用“智慧餐厨”,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机构或企业形成规模、创建品牌,积极培育向市级推荐发展有影响力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
5.加强日常评估监管。老年食堂、助餐点要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四)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
1.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餐饮企业、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等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发挥乡镇(街)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
2.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支持规模化连锁型餐饮企业通过中央厨房等集中加工制作餐品,并利用具有加热保温功能的“移动型”助餐车,向小区和自然村居民开展流动上门送餐服务。
3.加强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做好疫情、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助餐保障预案,根据老年人特殊就餐需求,由助餐服务机构、第三方社会力量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点,保障老年人用餐。
三、支持政策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采取“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二)提供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建的老年食堂、助餐点,由省原则上按照每个10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对餐饮等企业设立老年餐桌形成老年助餐点的,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会商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三)强化长效运营支持。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用餐满意度等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并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定期公示、严格监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公益慈善力量捐助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向非老龄的其他社会人群提供价格优惠的餐饮服务,实行社会化运营,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四)鼓励实施用餐补助。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老年助餐服务,根据老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按照《六安市叶集区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附件:1.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任务分解表
3.2023年老年助餐服务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目标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 |
2022年底,建成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7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8个。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8个。 |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2 |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
2022年10月底前,指导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方案。 |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3 |
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鼓励线上订餐、送餐平台参与送餐上门服务。 |
根据六安市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我区工作指引。 |
区民政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 |
4 |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 |
2022年10月底前,根据六安市“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文件,推进工作试点。 |
区民政局牵头,区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5 |
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支持乡镇村自主或社会化建运一批老年食堂、助餐点。 |
2022年11月底前,根据六安市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推进农村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6 |
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 |
2022年7月底前,根据六安市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资助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开展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活动。 |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7 |
加强老年食堂、助餐点日常监管。 |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
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9 |
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
2022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扶持政策。 |
区财政局牵头,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
10 |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
区发改委牵头,叶集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配合落实 |
附件2
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任务分解表
地 区 |
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个) |
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 |
||
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建老年食堂、助餐点(个) |
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阵地或其它用房建成助餐点(个) |
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供餐能力,将其打造成面向周边老人提供餐食的助餐点(个) |
||
叶集区 |
7 |
1 |
10 |
7 |
史河街道 |
3 |
2 |
1 |
|
平岗街道 |
3 |
2 |
||
孙岗乡 |
2 |
1 |
||
三元镇 |
1 |
2 |
2 |
|
洪集镇 |
1 |
2 |
2 |
|
姚李镇 |
1 |
附件3
2023年老年助餐服务任务分解表
地区 |
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个) |
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 |
||
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建老年食堂、助餐点(个) |
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活动阵地或其它用房建成助餐点(个) |
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供餐能力,将其打造成面向周边老人提供餐食的助餐点(个) |
||
叶集区 |
1 |
3 |
5 |
|
史河街道 |
1 |
|||
平岗街道 |
1 |
|||
孙岗乡 |
1 |
|||
三元镇 |
1 |
|||
洪集镇 |
2 |
|||
姚李镇 |
1 |
2 |
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区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全区能提供口腔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达8家。一家中心卫生院和一家乡镇卫生院开设口腔科,牙椅数量达到15张。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2023年底前,全区能够提供口腔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达10家。开设口腔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各增加1家。牙椅数量达到18张。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4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二级综合医院(含民营)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全区能够提供口腔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达12家,牙椅数量达到25张。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口腔科,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依托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发挥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作用,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构建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幼儿园及中小学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定期开展口腔健康知识讲座。幼儿园和小学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村(社)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活动。
