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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叶集区智医助理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

发表时间:2021-01-08 11:22 作者:卫健委  点击数: 字体:[  ]

按照区民生办《关于转发<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叶民生办〔2020〕11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20〕211号)文件,现将我区2020年智医助理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一)项目立项(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1、项目立项依据(1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精神,“智医助理”信息化项目作为2020年实施项目。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113号)精神,主要工作目标包含智医助理全区基本全覆盖。依照上述两个文件精神,智医助理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自评得分:1分)

2、绩效目标编制(2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113号)精神,对智医助理制定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相关要求,符合项目考核的绩效目标编制要求。(自评得分:2分)

3、绩效指标合理(2分)

区卫健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叶集区智医助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卫〔2020〕29号),通知中设定了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辅助诊断子系统应用、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应用、远程会诊接入系统和PAD移动终端应用等。围绕AI辅诊电子病历数量和质量、智能外呼的数量和质量等多个项目科学、合理的建立了考核和经费分配体系,确保智医助理有效实施。(自评得分:2分)

二、过程(满分35分,自评得分34分)

(一)项目管理(满分25分,自评得分24分)

1、任务分解落实(6分)

区卫健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叶集区智医助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卫〔2020〕29号),以政府文件或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部门职责,并成立了以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叶集区智慧医疗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智医助理工程建设和维护,收集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基层医务人员提出的建议,督促服务承建商及时完善功能和升级系统。

2、系统运行维护(8分)

根据后台管理系统导出统计,智医助理系统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省市后台管理系统显示叶集区智医助理终端实现与省市平台联网。依据《关于印发2020年叶集区智医助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卫〔2020〕29号),平台建设符合省里要求,数据定期维护。(自评得分:8分)

3、业务能力培训(6分)

区卫健委在6-8月开展了两轮集中培训,9月后针对基础薄弱乡镇进行了多次入乡镇、入村点对点培训。根据后台数据统计辅诊活跃率和外呼活跃率及现场督察显示,截至目前医务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业务软件。(自评得分:5分)

4、监督检查情况(5分)

区卫健委定期对区内智医助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数据质量后进的乡镇和村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落实(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1、资金到位率(3分)

省、市财政2020年度共下达我区智医助理经费400万元。专项经费均已按照县财政部门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3分)

省、市财政专项经费都及时到位,有力的支持了项目的实施。(自评得分:3分)

(二)财务管理(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1、财务管理规范(2分)

区卫健委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项目执行严格按照财务有关制度和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规范操作,保障项目有序实施。(自评得分:2分)

2、资金使用合规(2分)

智医助理经费为专项资金,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2分)

三、产出(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一)项目产出(30分,自评得分30分)

1、系统覆盖率(10分)

根据后台管理系统导出统计,全区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上线,系统覆盖率100%,已完成智医助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系统设备全覆盖的工作任务。(自评得分:10分)

2、系统使用率(20分)

根据后台管理系统导出统计,全区智能辅诊系统近3个月用户活跃率达到90%以上,智能外呼系统近3个月机构活跃率70%以上。(自评得分:15分)

四、效益(满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一)项目效益(满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社会效益(40分)

电子病历书写和电子病历规范得到有效提高。截至目前电子病历书写率为99.80%,电子病历规范率为99.56%。(自评得分:40分)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20〕211号),我委对照各项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满分110分,自评1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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