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7月
发布地点:叶集区行政中心五楼视频会议室
发布单位: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持人:刘欢
发布人:
为拉动经济消费,推动耐用消费品产销,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及稳定和扩大就业,响应国家和省市号召,结合我区实际,7月5日六安市叶集区印发了《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活动方案》。全面开展我区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强化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和政策联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积极性,通过“以旧换新”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惠民行动,推动我区消费规模升级,全力打造“皖豫边界商贸中心”。
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部分消费品,如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耐用消费品的存量更新换代需求也日益凸显。上一轮全国范围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 2009 年至 2011 年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拉动了消费,推动了耐用消费品产销跃升,促进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同时稳定和扩大了就业。然而,目前在回收、拆解等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回收企业发票抵扣困难、拆解企业覆盖范围小、部分家电流入二手市场等。同时,我国汽车、家电等耐用品保有量巨大,更新换代的需求和潜力很大,且当前部分消费品市场需求和增长潜力有待进一步释放。为了应对这些情况,国家适时推出了新一轮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24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指出这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抓好国家层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区迅速跟进,落实坚决,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商务局在摸清市场底数、参照省、市及其他县区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对标对表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要求基础上,拟定并印发了我区《活动方案》,细化实化地方具体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力确保政策实施落地见效。
二、工作目标
为了紧扣国家、市级相关政策,以消费品以旧换新为统揽,全面开展我区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强化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和政策联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积极性,以“以旧换新”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惠民行动,推动我区消费规模升级,全力打造“皖豫边界商贸中心”。
三、主要措施
此次《活动方案》坚持目标导向,着力促进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主要围绕推动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两个方面,从六个部分详细介绍具体活动措施。
(一)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时间安排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18日。
(二)活动原则
本次活动共发放家电(家居)补贴资金10万元,发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补贴资金5万元。均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申报时间,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三)活动对象
此次活动对象包含两类。一是参与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企业中置换旧家电(家居)并购买符合以旧换新奖补标准的绿色智能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二是活动期间参与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企业中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或新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个人消费者。
(四)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一是对个人消费者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且新购产品总额达到2000元(含)以上的,财政给予购买总额1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二是对个人消费者以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且单品价格在1500元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财政给予购买价款5%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元。鼓励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叠加让利。
(五)参与以旧换新的产品种类
此次以旧换新活动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两类。对于家电(家居)产品。主要为列入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空气净化器、微波炉;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门锁、智能花洒、智能马桶、智能扫地机。
对于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
(六)活动流程
1.家电(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有家电(家居)以旧换新需求的消费者前往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向活动商家提供旧家电(家居)信息,由活动商家合作的收旧企业进行残值评估,双方无异议后,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选购新机,支付新机价款,开具付款凭证。活动商家送新机时,按照前期残值评估价格支付残值,并对旧家电进行拆除和回收。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回收时,活动企业需要留存新、旧机图片(需要加地点水印、消费者出现在镜头内),同时将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并取得相应凭证,活动结束后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区商务局。
2.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将自有的旧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交售给收旧企业,收旧企业按市场公允价格支付收旧价款,并出具收旧凭据。消费者在新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后,凭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产品出售价格,非抵扣相关补贴后的价格)复印件、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旧企业出具的收旧日凭据、新、旧车照片,并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资料向区商务局申请消费补贴。区商务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拨付给个人消费者。
3.上报资料。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需要统一收集消费者申报补贴的相关材料。包括两张拆旧装新图片(需要加地点水印、消费者出现在镜头内)、销售发票、发货单据(发票、单据金额为产品出售价格,非抵扣相关补贴后的价格)、旧家电交售给资质企业的凭证、消费者付款记录及消费者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资料,活动商家统一送至区商务局,活动结束后统一支付消费补贴。
参与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活动的,由消费者在新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后,凭销售发票复印件、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旧企业出具的收旧日凭据、新旧车照片并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资料到区商务局办理补贴,活动结束后统一支付消费补贴。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绿色智能家电。绿色智能家电是指采用高效节能技术、环保材料、智能化控制等多种先进技术的家电产品,绿色智能家电包括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冰箱等。绿色智能家电是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高效节能,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对人体和周围环境造成伤害,在报废后还可以回收利用的家电产品。
(二)电动车。电动车主要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电动车的一种,用电瓶来驱动电机行驶,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由驱动电动机、电源和电动机的调速控制装置等组成,电动摩托车的其它装置基本与内燃机的相同,类型依最大速度或电机功率分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交通工具。
问题一:此次活动的时间和补贴的对象?
答:本次活动的时间是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18日,共42天。补贴的对象是申请家居(家电)、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
问题二:以旧换新活动具体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此次补贴活动发放家电(家居)补贴资金10万元,发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补贴资金5万元。均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申报时间,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其中对个人消费者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且新购产品总额达到2000元(含)以上的,财政给予购买总额1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个人消费者以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且单品价格在1500元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财政给予购买价款5%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