5.关爱中老年人口腔健康。开展针对中老年人口腔卫生健康教育,使其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提升定期做口腔健康检查意识,促进牙病早发现、早治疗,重点关注中老年人龋齿、牙周疾病、口腔黏膜疾病以及义齿修复等,提升中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根据省、市医保政策,及时调整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实施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和价格管理。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施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通过积极寻求与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建设口腔医联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大力推进口腔科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加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结合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好自主招聘和“两个允许”薪酬激励政策,实现口腔专业技术人员招得来、留得住。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支持口腔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3.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结合我区口腔疾病谱,选择口腔适宜技术进行推广,以提升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建成区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结合“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加强保障
(一)完善资源配置。推进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口腔科设置和专职口腔科医师配备,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或新增牙椅项目实施,按省市部署,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加强引进培养。为无专职口腔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配齐口腔医师。在编制允许情况下,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附件:健康口腔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健康口腔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022年底前,3-6岁儿童涂氟率达到20%,6-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20%; 2023年底前,3-6岁儿童涂氟率达到25%,6-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25%; 2025年底前,3-6岁儿童涂氟率达到28%,6-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28%。 |
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
2024年底前,建立区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 |
区卫健委 |
3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前基本覆盖。 2022年底前,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2023年底前,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2025年底前,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
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
4 |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
2022年6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区卫健委 |
5 |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
2022年底前,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
区医保局 |
6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
2023年底前,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较大规模的牙科诊所,开展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
区卫健委 |
7 |
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
2022年底前,积极寻求与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建立对口帮扶机制。 |
区卫健委 |
8 |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 |
区卫健委 |
9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每年支持区乡口腔专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 |
区卫健委 |
10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每年按省、市安排,组织实施口腔适宜技术推广。 |
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
11 |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
执行国家、省关于口腔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 |
区卫健委 |
12 |
开展专项整治。 |
2022年启动。 |
区卫健委 |
13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
区卫健委 |
14 |
2022年7月1日起,落实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区医保局 |
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区总托位数800-10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其中,2022年新增托位数300个。
到2025年,全区新增幼儿园公办学位1350个,其中新建1170个,改扩建180个,公办学位总数达581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其中,2022年新增公办学位180个,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2023年至2025年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增公办学位1170个。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和普及普惠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其中,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加强科学规划布局。一是根据我区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优先满足城区群众托育需求,统筹规划新、老城区托育机构发展,合理布点,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托育机构规模。二是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小区配套公共建筑范围,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提升老旧小区托育服务能力,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在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托育服务资源。
2.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将托育服务布局规划纳入学前教育总体布局规划中。根据现有幼儿园布局和服务人群情况,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积极发挥专业资源集聚和管理体制机制优势,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统筹利用现有幼儿园富余资源,经改扩建后,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向社会提供托育服务。
3.支持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原则,有序推进公建民营普惠托育建设。按照我区托育规划布点,利用闲置国有设施、社区用房,通过由政府主导出资建设、补贴,委托给第三方运营方式,吸引知名品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户我区,建成服务优质、价格低于当地托育机构平均收费水平的普惠制托育机构。
4.探索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鼓励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承担社会育儿责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婴幼儿家庭实际需要以及场地、供餐等条件举办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支持有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合适的场地设立托育机构,由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5.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财政资金,建立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机制,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助。新建类托育机构,由财政按每托位1万元对建设单位进行补助,每所托育机构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公建民营类托育机构,由区卫健委牵头,政府财政保障。托育机构、幼儿园按实际招收的3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学期每人500元进行奖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支持。建立星级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机制,对当年评选的示范性托育机构按照评定星级给予一次性奖补。
6.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依托皖西学院、合肥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叶集职业学校、六安技师学院等教育平台,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进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认定,提高托育机构教保队伍素质。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优化幼儿园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每年测算入园需求,优化城区公办幼儿园布局。城镇幼儿园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在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加密规划布局一批公办幼儿园,满足就近入园需要,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前教育“大班额”情况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
