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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5-00008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发布机构: 叶集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2-05-27 11:15
文  号: 词: 招商引资
名  称: 关于对《六安市叶集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2022版)》的解读

关于对《六安市叶集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2022版)》的解读

2022-05-27 11:1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叶集区投创中心

新闻发言人:投创中心副主任 台晓波

发布时间:2022年5月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天,我谨代表区投创中心,就《六安市叶集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2022版)》文件的起草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谋划三个方面做新闻发布。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落实“抓叶集、促崛起、聚特色、塑产城”工作部署,围绕“两中心一基地”建设,继续招大引强,吸引更多企业来我区投资。同时,今年市级提出扩投资增动能赶超发展的“赛马机制”,为积极应对新发展阶段招商引资新态势,投创中心起草修订更适应新形势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新修订的《规定》旨在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到叶集投资兴业,激励和引导现有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着力补短板、强链条、壮产业,扎实推进叶集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函等向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定》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月18日,区投创中心召开党组会,研究形成了本《规定》(初稿)。2022年2月20日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对《规定》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加以完善。3月2日经区委二届30次常委会会议同意,于2022年3月6日,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的名义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分为七章,具体是总则、一般工业项目、化工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建筑业项目、一事一议和附则共28条。

第二章  一般工业项目

一般工业项目依据2020版优惠政策以及2021年出台的叶办发〔2021〕18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参照周边县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新增加建设进度奖励,修改贡献奖励、多层厂房奖励、工业地产等方面内容,以下是具体条款内容。

1.建设进度奖励。对全部厂房建设进度达基础正负零、主要生产设备进场安装、建成投产三个节点,分别给予1万元/亩、1万元/亩、2万元/亩建设进度奖励,若一、二节点没有按时完成,可在第三节点累计兑现,第三节点没有按协议约定时限完成的,每延迟一个月,扣除应兑现奖励资金的20%,扣完为止。

2.贡献奖励。(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固投0.5—2亿元的,三免两减半;2—5亿元的,三免五减半;5亿元以上的,五免五减半。

(2)土地使用税:建设期间按100%奖励;生产经营期间亩均税收达到5-8万元、8-10万元、1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土地使用税实际征收额产生的本级财政贡献的50%、80%、100%给予奖励。

3.厂房代建。收取闲置厂房租金,回购期内可给与融资支持。

4.多层厂房奖励。二层按400元/平方米、三层按600元/平方米、四层及以上的按800元/平方米标准奖励(已落户企业在本政策执行之日起新建多层厂房可以享受本条政策)。

5.设备补贴。按超额累计法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0.5—1亿元(含0.5亿元,不含1亿元,下同)部分的,按10%给予补贴;1—3亿元部分的,按15%给予补贴;3亿元以上部分的,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补贴分两次兑现,第一次在正式投产后兑现80%,第二次在投产一年后兑现20%。租赁厂房项目按以上对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

6.工业地产。对在约定建设期内新建厂房累计达3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地产项目,按标准化厂房建设成本(不含土地款和配套工程)10%给予补助。兑现节点为:厂房结构封顶后兑现20%,竣工验收后兑现50%,剩余30%待招商实现约定目标后兑现;投资企业可按自然层数或批准的规划进行产权分割(公共服务用房除外),可向符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的企业租赁或出售,出售过程中购买方产生有关交易税费可先缴纳后奖励,奖励比例为缴纳税收产生本级财政贡献的80%。投资企业自主经营的,自协议约定投产之日起,按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本级财政贡献连续5年奖励给企业,前三年按100%、后两年按50%。

第三章  化工工业项目。化工项目政策总体上依据叶办发〔2021〕18号文件中《六安市叶集区化工园区招商引资政策暂行规定》的条款,约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10亿元以上,建设进度奖励、厂房代建和资金扶持按照一般工业项目政策执行。

第四章  现代服务业项目。专业市场项目政策总体上依据叶办发〔2021〕18号文件中《关于支持专业市场项目扶持政策暂行规定》的条款,但在投资运营奖补的兑现方式上约定时间节点,建设进度未达到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将扣除奖励资金。

第五章  建筑业项目。鼓励区外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或设立子公司,对于新引进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在区内实现税收贡献后,并承诺 5 年内不迁出我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400 万元、100 万元、20 万元奖励。区内建筑业企业升级至相应资质的,给予同等奖励政策。

第六章  一事一议。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一般工业项目,或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化工工业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两新”产业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主导产业强链补链配套项目,以及填补我区现代服务业空白的重大项目和带动性大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可视项目规模、品牌影响以及贡献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下一步叶集区投创中心将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牢固树立“投资为纲、项目为王,产业投资是纲中之纲、产业项目是王中之王”理念,以大招商推动大投资、促进大发展。以“抓叶集、促崛起、聚特色、塑产城”决策部署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位记者朋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外宣传推介叶集区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和优惠政策,是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叶集区投创中心愿与各新闻媒体加强合作,把招商引资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希望大家以这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区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助推我们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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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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