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征集时间:[ 2022-05-11 00:00 ] 至 [ 2022-06-10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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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叶集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叶政秘〔2020〕54号)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征求意见稿)》,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为叶集区市场监管规划编制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按照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征集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yeji.gov.cn/hdjliu/yjzjk/index.html)留言;

2、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14室,邮编:237431;

4、邮箱反馈:yjscjgj@126.com 

5、联系人:李暮雨,联系电话:0564-6488637。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为叶集发展提出宝贵建议!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起草说明

 

一、《规划》起草依据和背景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叶政〔2021〕1号),结合《六安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和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区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第一个五年规划期。编制《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对于推进我区建设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叶集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皖豫边界中部崛起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过程

《规划》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2022年1月着手起草《规划》,2月底形成《规划》框架稿,4月底形成规划初稿,期间多次组织内部讨论与沟通对接,逐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规划》形成后多次征求区局领导及内部各股室单位意见,并征求相关区直意见,对反馈的合理建议,我们都予以了采纳。

三、《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贯通落实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充分吸收国家、省、市、区政府及市场监管系统近年来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确保将各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项目支撑。《规划》明确了7项主要任务,内容主要涉及到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执法、质量强区、知识产权强区、坚守市场安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等,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在“十四五”迈上新台阶。

三是力求内容全面。围绕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安全、市场消费、质量发展、知识产权、监管效能、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确保规划完整性,全面体现市场监管现代化要求。

四是强调可操作性。坚持从全区市场监管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置目标指标,找准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项目和平台建设,为规划实施找准着力点,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支撑。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四个部分,13700多字。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全面总结了我区“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成绩,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挑战。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发展环境、竞争环境、质量强区、知识产权强区、市场安全、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等七个方面内容。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是组织实施、要素保障、督查考核等三个方面。

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叶政〔2021〕1号),结合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部署,着力优环境、保安全、提质量、严监管、固根基、树形象,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原区工商质监局、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以及区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区科技经信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区国资委的盐业监督执法职责进行整合,于2019年4月挂牌组建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2020年6月,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市场主体“一照走天下”。同时,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部分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改为后置或取消启动了企业登记注册的全程网办,实现“零见面”办理登记业务,并与公安、税务协调配合,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式”办理。完善企业退出模式。积极开展简易注销改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公告,使市场退出机制方便快捷。“十三五”末,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2796户,比“十二五”末增长了249.69%。

竞争环境规范有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广告监管执法,查处一起房地产企业虚假宣传案件。线上线下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有力维护正常网络交易秩序。

市场安全明显改善。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残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十三五”期间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700组,全区快检室完成快速检测共计120237组。同时对全区7个市场监管所检验室、农贸市场快检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共完成药品抽检164组,创建“规范药房”共计105家。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日常监管,建设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推广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数据系统,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电线电缆等易燃易爆品、车用油品、地膜、塑料购物袋等污染防治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知识产权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了《六安市叶集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末,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49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08件。全区商标有效注册量1391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610件。

市场监管执法能力水平稳步提高。大力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和联合“双打”、“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扫黑除恶”等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全区共查结各类违法案件139件,罚没款87.3897万元。

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区大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改善市场消费环境,人民群众消费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开展12315“五进”活动,每年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和集中打假治劣、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专栏1  “十三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15年

2020年

增长

1

市场主体总数(户)

6519

22796

250%

2

企业总数(户)

418

3708

787%

3

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08

/

4

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件)

420

610

45%

5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件)

274

1391

408%

6

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件)

/

49

/

7

全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0

4

/

8

最高计量标准(项)

0

4

/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考察安徽特别是亲临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创优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区、知识产权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市场监管体系,以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叶集打造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群众需求,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强化消费权益保护,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依法监管。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改革创新。把提高监管效率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推进科学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阳光监管和综合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标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开拓创新、突出特色,全力提升叶集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层次。

——坚持严守底线。严守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严守廉洁底线,坚决在廉洁自律上筑牢防线、不越红线。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区

体系,形成法治保障、信息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清单管理,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流程全面优化,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加,企业开办时间明显缩减,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消费投诉举报系统不断优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消费者低成本、高效率的维权机制更加健全,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费者利益得到有力保护。

——质量品牌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强区战略深入实施,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意识明显增强,专利质量大幅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市场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市场监管职责范围进一步界定,“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双随机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健全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的制度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持续释放全社会创业创造创新潜力。

深化商事主体登记改革。探索实施名称申报“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新兴行业企业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企业名称。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做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权限下放工作。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提高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强制退出市场效率。

