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秘〔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工业企业招工稳岗扶持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5日
六安市叶集区工业企业招工稳岗
扶持政策(试行)
一、职业介绍补助。送工单位或个人为叶集区工业企业输送普通员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为企业输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为企业输送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补助可分两次兑现,分别为到岗签定劳动合同即兑付100元、200元、400元,稳定就业6个月后兑付剩余部分。
输送员工年度内在区内更换工作单位的,不重复享受职业介绍补助。
二、外出招聘补助。对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在区外高校、技工(职业)院校及人员集聚地举办叶集专场招聘会(在人社部门备案且参加企业10家以上)活动,给予1万元/场招聘会补助;有招聘成果的,按第一条标准给予引进人员补助。
三、院校就业补助。为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推荐当年度毕业生在叶集区工业企业就业,对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3000元/人标准,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按2000元/人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院校就业服务补助。补助可分两次兑现,分别为到岗签定劳动合同且满一个月的即兑付1000元、700元、400元,稳定就业6个月后兑付剩余部分。
以上相关补助与职业介绍补助不重复领取。
四、吸纳就业补贴。对叶集区工业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社会保险补贴。对叶集区工业企业职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10%给予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住房公积金补贴。区内非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给予企业按当年新增职工每人每年1200元补贴(100元/月/人),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算,具体参照六人社秘〔2022〕9号文件执行。
七、租赁住房补贴。对区外来叶集区工业企业就业人员(含实习生)优先安排入住开发区公租房和企业宿舍,不能提供公租房和企业宿舍的,在我区无不动产(住宅)且自己租房人员,按照2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同时对符合叶办发〔2020〕31号文件(如有修改,执行新修改)政策精神的,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但不重复享受区内租房补贴政策。
八、教育支持。对凡在叶集区工业企业就业创业人员其子女可以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
本招工稳岗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人社局负责相关解释。
附件:1-1.六安市叶集区职业介绍补助申报表(个人)
1-2.六安市叶集区职业介绍补助花名册(个人)
2-1.六安市叶集区职业介绍补助申报表(送工单位)
2-2.六安市叶集区职业介绍补助花名册(送工单位)
3.六安市叶集区外出招聘补助申报表
4-1.院校就业服务补助申报表
4-2.院校就业服务补助花名册
5.六安市叶集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6.六安市叶集区稳岗扩岗补贴资金申报表
7.六安市叶集区租赁补贴申请表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工业企业招工稳岗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docx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工业企业招工稳岗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