2.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2022年全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所,增加公办学位180个。多渠道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区域,通过新开发小区配套园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根据“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70%目标测算”,2023-2025年全区至少需增加公办学位1170个,建设任务为4所,2023年新建史河湾小区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60个;2024年新建一品府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70个;2025年新建大顾店幼儿园和三元镇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40个。
3.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通过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标准,适当调整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标准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采取优质公办幼儿园结对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式,实施教师培训计划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等形式,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科研及教育管理的帮扶,全面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吸引力。常态化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4.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和新形势、新政策,科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力争2026年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1.保障延时服务时间。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提供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弹性离园时间供家长选择。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协定离园时间离园的,幼儿园必须做好登记,安排值班人员进行临时看护,确保幼儿安全。幼儿园延时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得盈利。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
2.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室、内外游戏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普惠托位专项补助。按省定标准,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各地提高生均补助标准。实施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托班补助标准分别参照公办托育机构、民办普惠托育机构标准执行。建立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二)明确收费政策
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管理形式执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
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方案,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
托育机构应严格落实托班收托规模标准及保育人员比例,收托规模: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比例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18人,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比例可参考托大班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扩大幼师资源供给。鼓励支持本土院校办好学前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鼓励师范院校在校生辅修或转入学前教育专业。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保障聘用教师福利待遇。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附件:安心托幼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安心托幼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建设托育服务机构。 |
到2022年底前,在主城区范围内建成300个普惠性托位;到2025年底前,全区建成托位800-1000个,完成千人口托位数4.6个的目标。 |
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我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
2022年达到5%;2023年达到10%;2024年达到20%;2025年达到30%。 |
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
3 |
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位。 |
2022年全区改扩建公办园1所,增加公办学位180个。 2023-2025年全区新建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1170个,建设任务项目4个。 |
区教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 |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
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
2022年底前。 |
区发改委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
6 |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
2022年底前。 |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
7 |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区按规定进行奖励。 |
2022年底前。 |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
8 |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普惠托位专项补助。 |
2022年底前。 |
区财政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
9 |
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
2022年底前。 |
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
2022年底前。 |
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
11 |
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 |
2022年底前。 |
区委编办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全面完成全区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建成叶集区体育中心,包含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游泳馆等体育场馆和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叶集区举办或承接更高级别赛事提供平台。新建全民健身步道20公里,打造一流的全民健身环境,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整合健身资源,激起全民健身的积极性。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标准。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到群众身边,提高健身设施使用效益,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各村社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按照省市要求建设全民健身步道,将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申报。
2.形成网络。科学规划全民健身步道线路,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联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推进叶集区体育中心建设
1.完成设计。2022年完成体育中心初步规划、设计和EPC招标,做好开工各项准备工作。
2.推动建设。2023年初全面启动体育中心项目建设,2024年底基本建成。
3.打造高地。建设包含乒羽馆、篮球馆、游泳馆等体育场馆和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叶集区体育中心,填补我区冰雪设施和游泳馆的空白,打造叶集区健身运动人员聚集新高地,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
(四)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可用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对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照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强化健身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身气功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结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游泳公益培训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和学校因地制宜建设游泳设施,区文旅体局从体彩公益金视情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开展游泳课后培训课程,在满足青少年游泳健身需求的同时,增强他们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培养自防、自护、自救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江淮果岭山地自行车骑行大赛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乡四级联赛,每年参与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文化叶集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积极进行建设用地申报,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体育场地,依法依规给予补贴或费用减免。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附件:快乐健身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快乐健身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实施相关意见。 |
2022年9月底 |
区文旅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升级、补建,因地制宜、科学布点。 |