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合理放宽食品经营许可审批要求,扩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推进“证照合一”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批改革,全面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和产品备案。

优化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巩固、提升“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成果。制定实施市场监管“一网通办”办事指南,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登记许可事项全程标准化。依托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平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推动政务服务全程“无纸化”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省互认和登记许可事项异地办理、异地取证,实现涉企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行“一件事”改革和“一站式”服务。逐步取消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实行网上免费公告。完善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 “小个专”党建工作。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两个覆盖”。 

(二)全面加强监管执法

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审查和评估机制。持续开展防疫物资、生活消费、互联网平台、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对商业贿赂等取证、定性、查处存在较大难度的行为类型案件的研究力度,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反垄断调查,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等单位沟通协作,强化行业自律,提升监管效率和效能。突出民生价格监管,重点对教育、医疗、旅游等商品和服务,加大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公用事业领域、商业银行等收费行为监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加强广告监管。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推进广告智慧监管。突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每年开展1-2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持续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规范手机等移动端广告行为,严肃查办一批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的作用,强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

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协同化、数字化、常态化监管,建立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推进依法管网,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相关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防范网络交易风险,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厉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完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落实电商企业“亮照亮证”。

加强合同监管。适应商务活动发展特点,将合同监管重点从线下转为线上。针对重点领域经常发生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推广和引导电商平台使用《长三角区域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合同范本,加强对规范订立合同的指导,督促合同的履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加强对直销市场的舆情监测、分类评定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报告敏感信息,强化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和风险管控,突出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常抓不懈,围绕“打、防、控、管”四个环节,持续开展“皖剑”专项行动,保持对异地聚集式传销的打击力度。突出对网络传销的防范和打击,狠抓涉传案件的查办。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经济活动行为,区分不同产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积极学习已有的成熟做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既促进新型经济发展繁荣,又不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责任追究红线,不会引发或造成群体性事件、重大人身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不良后果。让包容审慎监管成为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善治新制。

建设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完善12315与12345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实现12345热线话务平台与全国12315平台互联互通,话务登记与业务受理高效衔接机制。大力开展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消保委职能作用,加大投诉调处力度,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加强与法院的诉调对接,与检察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与公安部门“110”联动,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质量价格追溯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专项承诺。发挥律师、记者、专家、调查员等维权志愿者和行业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围绕手机APP、快递、游学、家政、银行、保险等重点服务领域,开展消费体察、调查评议等活动,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强区域交流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在重大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机,针对网络、老年、农村和金融等重点人群,聚焦预付费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宣传,培育群众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有效解决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创建一批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示范行业。

专栏2 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程

创建主题

“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六安”。

创建内容

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

创建领域

实施实物消费、服务消费、食品消费、电商消费、乡村消费、工厂消费、行业消费、区域消费等八个放心满意消费提升工程。

创建任务

培育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示范街区

2个以上

全区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

100家以上

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100户以上

(三)持续深化质量强区建设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激发企业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

优化质量发展推进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领导体制和“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机制。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乡镇(街道)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制度,探索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挥质量标杆示范效应。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赔偿。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新兴产业、重点优势产业推动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龙头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加大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力度,力争到2025年,“四上”企业100%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规上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幅度递增。持续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培育质量品牌优势。引导和鼓励新兴产业、战略性未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打造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及省、市、区政府质量奖。“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市政府质量奖2个,区政府质量奖5个。加大“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力度,每年至少推荐2个以上企业申报。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产业急需的质量基础设施,建成面向企业和产业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一站式”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提升创新引领能力。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领域,加快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强化计量监管,重点对加油站、农贸市场、眼镜制配、医疗机构等领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助推服务品牌建设。新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20家。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质量认证监管体系,推进长三角认证“一体化”建设,启动“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加大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的监管力度,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严厉打击认证认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认证、仿冒证书行为。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到2025年,实现我区从业认证机构监管100%全覆盖。鼓励节能、低碳、机器人、养老等绿色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动态评价,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十四五”期间,建成1个省级质检中心(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专栏3 质量基础设施(NQI)重点建设项目

级别/等级

项目名称

建设任务

省级质检

中心建设

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申请批筹建设安徽省家具及板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推动家具及板材产业发展,完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四)深化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完善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培育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财政按规定设置区级知识产权和质量工作专项资金。开展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介工作,认定一批乡土特色产品品牌,推动产业核心技术创造。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工程。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调解委员会,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1家,推进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实现行政裁决纠纷调解全覆盖。建立完善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挖掘我区特色名优产品,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积极做好叶集羊肉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专业人才交流培养,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开展电商、展会、驰名商标、涉农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抓好专利侵权案件办理和专利执法维权力度。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严厉打击“黑代理”和不正当知识产权申请行为。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化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依托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在我区新兴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引进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商标受理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效。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高水平发展。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形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外部知识产权资源与叶集区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支持大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

