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结果反馈
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及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将关于《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通过网络渠道、信件、邮箱、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本次共收到意见建议2件(意见提供者:阚**、田**)。
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反馈人 |
反馈途径 |
反馈时间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采纳原因及理由 |
1 |
阚** |
网络渠道 |
2024年 9月24日 |
关于贵单位《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提出如下建议: 1、考虑到近三年政府投资项目锐减,希望贵单位考虑长期在叶集区开展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降低业绩的规模及年限要求,给本地市场主体一个公平参与的机会; 2、关于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费及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咨询费建议明确收费标准,有利于委托合同的签订。 |
第一条初步采纳,第二条该文件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二条有明确收费标准,不予重复采纳 |
第一条反馈意见经过认真考虑,符合近年实际情况,结合尊重营商环境等情形,初步采纳(具体采纳内容,以我处正式发文为准。) |
2 |
田** |
电子邮箱 |
2024年 10月18日 |
意见建议: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中,增加(5)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提交报名材料时,须密封完好,待选取时间截止后,现场开启,否则,按报名无效处理。 |
初步采纳 |
该建议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选取程序,为各竞选人提供更加公平的竞选环境,予以初步采纳。(具体采纳内容,以我处正式发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