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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2020年度特困人员供养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21-01-08 15:13 作者:民政局  点击数: 字体:[  ]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叶民生办〔2020〕11号),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就2020年度叶集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和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分值20分(自评20分)

(一)项目立项。分值10分(自评10分)

1、特困供养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数。农村特困供养保障制度是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特困供养待遇。全区现有农村特困供养2193户2208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2、供养标准动态调整和落实情况。2020年度我区农村特困供养执行全市统一发布标准,7月1日起,分散供养标准从9132元调整为9828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标准从9132元调整为9828元每人每年。

(二)资金落实。分值10分(自评10分)

1、地方补助资金到位率。2020年财政共预算五保供养资金3000万元,其中:区财政预算2400万元,全额保障了我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2、补助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我区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在每月的15日前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3、补助资金发放的规范性。供养资金在区财政设立专户,专人管理,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到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手中;集中供养资金由区财政划到各敬老院账户由所在乡镇街财政所分账管理。

二、实施过程。分值30分(自评29分)

(一)组织实施。分值20分(自评19分)

1、制定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叶集区特困供养人员及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叶民社救〔2019〕36号)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管理措施,落实了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2、管理规范。审核审批特困供养对象,严格遵守“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的审批程序,坚持“一评二核三榜”制度,即村(居)民小组讨论和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村(居)委会、乡镇街入户核查、区民政局逐户核查并走访周边邻居,村(居)委会初审公示、乡镇街审核公示、区民政局审定公示等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区已经出台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把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从2020年12月1日执行。

3、严格遵循动态管理原则。全年共取消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0人,新增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5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4、档案管理方面。我区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实行一乡一柜,一村一档,建立区、乡两级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数据的维护。

5、监督管理方面。通过印发特困供养政策宣传资料,在民生工程每季上传系统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区民政局还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财务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特困供养资金在区财政社保科设立专户,专人管理,社会化打卡发放,有效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和发放的时效性。

三、项目产出。分值25分(自评25分)

(一)特困供养生活改善情况。2020年分散和集中特困供养实现统筹,每人每年可达9828元,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在节假日进行加餐,每月发放50元零用钱。

(二)社会公众评价。宾馆样式的敬老院建成后,显得异常显眼,备受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一是高标准的建筑将是吸引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入住的重要原因,特困集中供养入住率大大提高;二是敬老院消防升级改造后安全防范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优美的环境,良好的生活和贴心的照料得到了老人们的赞许和支持。

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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