202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覆盖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对新建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
持续推进 |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文旅体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各村社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将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申报 |
持续推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牵头,区文旅体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科学规划全民健身步道线路,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联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
到2025年底,建成20公里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建设包含乒羽馆、篮球馆、游泳馆等体育场馆和户外运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叶集区体育中心,填补我区冰雪设施和游泳馆的空白,打造叶集区健身运动人员聚集新高地,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 |
2022年完成体育中心初步规划、设计和EPC招标,做好开工各项准备工作。 2023年初全面启动体育中心项目建设,2024年底基本建成 |
区文旅体局 |
9 |
盘活可用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 |
2025年底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对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照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
持续推进 |
区教育局牵头,区文旅体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身气功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结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游泳公益培训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游泳课后培训课程,在满足青少年游泳健身需求的同时,增强他们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培养自防、自护、自救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打造江淮果岭山地自行车骑行大赛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乡四级联赛,每年参与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文化叶集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融媒体中心配合。 |
14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
持续推进 |
区发改委牵头,区文旅体局配合。 |
15 |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牵头,区文旅体局配合。 |
16 |
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持续推进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7 |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积极进行建设用地申报,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 |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体育场地,依法依规给予补贴或费用减免。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
持续推进 |
区文旅体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存量与增量,注重分区分类,突出资源集约共享,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通过施划停车位解决一批、推进停车共享解决一批、建设停车场解决一批等措施,全面增加停车位的有效供给。
2022年,全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个以上;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300个以上;到2025年,全区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0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停车设施供给
1.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1,新建配建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不低于1.2个车位配建,新建配建公共停车泊位800个以上。
2.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老旧小区等改造,充分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300个以上。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医院、车站、中小学校操场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400个以上。
3.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选择部分周边小区停车矛盾突出且条件允许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现有内部停车场,盘活共享停车泊位1500个以上。
4.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等停车需要,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个以上。
(二)优化停车设施管理
1.加强智慧停车管理。依托皖事通办平台,2023年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智慧停车项目,统筹公共停车泊位、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2.健全停车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根据区域实行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确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
3.提高闲置停车泊位使用率。持续规范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为符合要求的地下车位(库)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等违规行为;加快完善部分地下车库配套设施,尽早投入使用;鼓励和引导使用地下和立体停车泊位,辐射区域非必要不施划路面停车泊位,差异确定地面和地下、立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鼓励采取停车包月包年等多种优惠形式,提高地下和立体停车泊位利用率。
4.强化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科学确定共享单车投放规模和停放点位,加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运维管理考核,规范停放秩序。科学施划非机动车泊位,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5.引导群众规范停车。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依托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牌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剩余数量等信息服务,引导市民就近停车。强化停车秩序管控,严肃查处违规停车行为,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促进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完善停车设施配套
1.推进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套。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2.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
三、支持政策
(一)强化用地保障。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皖西国投融资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吸收社会资本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加强财政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附件:便民停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便民停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配建标准。 |
长期坚持 |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结合老旧小区等改造,充分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医院、车站、中小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 |
持续推进 |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依法依规利用已有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 |
持续推进 |
区人防办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选择部分周边小区停车矛盾突出且条件允许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现有内部停车泊位。 |
持续推进 |
区城管局牵头,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
动态调整 |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 |
2023年底前完成 |
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数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智慧停车项目,统筹公共停车泊位、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
2023年底前完成 |
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国投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继续完善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根据区域实行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确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 |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 |
