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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6-00005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2-06-23 16:05
文  号: 词: 粮食储备
名  称: 解读《六安市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解读《六安市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2022-06-23 16:0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叶集区发改委

新闻发言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曾凡兵

发布时间:2022年6月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区粮食储备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天,我谨代表区发改委(粮食物资局),就《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谋划等三个方面做新闻发布。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是重视和支持粮食储备安全已形成共识。2021年9月,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制定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管理规章,推动完善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力度、更可持续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

二是区政府储备管理工作需要更合理有效的制度规范。一方面,2021年4月国务院新修订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另一方面叶政办〔2016〕79号文件《叶集区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实施已快6年时间了,虽然在规范粮食储备管理、完善粮食储备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能适应当前粮食流通体制的要求,需要加以完善。

在此背景下,区发改委(粮食物资局)牵头起草了《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2022年4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

(一)总则。包括第一至第九条,明确了区政府储备管理职责划分,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强调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

(二)区政府储备的计划。包括第十至第十三条,明确了区政府储备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核定流程,细化区政府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审批流程,坚持实行均衡轮换制度。

(三)区政府储备的储存。包括第十四至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强化企业政府储备的储存管理。落实承储资格管理办法,细化承储企业规范管理规定,规范储备轮换方式。规定了政府与承储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四)区政府储备的动用。包括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条,进一步严格区政府储备动用程序,明确了动用条件、动用方案、动用命令。

(五)区政府储备的监督检查。包括第二十九至第三十三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储备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粮食、财政、审计和农发行等部门监督职责,强调承储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检查。

(六)区政府储备相关法律责任。包括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七条,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储备相关法律责任。更新了处罚标准,细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七)企业储备。包括第三十八至第四十条,增加企业储备有关规定,支持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

(八)附则。包括第四十一条。明确了新《办法》施行时间、原《办法》废止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制定《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对于加强和规范本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完善我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发挥储备粮市场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区发改委(粮食物资局)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深刻领会其新规定、新要求的精神实质,充分结合夏粮、秋粮收购以及粮食“两个安全”检查,切实将《叶集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记者问题:

1、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办法》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一是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制度。在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改革中,坚持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进一步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并提出了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等新要求。

二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2016年以来,国家连续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六安市也对下辖各县区也同步开展考核。充分发挥区政府在粮食储备管理中的作用,可以推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法规的要求。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实施要求及本区实际,构建叶集区完备的粮食储备管理法律体系。

四是高质量做好叶集区粮食储备工作。从数量看,目前叶集区地方政府储备规模正处于扩大趋势。按照省市要求,“十四五”期间叶集区政府储备的规模还将进一步增加。从质量看,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粮食储备质量的抽检力度持续增加,粮食储备质量管控日益重要。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区政府储备?

(一)辖区内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

动;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 区政府储备;

(三)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区级政府储备的其他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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