(五)坚守市场安全底线

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住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四项创建”(规范化农贸市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示范食品小作坊)活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承诺和公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企业覆盖率达10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量每年稳定在5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站,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认知能力。

专栏4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项目名称

主 要 内 容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

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

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鼓励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严格压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督促餐饮外卖等配送食品落实封签措施。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六安好粮油”提升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

行动

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23家以上

培育食品安全街区(小镇)

不少于1个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药安委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药品监管体系。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突出高风险重点品种检查全覆盖,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完善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建立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推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药品检测能力建设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全面提升药品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一体化。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定期开展风险排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督促抽检不合格药品处置率100%。建立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舆论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到“十四五”末,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科学监管、智慧监管全面实施,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有序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以涉危化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严格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实施信用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手段,构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巩固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扩大特种设备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逐步向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信息化监管延伸。提升基层监管工作的科技装备和应用水平,实现实时动态监管、远程监管、网上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及时曝光和查处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十四五”期间,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企业的先进经验,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提升我区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以监测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制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目录,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风险监测力度,拓宽风险信息监测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力争每年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高于市平均水平。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加强技术帮扶“巡回问诊”,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强化产品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信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充电器等易燃易爆产品、地膜等环境污染产品以及大宗日用消费品专项治理,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监管,对停产、转产企业库存积压的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实施重点监管,坚决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六)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围绕服务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发展战略,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确保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战略在市场监管领域落地见效。

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大力实施 “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营商环境联建,实施长三角地区企业登记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规范,搭建市场监管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推动监管执法联动,加强执法信息互通互认,强化反垄断、价格、广告、平台经济监管执法协作。推动重点领域联管,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治理和特种设备安全联动监管。强化知识产权联保,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的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协作。

(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快智慧监管步伐,全面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完善市场监管综合管理体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职能边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合理界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限,坚持下放监管权限和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层级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完善重大案件指挥交办、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公开通报和错案纠正制度,形成分工合理、运转有序的行政执法体系。探索案件智能分析、执法辅助、掌上执法等数字化运用。完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线索通报和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行刑衔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制度。充分发挥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作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编制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案件办案指引,推动案件办理“模式化”“规范化”,缩短案件查办时限,提高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效率。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全面构建设置科学合理、职能责任清晰、设施设备齐全、监管网络覆盖、运作顺畅高效、管理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所,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水平,2023年年底前全区基层监管所全部达标。基层监管所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费项目列入财政预算。

健全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执行市场监管事权划分,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依法履职尽责免责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权行使,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和免罚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深化“八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体现市场监管法治文化,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巩固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模式。完善多类别检查对象库,推动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加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推进重点领域涉企信息“应归尽归”。深化企业“多报合一”改革,强化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信用约束和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修复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行“通用+专业”信用管理模式,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构建“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全链条闭环管理。实行严格的“处罚到人”制度,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引导市场主体履行责任承诺,强化涉及人身健康安全领域的内部举报人(吹哨人)制度。推广高风险领域社会保险分担制度。

推进市场监管“数智化”建设。围绕深化机构改革和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推进集科学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阳光监管和综合监管为一体的“数智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市场监管“单点登录、一屏通办、一屏统管”。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和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企业登记、审批许可全程电子化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依托省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中心,全面整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数据,建成我区“数智化”市场监管平台,通过构建企业全息精准画像,逐步实现“数智化”市场监管。

专栏5  “数智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任务

项目名称

主 要 内 容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

持续推进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实现视频联网监控全覆盖,确保快检室规范化运行。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巩固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

完善覆盖全区的电梯应急处置及安全监管平台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营、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原则,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成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网络信息化的方式为电梯维保、检验、使用、监察等单位提供需要的管理和监督功能,对电梯信息、维保信息、检验信息、监察信息等全部实现全程电子化、自动化管理,使监管部门和维保公司的管理更加快捷高效。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市场监管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将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统筹规划落实。注重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性思维、改革性举措,创造性地落实好规划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6488637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14室,邮政编码:237431)
其他渠道
yjscjgj@126.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6月13日 9时21分

为征求各方意见,叶集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将《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络渠道、信件、邮箱、电话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

1

各单位、企业

2

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