区发改委牵头,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持续规范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管理,为符合要求的地下车位(库)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强制一次租赁”等违规行为;加快完善部分地下车库配套设施,尽早投入使用;鼓励和引导使用地下和立体停车泊位,辐射区域非必要不施划路面停车泊位,差异确定地面和地下、立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鼓励采取停车包月包年等多种优惠形式,提高地下和立体停车泊位利用率。 |
长期坚持 |
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根据市民出行需求,科学确定共享单车投放规模和停放点位,加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运维管理考核,规范停放秩序;科学施划非机动车泊位,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
长期坚持 |
区交通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依托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牌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剩余数量等信息服务,引导市民就近停车。强化停车秩序管控,严肃查处违规停车行为,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促进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
长期坚持 |
区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叶集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
长期坚持 |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文体旅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 |
长期坚持 |
区城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地。 |
持续推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
15 |
支持国投集团公司融资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吸收社会资本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
持续推进 |
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国投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16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7 |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
长期坚持 |
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公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放心家政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主体主导,强化诚信、健全标准,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原则,到2025年,全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360人次以上,其中完成岗前培训1430人次,“回炉”培训3930人次,实现家政服务实训业务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880人;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延伸并覆盖至全区;积极孵化我区家政品牌企业,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码(牌)”全面推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
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78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710人次,“回炉”培训1070人次。完善《叶集区家政员工制企业管理方案》,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鼓励积极申报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98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360人次,“回炉”培训1620人次。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推行“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力争申报1名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4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90次,其中岗前培训180人次,“回炉”培训710人次。力争申报1名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5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71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80人次,“回炉”培训530人次。力争申报1家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1名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细分目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制定全区各年度阶段目标,形成叶集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新增计划表,以及家政服务员工制企业培育计划表,按时报送本地区放心家政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5年底)。成立区放心家政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有关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码(牌)”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评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底前)。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引导家政服务人员爱岗敬业诚信,形成放心家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持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推行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将《六安市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教材》纳入教学目录,将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礼仪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在岗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统一规范培训标准。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将家政技能培训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按季度组织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班,吸纳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
2.强化职业学历教育。鼓励我区相关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高职和中职招生向家政、养老、托育服务等领域倾斜,扩大招生规模,根据家政服务从业者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和分散积分制学习模式,宣传推广省级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
3.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共同研制有关标准、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依据《六安市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4.打造产教融合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与专业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家政培训基地。引导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打造一批校企合作项目和家政培训基地。
5.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市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巾帼建功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持续招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1.招引一批龙头企业。以革命老区重点城区对口合作为契机,通过与上海交流对接,招引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力响、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与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地方政府结对,到我区投资开设家政服务网点。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
2.扶强一批本土企业。规范全区员工制企业管理,支持现有家政企业提档升级,积极申报员工制家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互联网+家政”方式向周边县区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利用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场地建立农村家政服务点,提升村级服务内容。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逐步突破“住家保姆24小时在岗模式”限制,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加快制定完善全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方面的扶持政策。
3.推动企业升级拓展创新。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家政大市场,开展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双创、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引导互联网企业规范运作并加强管理。推动家政与电商、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持续强化家政行业诚信建设
1.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强我区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归集。根据省级《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对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人员星级评定工作。
