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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2020年度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21-01-08 15:10 作者:民政局  点击数: 字体:[  ]

根据叶集区民生办《关于转发〈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叶民生办〔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值20分(自评20分)

(一)项目立项。分值10分,自评10分。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绩效目标能够体现对被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程度。

(二)资金落实。分值10分,自评10分。孤儿救助标准等量化并比往年有所提升,制定了分类、具体和详细的保障或救助标准,与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相匹配,实现了应保尽保,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到位及时率达到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值30分(自评29分)

(一)项目管理。分值20分,自评19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2分,自评2分。制定了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六安市叶集区关于开展“福彩圆梦 .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六安市叶集区开展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科学、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分值2分,自评2分。严格《六安市叶集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执行项目申报、审核、拨付等程序,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74人83.43万元,补助资金全额预算纳入专户管理。

3、服务规范情况。分值1分,自评1分。严格按照孤儿管理服务标准开展工作。

4、监督检查情况。分值2分,自评2分。2020年对全区孤儿开展了走访和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发现走访不到位和监护人监护养育缺失问题。

5、协议签订情况。分值2分,自评2分。区民政局与74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签订了养育监护协议书,签订协议达到100%。

6、审核审批情况。分值1分,自评1分。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核审批及时,无超时限发放现象。

7、动态管理情况。分值2分,自评2分。我区对全区超龄孤儿在校就读、服兵役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适时开展对超龄儿童的动态管理工作,制定了不符合条件、超龄孤儿基本生活费停发通知书,通过动态管理,,取消了超龄孤儿不符合条件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走访增补。

8、信息建设情况。分值2分,自评1分。为保障孤儿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我区及时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完善,已完成数据库更新上报工作,积极做好数据库维护,现系统有孤儿4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

9、档案管理情况。分值3分,自评3分。我区孤儿档案按照区、乡两级分别建档,一人一档,建立信息数据库。资金申报发放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分别存档,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档案齐全,资金发放准确。

10、资料报送情况。分值3分,自评3分。各项报表上报及时,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二)财务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1、财务制度健全性。分值3分,自评3分。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规范,实行信息统计和资金发放两条线。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3分,自评3分。我区无福利机构,没有集中供养人员,皆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19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六政〔2019〕12号)、《六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六民务〔2019〕10号)和《六安市民政局关于执行孤儿基本生活费新标准的通知》(六民务〔2019〕1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2019年1-11月份每名孤儿每月发放1050元,12月份每名孤儿每月按1100元标准发放。我区建立专账管理,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3、财务监控有效性。分值2分,自评2分。区民政局和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组织开展了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4、经费发放管理情况。分值2分,自评2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我区在每月10日前向财政提供资金申报表,由农财局在每月15日前打卡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本人帐户,有效保障了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值25分(自评25分)

(一)孤儿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分值10分,自评10分。将全区45名孤儿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2020年有3名在高等职业学院、普通本科高校和研究生院就读的孤儿,申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依法得到保障。

(二)完成及时性。分值8分,自评8分。符合条件的孤儿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全部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符合停发条件的审核次月起全部停发基本生活费,符合取消发放条件的全部提前三个月告知孤儿或其监护人。资金能够按月及时发放。

(三)质量达标率。分值4分,自评4分。质量达标率能够达到100%。

(四)实际完成率。 分值3分,自评3分。实际完成率能够达到100%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值25分(自评25分)

(一)社会效益。分值8分,自评8分。基本生活保障比值能够达到 100%,做到了应纳尽纳,应发尽发。为使广大群众对象了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救助的政策和申报流程,我区通过开展“政策法规进村居”、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采取印制了宣传单、宣传标语,在各乡镇(办)民政办张贴“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发放流程图”等形式广泛宣传孤儿政策,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

1、可持续影响。分值7分,自评7分。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制度。

2、社会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10分。孤儿救助有着较强的政策性,也有他的特殊性,所以在孤儿认定过程中,我们即要规范操作流程,又要对孤儿的信息保密。在实际操作中严把程序,在登记过程中,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座谈、核对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做到孤儿有效手续齐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得到了服务对象认可,满意率达100%。

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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