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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6-00016 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通报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2-06-21 14:34
文  号: 〔2022〕第13期 词:
名  称: 【督查督办】关于“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性: 有效

【督查督办】关于“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2022-06-21 14:34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委督查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第13期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6月19-20日,区委副书记程晋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郑德跃带领区委督查办、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深入城区部分交通路口,就“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交通路口人员力量不足。根据活动要求,各交通路口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需统筹安排4名志愿者开展活动,其中重点路口由区交管大队保障4名交警。从现场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路口均未按要求保障人员力量。万寿路与创新路交口区财政局、工行叶集支行均无人在岗;未名路与创新路交口区交通局2人在岗,未见国投集团公司人员;史河路与观山路交口市公安局叶集分局2人在岗,未见移动叶集营销中心人员;民强路与万寿路交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在岗,未见区文旅体局人员;观山路与南海路交口,区委政法委、区审计局各1人在岗;观山路与万寿路交口,区委统战部1人在岗,未见中国银行叶集支行人员;万寿路与寿南路交口,区司法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1人在岗;史河路与柳林大道交口,未见区重点工程处、区发改委、区妇联人员;民强路与南海路交口,区税务局2人在岗,未见区应急局人员。

二是志愿者在岗不在状态。督查发现部分志愿者存在在岗不在状态情形,而且有打伞、不着志愿者服装、不拿小旗帜等现象,交通劝导员职责不明,劝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其中:万寿路与寿南路交口,区司法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1名人员低头玩手机;明强路与南海路交口,区税务局2人站在一起聊天;明强路与徽商路交口,区住建局、建行叶集支行各1名人员低头玩手机。

三是文明劝导效果不佳。总体来看,各路口交警、志愿者在履职尽责,发挥劝导作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交警、志愿者对未戴头盔、未上牌照、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严格按照“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通知要求,着志愿者服装,持道路交通指挥旗,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引导群众文明交通。

二是各单位、各乡镇街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行业人员管理力度,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按规定佩戴头盔、上牌。参与交通路口执勤的志愿者要在岗在位在状态,履职尽责,杜绝出现玩手机、扎堆聊天等不文明现象,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区交管大队要加大交通移动执法和常态化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集中执法、断档执法而产生社会负面舆情,降低文明交通整治工作成效。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区融媒体中心要利用微信、抖音等宣传载体等多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整治工作成效、曝光在文明交通整治工作中的不文明现象。各乡镇街、要利用应急广播、移动宣传车等进村社、进小区宣传,并明确街道、社区、物业在交通秩序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五是强化督查检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办、区文明办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敷衍了事、应付差事,不履职尽责的通报到单位和个人。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抄送:区有关领导。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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