2.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以及省级家政平台,加快全区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基于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家政服务联合奖惩体系。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3.健全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区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在家政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开展标准研制,以家政服务行业规范为宗旨,对母婴护理、家庭保洁、养老护理等主要家政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实施,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4.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通过行业引导、宣传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经第三方审核,系统对审核通过者自动生成二维码,实行“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人员上岗“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持续推进家政服务创新
1.引导创新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超市”。支持利用社区闲置场所引进有一定影响力的家政企业,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定点家政行业窗口,推动员工制家政进社区,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支持家政企业大力发展家政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鼓励发展新兴服务。在抓好托育、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推进机制。区商务局成立放心家政行动专班,由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相关责任科室同志为成员,强化工作统筹、优秀激励和督促落实。
(二)定期调度通报。区、乡(镇、街)分级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区放心家政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视情报送区委、区政府。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街,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乡镇街,视情采取约谈等措施。
(三)加强政策支持
1.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500-80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此项奖补政策仅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同等享受区级“就业促进”行动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吸纳监测对象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推荐并获得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称号,由省级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小微家政服务企业租用国有存量房产可按政策适当减免租赁费用。
3.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开展家政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活动。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与家政行业特点相匹配的信贷类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推进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4.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经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与家政服务人员协商一致后,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放心家政行动,事关“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涉及千家万户,是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工程之一。各个职责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区家政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指导责任、企业主导责任。按照《放心家政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勇于担责,主动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氛围营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放心家政行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做好宣传推广,广泛采纳群众意见,提高我区家政服务行业形象,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放心家政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新增计划表(2022-2025)
3.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企业培育计划表
附件1
放心家政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78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710人次,回炉培训1070人次;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98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360人次,回炉培训1620人次;2024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9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80人次,回炉培训710人次;2025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71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80人次,回炉培训530人次 |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
持续推进 |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
鼓励相关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宣传推广省级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区平台 |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区妇联牵头,区总工会、团区委,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扶强一批本土企业,升级一批中介制企业 |
2022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个;2023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个,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区级覆盖率达到100% |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
持续推进,不断完善 |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健全标准体系 |
2023年基本建立,持续完善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 |
10 |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
持续推进 |
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叶集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
附件2
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新增计划表(2022-2025)
县区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岗前 培训 |
回炉 培训 |
新增 |
岗前 培训 |
回炉 培训 |
新增 |
岗前 培训 |
回炉 培训 |
新增 |
岗前 培训 |
回炉 培训 |
新增 |
|
叶集区 |
710 |
1070 |
470 |
360 |
1620 |
470 |
180 |
710 |
470 |
180 |
530 |
470 |
附件3
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企业培育计划表
县区 |
2022年新增员工制企业 |
2023年新增员工制企业 |
叶集区 |
1 |
1 |
文明菜市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菜市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为目标,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区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阶段目标。全区共有菜市7个(城区3个,乡镇4个),现有不达标的5个(主城区2个,乡镇3个)。根据市级《文明菜市行动方案》制定《叶集区文明菜市行动方案》,2022年,对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完成改造提升,共计改造提升菜市2个,其中城区菜市1个、乡镇菜市1个,新建菜市必须按照文明菜市要求建设。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改造提升,共计改造提升3个,其中城区1个、乡镇2个(叶集区文明菜市改造提升计划表见附件2)。2024-2025年,巩固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摸底定标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对照省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对叶集区内菜市进行全面摸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2022年6月14日前形成叶集区文明菜市达标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并且上报给市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根据省、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制定叶集区文明菜市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叶集区内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改造提升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实施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确保所有既定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在6月20日前形成叶集区文明菜市实施方案及存量不达标菜市改造提升计划表(见附件4),然后上报给市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日-2023年9月30日)。成立叶集区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叶集区文明菜市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制定、工作调度和项目验收。确保在2022年6月底前,督促2022年确定改造提升的菜市经营主体制定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后立即组织实施;2022年7月,全面启动菜市改造;2022年12月底前完成40%改造提升任务;
2023年元月前,督促2023年确定改造提升的菜市经营主体制定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后立即组织实施,到2023年12月底完成剩余60%改造提升任务。
叶集区文明菜市行动专班由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相关责任科室同志为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规范化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在改造提升及规范化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达标验收阶段(2022、2023年12月底前分别开展)。按照分级负责、动态验收的原则,文明菜市提升工作验收由菜市经营主体申报,在申报后1个月内,城区菜市由叶集区政府负责组织初审,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达标验收,并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奖补;乡镇菜市在申报1个月内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初审,区商务部门牵头组织达标验收,报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改造内容
(一)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较差的菜市,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农村菜市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2.健全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对排水排污系统不完善的菜市进行优化设计和改造升级,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做到排水排污通畅。
3.完善服务设施。督促合理设置城区菜市服务台、广播系统、顾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要设置农产品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24小时无死角电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
(二)加强卫生保洁
1.规范垃圾处理。指导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建立定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防止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2.加强疫情防控。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测体温、检测场所、临时留观室等设施设备,配置清洗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3.加强厕所保洁。督促菜市加大菜市内部公厕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规范秩序管理
1.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及门前三包范围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2.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在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分时段管理、差别化停车收费,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推动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3.引导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将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定期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8〕15号)和文明创城要求,取缔城区活禽宰杀档口。
4.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亮证经营。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六安电视台、皖西日报等新闻媒体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让违法失信者受到惩戒,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市场内外墙体整洁,无外立面破损和电线、网线杂乱现象,门头店招安全牢固统一规范,合理设置公益广告载体,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为推进“文明菜市”行动早见成效,区商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一)建立工作机制。文明菜市行动是省、市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文明菜市行动由区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强化工作统筹、达标激励、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文明菜市行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到位。
(二)科学统筹抓落实。文明菜市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坚持将文明菜市行动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区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实施;并在实施菜市改造和新建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施工期间过渡性措施,有序有效保障好百姓买菜需求,真正做到便民惠民。另一方面,按照省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立足基本,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改造提升计划,逐一明确改造提升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健全评议抓落实。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们将加快建立暖民心行动的群众评价机制,把暖民心行动的评价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让广大群众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问效;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监督作用,广泛动员、强化督导,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切实高效推进文明菜市行动。
(四)加强政策支持。一方面加强资金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乡镇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区财政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2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30万元)的标准申报区文明菜市提升专项资金。另一方面加强要素保障。将菜市整治改造提升与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区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做好后续持续推进工作。在完善通风设施、健全排水系统、完善服务设施、规范垃圾处理、加强清洗消杀、加强厕所保洁、推行划行规市、规范停车管理、引导文明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氛围方面将保持常态化。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文明菜市工作相结合,对照文明创建点位评测标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全力营造放心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附件:1.文明菜市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文明菜市改造提升计划表
3.菜市达标情况调查表
4.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
附件1
文明菜市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项目内容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根据《六安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细化区级方案 |
2022年6月底前制定叶集区2022年的菜市整治改造设计方案,报经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立即组织实施。2022年7月全区全面启动菜市改造任务,到2022年11月底前全区完成40%改造提升任务; 2023年元月前制定叶集区2023年确定改造提升的菜市提升设计方案,报经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立即组织实施,到2023年9月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
区商务局 |
2 |
完善通风设施 |
2022年7月开始,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后期持续推进 |
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健全排水系统 |
2022年7月开始,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后期持续推进 |
区城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完善服务设施 |
2022年7月开始,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后期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规范垃圾处理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区城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强清洗消杀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区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加强厕所保洁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区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推行划行规市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规范停车管理 |
持续推进 |
区文明办牵头,区住建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引导文明经营 |
持续推进 |
区文明办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加强市场监管 |
持续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营造良好氛围 |
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文明菜市改造提升计划表
县 区 |
现存菜市总量 |
其中主城区菜市 |
其中乡镇菜市 |
||||||
现存数量 |
其中未达标数量 |
现存数量 |
其中未达标数量 |
||||||
合计 |
2022年 完成数量 |
2023年 完成数量 |
合计 |
2022年 完成数量 |
2023年 完成数量 |
||||
叶集区 |
7 |
3 |
2 |
1 |
1 |
4 |
3 |
1 |
2 |
附件3
菜市达标情况调查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占地 面积(m2) |
经营面积(m2) |
市场 形态 |
是否乡 镇菜市 |
投入运 营时间 |
产权归属 |
所属单位 |
是否享受过 标准化改造补贴 |
是否达标 |
存在问题 |
1 |
皖西农贸市场 |
叶集区观山路与南海路交叉口 |
153000 |
12000 |
标准化 |
否 |
1984年之后 |
国有 |
叶集区市场公司 |
是 |
是 |
|
2 |
三元绿色农批市场 |
三元镇 |
34000 |
25000 |
标准化 |
是 |
2022年 |
私人 |
私营单位 |
是 |
为新建标准化菜市,目前正在施工当中 |
说明:1.地址要写清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等),或分县区统计。2.市场形态:标准化、大棚、骑路、临时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3.产权归属:国有、集体、私营、其他等(骑路、临时等自然形成的无市场开办者的菜市可填无)。4.城区菜市和乡镇菜市可视情分开统计。
附件4
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存在问题 |
整治和改造提升内容 |
完成期限 |
资金预算 |
1 |
姚李光华农贸市场(为乡镇菜市且所有权为私人) |
姚李镇 |
菜市建设年限较长,目前设施已经陈旧 |
新建通风、排水设施,划行规市,增加公益广告数量 |
2022年底 |
100万 |
2 |
思源农贸市场(城区菜市且所有权为私人) |
叶集区站前路 |
菜市建设年限较长,目前设施已经陈旧 |
改造通风、排水设施,完善服务设施,增加公益广告 |
2022年底 |
150万 |
3 |
姚李老农贸市场(为乡镇菜市且所有权为私人) |
姚李镇 |
菜市建设年限较长,目前设施已经陈旧 |
新建通风、排水设施,划行规市,增加公益广告数量 |
2023年底 |
150万 |
4 |
洪集农贸市场(为乡镇菜市且所有权为私人) |
洪集镇 |
通风不畅,排水设施落后,不符合卫生标准,公益广告宣传栏数量少 |
改造通风、排水设施,划行规市,增加公益广告数量 |
2023年底 |
100万 |
5 |
叶集区老十字街农贸市场(城区菜市场且产权为私人) |
老十字街 |
排水设施年久失修,通风不完善,缺乏公益广告 |
改造市场通风设施,重建排水设施,增加公益广告数量 |
2023年底 |
50万 |
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全市基层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六办〔2021〕2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强化老年教育管理体制为关键,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全区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具有叶集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引领老年学员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继续为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2022年争创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示范点1个,村(社区)老年学校教学示范点6—8个。
(二)2022年11月底前,区老年大学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2022年12月底前,全区乡镇(街道)100%建立老年学校、3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老年学校教学点。
(四)2022年-2025年新增学习人数5882人,年均增长约1500人。2025年,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覆盖区、乡(镇、街道)、村社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三、工作方法
(一)整合资源,扩容增量。各乡镇(街道)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舍、文化站、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各类可用资源,改建成老年大学办学场所,填补老年教育空白。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条件成熟的养老院可创办老年学校,推进养教一体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职业学校、开放大学开发老年教育相关专业课程;鼓励社会组织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办学。
(二)拓展路径,渠道多元。各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村(社区)老年学校教学点可通过吸收本辖区老年社团,面向社会,扩充生源;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终端实现远程学习,开启“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提高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主动服务老年教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指导、管理全区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发改、教育、民政、财政、文旅体、卫健等成员单位要把老年教育列为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全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大力支持老年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把老年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老年教育工作汇报,切实解决所辖区内老年教育工作实际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老年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健全和强化老年教育管理工作体制。乡镇(街道)要成立老年教育委员会,协调、指导、管理老年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宣传栏等媒体、阵地,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开展老年教育的法律、方针、政策精神,宣传各级老年学校的典型经验、做法、成效,宣传老年学员认真学习、学有所成,开展活动、展示风采、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宣传老年教育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教育,老年朋友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设施保障。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向示范校标准看齐,村(社区)老年学校办学硬件设施要达到“五个一”保障:1间教室、1块活动场地、1套音响设备、1套电教设备、1个急救医药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资源整合,将文化站、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设施设备与老年学校(教学点)整合使用,做到资源共享;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室)为辖区内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教学点)提供急救服务,在教室内配备急救医疗箱及急救药品。教学内容也要达到“五个一”要求:每年制定1套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展1次爱国教育、每月学习1次党史、每周1节主题课(内容包括“四史”教育、法律法规、禁毒防艾、防邪反邪、殡葬改革、科普等)、每周不少于1节文化养老课程。
(三)强化师资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老年学校师资队伍要达到“三个一”保障:1支党员队伍、1支在职教师队伍、1支志愿者队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老年学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由乡镇(街道)分管同志任老年学校校长,挑选热爱老年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和退休老同志任老年学校常务副校长,老年学校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教学。乡镇(街道)、村(社区)可邀请共驻共建单位党员干部、辖区内退休人员、志愿者中有声乐、舞蹈、书法等特长的人员定期为学员授课。
(四)强化经费保障。老年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改建的公办区、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改造建设补助资金以及区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生均经费,按照省要求予以拨付。政府可用“以奖代补”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等办法对乡镇(街道)、村级经费进行补充。(各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村(社区)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收取学费用于补贴办学)
(五)强化措施保障。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成立老年教育委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定期为村(社区)老年学校教学点培训相关课程教师,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老年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区老年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各乡镇(街道)贯彻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每年12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附件:老有所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老有所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区老年大学建成并投入使用 |
2022年11月底 |
区住建局 |
区老年大学 |
2 |
创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示范点1个,村(社区)老年学校教学示范点6—8个 |
2022年底 |
区教育局 |
各乡镇街、区老年大学 |
3 |
老年教育经费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 |
2022年11月底 |
区财政局 |
区老年大学、各乡镇街 |
4 |
成立讲师团 |
2022年10月底 |
区委讲师组 |
区教育局、 区老年大学 |
5 |
办学硬件设施要达到“五个一”保障 |
2022年9月底 |
各乡镇街 |
区教育局 |
6 |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 |
2025年底 |
各乡镇街 |
区教育局、区老年大学 |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